eb5投资移民中的赠与资金来源合同怎样做

樊广英 2019-12-21 18:56:00

推荐回答

而美国投资移民对资金来源合法性解释的要求并不算高,需要解释的资金不是家庭总资产,而是用来投资的50万美金以及约5万美金的项目发行费,共55万美金,同时有多种解释的途径,可根据投资人不同的情况选择使用哪种解释途径。目前,资金来源解释的途径总共分为6大类:1、银行贷款2、房产买卖3、企业分红、企业借款4、工资收入5、遗产、赠与6、投资所得其中,房产买卖和银行贷款是目前投资移民客户选择最多的资金来源解释方案。在中国,特别是大中型城市,出售一套房产所获得的售房款就足以办理美国投资移民,只需向移民局提供房产产权证明及转让证明,即可解释资金来源。如果申请人都依然无法以上方案找到合适自己的方式对资金进行解释,那不太建议申请人考虑美国EB5这个类型的移民形式了,除了EB5类别之外,美国还有很多类别可以考虑,如:EB1、EB2、EB3等,每个类别对申请人的甄选要求不一致,具体适合哪一个,需要对申请人做一对一更具体的评估。
黄盛珠2019-12-21 19:41:46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活动必须是在“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否则将不符合EB-5投资移民法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美国移民局负责官员克里斯多夫•艾纳先生强调,选择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要了解项目对投资人的三个重要保障。第一,区域中心是否是在投资人的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将其资金才投入到具体的项目。这样,如果投资人的移民申请没有获得批准,投资人可以从监管银行处获得全部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投资的及时返还,就确保了投资人在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之前的资金安全。第二,投资人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投资项目能否确保在两年内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投资项目是否能使投资人两年后获得永久绿卡,要从如下3个层面来考虑:1第一个层面是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如前所述,美国投资移民在I-526申请批准后,全家申请,要求是:所投资的项目因为该投资“直接或间接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为计算投资移民项目每创造一个直接就业机会带来的间接就业机会,每个投资移民项目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报批时必须提供移民局认可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新创就业机会越多,就越容易满足永久绿卡的条件,对I-829的申请越容易。2取消绿卡条件的第二个层面是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衡量一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要看该行业的成长周期、宏观经济环境的关联性和所在国受政府的鼓励或管制政策等因素。另外,每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基本面都有差异,比如,制造业往往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房地产、服务业等则相对雇用人数较少。以往的案例显示,曾经有地区移民局因为投资到会展中心或旅游业,不能直接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使其EB-5项目停顿,影响申请人取得永久绿卡。其结果:要么是向投资者退款,要么中途换项目。无论哪一种情况,投资者取得绿卡的时间都被大大推后。更可怕的是,如果I-526申请需要重新提交,本来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有可能会因超龄而不能获得绿卡。3绿卡永久化的第三个层面是项目管理团队和公司监管机制。项目要有保障,管理团队的专业程度、经验、操守和有没有足够的商业和政治资源来支持项目很重要,而区域中心对项目的监管也极其重要。在这方面,以通过移民区域中心对项目进行贷款的方式将很难满足投资移民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的要求。第三,保障投资期满后安全收回投资并有一定回报是选择项目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没有投资回报和赔钱的投资都是不符合投资移民法的立法宗旨的。