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北京好多移民公司的EB5投资移民项目回报率有高有低,哪些靠谱呢?

龚少柳 2019-12-21 1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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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的投资风险在选择投资项目之前,必须首先对投资政策本身的特点有足够理解,为此,很有必要了解以下几点:1、50万美元的投资要雇佣10个劳动力到底是什么概念?及为什么“地区中心投资移民项目”会越来越热?2019年美国人均收入为36276美元,即使按该年全美平均雇佣工资成本计算,加上必须为员工购买的保险福利等,每提供一个美国就业机会,投资者每年就要付出近5万美元的人工雇佣成本。也就是说,即使不考虑经营费用,以及缴税等开销。50万美元差不多也只够支出10个人的工资和福利,因此企业若保持收支平衡,就必须保证每年有50万投资额度的100%-150%的进账。这对于一个新生企业,甚至正筹建的企业来说,要达到这样的经营目标是很困难的!事实也从分证明了这一点。中新网2019年4月6日电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美国国会总审计署GAO在其传阅的文件中说,每年美国都给投资移民留下1万个移民配额,去年只用掉126个。在过去10多年中的10万个投资移民名额中,只签发了6024份。加州莫戴斯托的移民律师奥特曼对此评价说:“该体系如此困难,以致于很少有人能够符合条件。需要克服一些障碍,而那些障碍却是不可逾越的。美国国会总审计署指出:“许多潜在移民可能有其它取得合法永久居留权的途径,那些方法也许使他们更容易合乎资格、费用更低、把握更大。正因为自己创业所承受的就业成本太高,另外,很多投资移民申请人也无意去管理一家美国公司,所以EB-5投资移民项目自1991年实行以来一直乏人问津,每年的名额都有大量的剩余,直到2002年美国前总统布什批准了地区中心投资移民法案,不仅投资门槛降到了50万美元,而且将开办实业的主动性投资降到了将资金委托区域中心投资公司的被动型投资。EB-5投资移民项目美国投资移民市场才活跃起来,近年来,几乎所有想办理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人都选择了美国投资移民的“地区中心”项目,“地区中心”项目在大多数投资移民眼里俨然是美国投资移民的同义词。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做美国投资移民业务而不引进“地区中心投资移民项目”是很难争取到客户的,因为客户都知道移民能否最终成功,就取决与能否选择一个稳妥的投资项目,因此谁能引进好的投资移民项目,想通过投资方式移民美国的人,就会选择谁办理移民!这就是为什么某些移民公司非常热衷引进项目,并不惜血本大肆宣传推介的根本原因。而那些手里没有投资移民项目的移民公司,不过是为个别引进项目的移民公司充当摇旗呐喊的角色,不管如何声嘶力竭,在美国的投资移民市场上也不会占有一席之地,更难以从中获利。由于目前引进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公司还很少,也就是说客户选择移民公司的余地非常少,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投资移民市场蕴含着极大的商机。这一点,作为移民市场的从业人员是绝对不能忽视的!2、“地区中心”绝非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鼓吹的所谓的“经济特区”。而通常都在不发达地区,各方面条件相对落后,其实就是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英语原文为targetedemploymentarea,中文的意思应该是“目标就业区”,即达到全美平均失业率1.5倍的地区或人口2万以下的农村;这些地区通常并不比邻近地区享有任何优惠的政策。EB-5施行细则并规定,即使在大都会或人口总数在两万名以上的城市,因某种地理或政治的特殊情况,也可符合高失业率区的条件。这也就是“投资移民地区中心项目”的来源。美国政府对什么机构或组织有资格设立投资移民地区中心没有特别的限制。凡是对设立投资移民地区中心感兴趣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向美国政府提出申请。但是美国政府对申请案的审查非常严格。据美国移民局官方统计,截至2019年10月底,共计在美国移民局注册并获得审批的州达到29个,区域中心高达73个,且这一数据还在不断增加。3、不要盲目迷信移民局认可的EB-5项目。现在美国很多地方都有EB-5的项目,不少都是移民局自己认可的。但是,移民局认可是一回事,投资移民能不能最终取得永久绿卡完全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说美国移民局即使明知道自己所认可的项目不可能达到移民的要求,他也完全可以批准和认可。美国移民局所谓的批准和认可,仅仅是同意你往里面投钱,至于项目是否能满足移民条件,5年后能不能收回投资,根本就不在移民局考虑之列。4、目前国内某些移民公司所推广的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本质上属于私募行为,并不受美国法律的保护。目前所知,除费城的部分投资项目以外,目前尚无其他投资人成功转为I-829申请。5、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决不要相信项目方关于保障你投资安全的任何承诺。因为任何对投资的所谓承诺保证都是违反美国法律的。所以,企业对投资人有任何承诺:保证投资能够收回或获利的,都不算为投资!美国《投资移民法》实际上不允许项目方对投资移民做任何投资风险的财产担保,政府也决不会对任何投资做担保。6、必须明确一点,投资者与所投资的企业之间的债券、票据或借款关系并不是投资。因为资本包括债券、票据和贷款,而投资指提供而不是出借资本,投资者和项目方的关系是项目合伙人的关系,需要风险共担;而债券和借款关系使投资人成了所投资企业的债权人而不是合伙人。所以,决不要听信那些所谓的专家以购买债券或借贷做为投资方式的建议,这些所谓的专家不是出与对法律的无知,就是源于别有用心的无耻欺骗。7、美国投资移民能否最终成功的关键,取决与你所选择的投资项目。EB-5移民类别有两大风险,除了要看两年以后是否能获得永久居留身份,还要看投资的钱五年后能否收回。因此,选择合适的项目至关重要。由此可见,在选择移民项目时,除了必