这里,安全收回投资要从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风险一旦发生,投资人能得到何种保护:1首先,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是“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因此,不管移民中介如何宣传,任何“零风险”的项目都是不受美国移民法律保障的,也不可能在美国存在。比如,部分移民中介为了招揽生意,竟然宣称由项目公司提供百分之几百甚至更高的资产担保,甚至向投资移民宣称项目方最好破产“以便将担保人的担保资产据为己有”。但事实是,真正有担保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因为不是“处于风险状态中”的投资而造成投资人不能取得绿卡。最近就有这样一个法院判决,认定项目公司给投资人的资产担保违反了美国移民法规定的“风险的投资”的要求,因而投资人的绿卡被吊销了。此外,部分移民中介声称XX项目为投资者提供银行本票担保。碰到这种项目和推广的中介就一定要谨慎,因为:如果项目公司有足够的银行授信,可能就不再需要投资移民了;而投资人在投资之后即刻得到等值的银行本票,显然与移民法的“有风险的投资”的要求相左。所以,如果碰到号称有资产担保或有银行本票作为投资保障的项目,一定要问清楚是用什么形式担保和何种本票,能不能满足移民法规定的“有风险”投资的要求。换言之,所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发生概率,选择有较好安全保障的项目非常重要。有些项目有政府的支持,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会相对低些,因为美国的政府机构一般会对所支持的项目作详细的调查,支持他们认为风险较小的项目。但是风险概率较小并不表示风险不会出现。一旦风险发生,投资人受保护的程度则与风险概率无关,而是视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保护程度而定。这就需要了解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风险保护政策是什么。2其次,不同的项目对投资移民有不同的法律性和契约性的保护条款,其中的项目资本结构、固定资产比重、股东权益保障条款、独立董事的数量与资格、就业机会的多少等都是重要的对投资移民的法律性保护。按美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后资产清偿时追索的优先程度是债权高于优先股,优先股高于普通股。也就是说,一旦风险发生,普通股持有者将首先承担风险,然后是优先股持有者,最后是债权人。所以,固定资产在项目中的比例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年产值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普通股比例越高,持有优先股的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越多,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独立董事数量越多、资格越老、背景越多样化,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所有美国的投资移民都必须是风险性投资,不管项目和移民中介如何宣传,风险投资的性质无一例外,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对投资人的影响则因项目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即便是风险概率小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首当其冲,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也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反之,风险概率适中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可能遭受的损失就会小得多。有些项目对客户申明的管理费用很低,但申请过程当中在不同的阶段可能有很多后续费用,比如律师费、移民局的申请费等。投资移民应该明白,所有的区域中心和律师楼都依法、不会义务为投资移民提供投资管理和法律服务。美国的市场行情是:律师费一般在2万美元左右,而区域中心的管理费在3-5万美元之间,移民局收取的移民处理费以美国移民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标准收取。因此,如果遇到项目管理费用很低的项目,一定要事先问清楚是一次性费用,还是以后还要支付其他费用,并要求以协议的形式列出费用清单;而项目管理费用过高的项目,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明细费用清单来挤出其中的水分。
    龚小花2019-12-21 20:40:41
  • ,出国风为你解答!美国投资移民,有两个关键问题是最需要说明的:a、拥有50万美元的投资资产;b、投资资产是通过合法的渠道得来的,需要提供证明。EB-5投资移民需要提供的材料清淡如下:1、护照:随同申请书交付每位家庭成员护照副本;若无法提供护照副本,则交付本国身份证件;2、家庭证明:1)、出生证明书,户口本,以及其他证明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的证件;2)、财务报告及或财务资料:由会计师,银行负责人,或律师开具;3)、证明家庭财产净值超过60万美元总投资为50万美元时,或120万美元总投资为100万元时,财产净值可包括股票、不动产,现金等。通常需要在财务报告书上标示净值,如:不动产检定书,股票值,银行帐户副本等等。投资额可包括在财产净值中。资产必须是在申请人的名下。并且在投资人的掌管之下。如不动产契,公司的所有权证明书等,文件上要盖有确实的印章;3、个人简历:具体写明投资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营企业和投资方面的经验。需交付文凭或有关教育证件;若有申请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介绍册等,将会有助益。申请人提供的有关个人生涯或专业的资料越多越好。4、资金来源:资金必须是合法来源,投资人必须缴交有关证明,表示投资人的资金是通过合法管道取得而不是走私或经营非法生意而赚取的。合法来源可以是:他人赠予,遗产,房地产销售,股票,承包企业留成,合法生意等等。21岁以上的学生,可由家人赠与资金而有申请资格;5、资金转移:投资人将资金自其资产中转至与AIS共同认可的信托帐户;问卷表:用英文填写客户问卷表,问卷表的内容具有保密性,只有律师完成INS表格及申请时才会用到,而且可由问卷表了解投资人的特别要求等要紧的事项;6、身体检查: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投资人需要由美国政府认可的医生完成身体检查。进行例行的身体检查,由医生填写表格之后,有投资人递交美国使馆或INS,健康问题通常不会造成申请被拒,但是需要在问卷表中如实填写,使律师能够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7、无犯罪记录:申请获准之后,申请人需要自本国有关单位取得无犯罪记录证明。投资人提供完整的资料是非常重要的。申请人必须提供银行证明原件,资产证明。只有当所有资料齐备时,才能向INS递交申请。为了不造成申请的延误,一定要尽可能缴交要求必须的资料。
    梅金红2019-12-21 20:23:01
  • 问:美国EB5投资移民对于随同子女的年龄要求是怎样的?答: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问: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获得身份后,是否要在投资项目经营的城市居住?答:获得美国绿卡后,可以在美国境内任何地方居住,并不受项目经营地点的限制。问:美国EB5投资移民获批,登陆并取得美国绿卡之后,孩子是否马上可以在美国读书?答:是的。而且目前只有美国的永久居民或公民可以到美国公立中学入读,海外留学生则只能读私立学校。问:选择美国项目,需要注意哪些因素呢?答:选择项目,我司认为,应该从商业的视角去评估。并且需要考虑项目的集资时间是否过长,是否能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是否能在五年之后有还款的能力等等方面综合考虑。问:在美国买房子可以作为申请移民的投资吗?答:不能。因为没有创造就业机会,是不属于投资移民的。虽然这个问题简单,但的确有不少人问。问:美国EB5投资移民是否每半年登录美国一次就一定可以维持身份?在条例上要求永久居民离境时间不能超过半年。但我们的建议是还需要证明以美国为家。问:我投资50万美元申请EB-5移民,是否也可以带上我的配偶和子女一起移民?答:可以。您的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请,即一人申请,全家绿卡。问: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资金来源是合法的呢?答:举例说明:1.中小企业家:企业经营所得每年上千万人民币,小商品生产,资金积累:分红和工资。出具公司资产负债盈利记录等达到移民局要求2.房地产买卖:中国房地产买卖是高盈利的。有些申请人不是企业家,而是国家公务员,企业高级管理,医生等等。其实这些职位的申请人平时收入都比较高,这些申请人只要能够解释近年有合法积累去购买房产,如果这些房产在中国一线城市,房价在近几年基本上都翻了一倍有馀。3.申请人在美国持有H-1B,F-1等合法身份,通过父母赠与等等,父母也需要证明财产是通过股票、房地产等积累而来。问:美国EB5投资移民的50万美金是否需要证明来源?答:是的。只要能够证明用于投资的50万是合法来源所得。收入来源可以是公司经营所得,公司红利,股票收益,房地产增值,遗产等等。也可以是借来的。比如说,房地产抵押借款等等。问:一般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在美国多久可以拿到绿卡呢?答:如果投资移民申请人已经以合法有效的身份在美国居住,那么以目前的审批速度,最快只需要4个月左右便可以拿到绿卡了。问:目前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大多来自海外还是在美国居住呢?答:投资移民申请人按居住所在地分为两种,一种是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居住,持有合法非移民身份,如持有国际学生F-1签证、工作签证H-1B或L-1跨国经理签证。另外一种申请人在海外,比如居住在中国大陆。目前投资移民申请人来自海外的人数比较多。问:美国EB5投资移民有名额限制吗?答:有。国家批准项目每年的总数上限是10000名,中国人占8000个名额。问:除了投资50万美元以外,这类美国EB5投资移民还需要什么条件?答:EB-5移民没有年龄、语言、学历、经商背景、净资产等要求。唯一的条件就是投资款50万美元是申请人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可接受馈赠或继承等方式。问:美国EB5投资移民的条件绿卡与正式绿卡有什么区别?答:条件绿卡指的是两年有效期的绿卡,条件绿卡到期前3个月需申请正式绿卡。除此之外,条件绿卡与正式绿卡持有人均享受相同的权利和社会福利。问:如果我的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被拒绝,投资款是否退还给我?答:会的。在美国移民局尚未批准您的移民申请前,您的投资存款放于指定的监管账户,一旦您的移民申请被批准,投资资金将投资于美国项目中;反之,投资款将自动从监管账户释放到您本人的账户中。即,先批准,后投资,资金监管安全。问:我的美国EB5投资移民是否确保我获得绿卡?在临时绿卡规定的两年到期之前,投资人获得正式绿卡的百分比是多少?答:EB5投资之关键在于对投资中心的选择.投资中心选择正确,投资人获得临时绿卡将不成问题.同样,投资中心的正确选择可使投资人获得正式绿卡的风险降到最低.问:美国EB5投资移民投资的整体风险有多大?答:如前题所答,EB5投资之关键在于对投资中心的选择,选择正确的投资中心可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虽然任何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但如果对投资中心的选择不恰当,投资风险会大大增加.例如,如果投资中心所投入的项目经营不佳,偏离在移民局备案时的轨道,则投资金额将可能极具风险.问:美国EB5投资移民需要多少资金?是否可分阶段性支付还是必须一次性付清?答:EB5投资移民分两类:一类是个人投资:即将投资金额投入到新建企业或收购现存企业,并在移民局指定时间创造10个美国雇员的就业机会;另一类投资移民是将投资金额投到移民局批准的区域投资中心。这类投资投资人免去了在移民局指定时间创造10个美国雇员的就业机会的义务。以上两类投资移民的金额,根据投资地区的不同,可以是100万美元的投资,也可以是50万美元的投资。对投资区域中心的投资金额必须一次付清。问:如果在我打算申请美国EB5投资移民之时,我没有足够的合法收入来源,我能否用未来可预知的合法收入作为投资资金,或把借贷的钱款用做所规定的投资金额?答:根据投资移民法律的要求,投资金额必须是投资人的税后合法收入.所以未来可预知的合法收入不能作为投资资金.至于借贷的钱款能能否用做所规定的投资金额,如果所贷金额由你的个人合法财产作全权抵押,是可以的.问:区域投资中心对投资人的投资额是否上有保险?若两年临时绿卡到期未能拿到正式绿卡,所投资金是否退还?答:根据移民法的规定,任何投资必须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因此区域投资中心对任何投资人的投资都不可能有担保的约定。若两年临时绿卡到期未能拿到正式绿卡,所投资金是不予返还的。但正如上边对第二个问题的解答,选择正确的投资中心可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问:作为投资人,我是否要参加投资企业的运营?答:如果你投资到移民局指定的区域投资中心,你不需要实际参加企业运营.你可在全美任何一个地方居住。问:临时绿卡得批后,我可否将家眷接来美国?答:实际上,只要I-526一旦得批,投资人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一起在广州领馆申请获得临时绿卡。当然,如果I-526得批之时,投资人已非移民的身份在美国居住,投资人必须先获得临时绿卡,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成年子女才可以在广州领馆申请获得临时移民签证.问:如果投资人的正式绿卡被拒绝,其家眷可否继续留住美国?答:一旦投资人的正式绿卡被拒绝,其家眷,包括其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子女须与主投资人一起离开美国,除非他们持有其它有效签证,如学生签证或非移民工作签证等,他们可继续在美国留住.问:临时绿卡得批后,我可否在美国任选一处居住?答:当然.一旦获得临时绿卡,投资者可随意在美国的任何一方居住.问:临时绿卡得批后,我可否在美国为任何公司工作?答:当然可以.问:通过投资中心投资的优势在哪里?答:依据移民法,如果不向区域投资中心投资,而是通过个人渠道投资,投资人则需要在两年之内为美国解决10个就业人员,并需提供相关的税务报表.这对于来美国不久的投资人来讲将是个很大的负担.而投资区域中心,则该中心会负责解决10个美国工人就业问题.问:提交I-526时我需要准备那些资料?我将如何制定经营计划?答:届时律师将给予投资人具体指导.如果向区域投资中心投资,投资人不需制定经营计划.问:临时绿卡获得后,如果投资的企业经营不善,后果将是什么?答:依前面所述,EB5投资之关键在于对区域投资中心的选择,选择正确的区域投资中心可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否则,投资风险会大大增加.因此,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帮助你选择正确的区域投资中心便显得尤为重要.不然,一旦在临时绿卡得批后,如若所选的区域投资中心所投入的项目经营不佳,抑或倒闭,则投资人将失去申请正式绿卡的资格.问:我为什么要选择投资美国?答:众所周知,美国是个多元化的国家,其移民政策和投资环境较之其他国家更为适宜移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馈赠是否被视为美国EB5投资移民的合法收入来源?是否需要提供证明其本身的合法性?答:馈赠可以作为投资金额,只要投资人能够提供证明该笔款项为馈赠人的合法收入.换句话说,馈赠人必须证明赠与资金的合法来源。问:移民局是否要对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者进行背景调查以及对其投资金额做财务审核?答:移民局在审理EB5第一步,即I-526时,会对投资金额的合法性进行严格的审核.而对投资者个人的背景审核则放在调整身份阶段,即I-485阶段或领馆签证阶段。
    辛培成2019-12-21 20:00:12
  • 美国移民所指的合法的资金来源包括:商业经营、薪酬、投资所得、物业销售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彩票中奖、政府征收所得、法庭判决所得、遗产继承、馈赠、资产抵押信贷等。澳臻移民特此提醒,主要的资产类型包括以下几种:1、公司盈利分红/股东未分配利润随着私营企业发展,私营企业主通过公司盈利而获得红利份额,是投资移民美国的最常见的合法资金来源。股东分红要求提供个税,不过可以用未分配利润抵押借款。2、工资收入包括奖金工资收入,需要个税,个人收入累计的银行进账记录等。3、馈赠越来越多的富裕父母用赠与的方式帮助子女申请美国投资移民。赠与投资款也可以来自其他亲朋好友。通过赠与得到的投资款首先需要有赠与人签署的赠与合同;同时,还要提供赠与人的财务背景材料,证明赠与人的资金来源途径,包括赠与人的报税单、工资证明等。其证明过程相当于赠与人本人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申请。4、遗产继承通过继承获得的资金可用来申请美国投资移民。不过,继承获得的投资款也需要证明此笔资金的去世主人是如何得来的。因此,投资人需要提供一系列文件,例如遗嘱、死亡证书、有关去世者生前的财务背景、投资人和去世者的关系、法院文件、银行证明等。5、贷款贷款有多种形式。目前美国移民局接受投资人用其他财产的抵押贷款申请美国投资移民。凡是通过抵押贷款获得的投资款,投资人必须提供有关整个抵押贷款的所有文件,例如贷款合同、偿还贷款保证等。6、股票一般说来股票收益应该是比较好用的文件证明。但是在当今便利的电子时代,如果不注意收集这些证明文件,书面证明也变得相当困难。如果当初股票投入的数额较大,投资人需要出具文件证明当初投入股市的资金的合法来源。7、投资收益包括房地产买卖通过投资赚的钱也是美国投资移民的重要资金来源。现在最普遍的房产收益。在中国的一些大中城市,出售一套房产获得的房款就足够美国投资移民了。投资人需要提供有关房产产权证书和转让的所有文件。8、在美国挣的钱一般认为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款应该来自美国之外。事实上,绝大多数投资款的确是这样,但是美国移民法并没有这样限定。这说明,在美国挣的钱也可以用来申请投资移民。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龚小萍2019-12-21 19:17:48

相关问答

1.直投项目直投项目始于1990年,当时规定:外国投资者将有合法来源的100万美元投资于美国任意地区的企业,为美国直接创造超过10名全职员工,投资人及家人即可获得美国绿卡。2.区域中心项目1992年,政府对EB-5投资移民的限制进一步放宽,区域中心项目由此产生,其定义为:外国投资者将有合法来源的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投资于美国任意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TEA地区的企业,为美国直接或间接创造超过10名全职员工,投资人及其家人即可获得美国绿卡。明确了两者的定义,接下来,就看看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都体现在哪些方面:1.投资金额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要求申请人投资100万美金TEA地区50万美金于所选项目。2.经营管理直投项目的投资人需要亲自经营或雇佣职业经理人协助经营所投资项目,简单来说就是自己做老板。这就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精力,并且需在美国呆较长时间。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人就省却了这些“烦恼”,他们没有实际的经营权,所以不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经营管理。3.法律准备美国政府对投资移民设定一系列法定条件,如果不能满足,将面临无法获得绿卡的后果。要想满足这些法定条件,需要有证券/商务律师、移民律师、会计/税务师、经济学家等各方面专业人士共同协助工作。因此,直投项目投资人需要聘请上述各方面专业人士完成全部投资管理及申请移民的法律手续。而区域中心项目,则由区域管理中心负责投资项目满足投资移民法定条件,投资人只需提供合法投资来源等与投资人自身有关的证明材料即可。4.就业创造与就业审查方式直投项目要求投资者创造10个直接就业,即“数人头”。要证明已创造了10个直接就业,投资人只需提供雇佣凭证即可,包括雇佣合同、工资凭证和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等。这些内容移民官可以一目了然,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去评判,会很快地给予通过。区域中心项目要求申请人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移民官在审查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检验和调查计算公式是否正确,这一过程中,需要投资人提供的文件比较复杂。移民官会根据申请中提供的“商业计划书”,逐项检查投资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经济分析报告、投资额、投资范围、用款方向、创造就业时间等等,只有计划书中的内容完全符合要求,没有任何变更,投资人才会被批准获得永久绿卡,否则就会被要求补充文件或拒绝。5.投资风险只要是投资,都会有一定的风险,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亦然。投资风险受很多因素影响,包括行业市场环境、经济环境、政府政策、管理团队、自然环境等。直投项目由于是投资人亲自经营管理团队,因此对风险的把控较高。而区域中心项目中的投资人由于没有话语权,不能参与经营管理,遇到风险往往无可奈何。6.资金返还移民申请过程中,除了绿卡安全,投资人最关注的就是资金安全了。而关于资金返还机制,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也各不相同。直投项目签订的运营协议规定在5年投资期内,所有的经营利润都存入“换款专用账户”,用于归还申请人的投资。5年到期时,项目管理方可以自出资金赎回投资人对于房产和生意的所有权,也可以将房产和生意抵押贷款来归还申请人的投资款。而区域中心项目往往规模庞大,EB-5投资仅占总成本中的一部分,还有大笔的银行贷款。由于区域中心项目申请人的利益和项目方的利益没有依存关系,因此区域中心项目往往会用经营利润去还款,这就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两者作为完全不同的两个投资方式,并没有哪一个会有绝对的优势,也不会是有哪一个处于完全的劣势。接下来,我给你简单分析下:1.直投项目优势1I-526审批简单、审批周期短,最快约为6个月左右;2投资者可以直接接触项目方,管理参与度高,比较容易控制经营风险;3为了满足就业要求,可以调整经营,增加雇用人数,灵活度较高。2.区域中心项目优势1专业团队帮助申请人选择优质项目,有效降低投资移民风险;2就业人数由美国经济学家通过合理计算而得,就业盈余多,单位投入往往可以创造更多就业;3无需投资人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参与度低,省心省力,可以搭顺风车。3.直投项目劣势1如果是个人直接经营管理,则对投资者的管理能力要求较高;2对创造就业的要求严格,只能计入通过工资单记录证明的直接就业数量;3如果是个人直接经营管理,为了满足就业要求,必须维持经营。4.区域中心项目劣势1经济模型复杂,I-526审批周期长,正常需要12-18个月左右;2项目规模较大且内容复杂,项目风险涉及面广;3投资者不直接参与运营,对项目无法直接控制,遇到就业不足也往往无计可施。我要在此要特别说明一下,直投项目比较适合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有意愿在美国创业发展,目标不只是一张永居绿卡的申请人。区域中心项目适合的则是那些投资经验不多,且事务繁忙,没有时间精力去打理一个企业,只希望以最稳妥的方式获得绿卡的申请人。
对加拿大移民申请人来说可能会经常听到“资金来源合法”这样的词汇,特别是对申请投资移民的小伙伴来说,更是常见。那么如何证明资金的合法来源呢?资金证明,指申请人所拥有资产价值的证明文件。合法化的资金证明是由专业的机构评估人员,在遵循法定的程序下,以货币作为计算尺度进行评定估算后出具的证明文件。比如证明房产市值的房产评估报告,证明公司资产的审计报告等。加拿大政府承认的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理财、房产和公司资产。银行存款对于申请人而言,是解释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也是签证官根据你的职业身份判断存款数额是否正常的衡量标准之一。而股票、基金和房产,则属于资产增值中的自然增值。自然增值的部分不需要向签证官解释来源,只需要提供投资收益的交易记录就行,例如你在2000年投资200万购买一套房产,到2019年该房产已升值到700万元,那这多出的部分不用解释,只需要证明在2000年有足够投资200万购买该房产的资金,这些资金的合法来源。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买房或投资股票,都不需要对增值数额有所解释,但对于二者的本金合法来源都需要解释清楚哦!那么怎么证明你的资金合法来源呢?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是一家公司的高管,那么合法的资金来源包括工资、奖金等工作收入。当然,现实生活中,申请者的资产会有很多种类,也就需要更多的材料来证明其合法的资金来源。01高管需要准备的文件:1、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对你的任职文件或通告文件、社保记录等。作用:证明你的工作单位是合法存在,你与它之间有着真实可信的劳务关系。换一句话说,这是向签证官表明你的职场经历,所言非虚的直接证据。2、每年的工资和奖金收入情况证明,个税及银行存款证明。作用:工资和奖金是构成银行存款的主要来源,签证官可以根据你的工资和奖金进账记录,判断你的银行存款是否合理。例如每月进账只有几千元,银行存款却数百万,这就是明显与实际收入情况不符合,签证官有权以资金证明有问题而拒绝申请。个税是证明收入强有力的官方文件之一,也是签证官重点考量资金合理合法的途径之一。换句话说,如果个税缴纳的好,会对整个案子能否通过起到关键性辅助作用。也是基金公司筛选的必备文件之一。02企业主需要准备的文件:1、提供审计报告以及纳税申报表、税单等支持文件,展示公司的盈利情况以及申请者的每年获利分红证明。作用:证明公司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是反映公司投资效益以及收入平衡的重要指标。审计报告是股东必须提供的证明公司资产的必要文件。2、公司的营业执照,在工商局的注册材料,和股东所占公司的份额的证明文件。作用:证明公司具备合法经营权,工商局调档的股东身份文件最有力证明持股比例,以便计算公司资产。3、注册公司的本金来源。本金是指创立公司的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前期工作积累、投资收入所得或其他合理收入来证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高管还是股东,在合法资金来源证明中都会涉及税收,加拿大移民对个人纳税检查非常在意。提示:个税方面能够提供的税单越多越好,越详细越好;不能提供税单的提供诚实可信的解释,不要试图欺骗或隐瞒,税单可以到当地税务局办理税务证明。近年来,中国移民到加拿大的人数正在大幅度增加,而加国移民局对申请人资金来源的审查也越来越严格。如果发现一个虚假的资金来源,不仅将面临拒签的情况,还有可能被要求近五年都不能重新申请加拿大项目。所以对加拿大项目申请者来说,诚信至关重要。
美加移民当局要求申请人证明资金来源,其中一个用意是确保申请人的资金,不是透过投资移民来“清洗”不合法所得。自从九一一之后,美国政府为了防范恐怖份子利用不法途径,支持美国境内的恐怖袭击活动,曾经多次修改移民条例,可见美国方面对于投资移民申请人的资金来源是何等重视。根据最新的法规,美国移民局不但要求申请人提供绝对可靠的文件,以证明他们的资金来源是合法,还需要进一步证明他们的“第一桶金”是合法得来。如果你问我,那最好是怎样做?我认为,最理想的方法就是提供长期及持续性的收入证明,例如以多年的报税记录去证明申请人一直合法地工作或经营业务,又或者透过长期投资,以赚取美加移民的投资资金。如果一位申请人透过变卖大量房地产或其他流动资产,以取得投资资金,那么,美加移民当局很可能要求该申请人进一步证明,他是何时,及以何种方法取得他变卖的资产的资金来源。又或者,如果申请人透过借贷方式,取得投资在美加的资本,移民局肯定会更小心调查和分析该申请人整个借贷过程和背景。我要指出的是,尤其是美国,他们基本上不会批准透过抵押在美国方面的资产,以取得投资在美国的资金。我可以告诉大家,美加移民当局也不会依赖单一途径,去确认申请人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因此,为了提高可信度,最好还是聘请资深的会计师或律师整理和审核相关的文件后才递交。不容否认,美加这类西方先进国家,虽然近年经济不景,但仍然吸引一大批以中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国民可能正因为经济不景,所以,个别投资移民的项目,门坎是降低了,希望移民当地。她们的魅力除了是先进之外,最重要当然是自由。以我们为例,除了香港的投资移民外,最多人查询的仍然是美加这类发达国家的移民项目。不过,当大家考虑美加的投资移民前,必须先想清楚,自己能否证明资金的来源是完全合法的。否则,大家便不要再想这两个国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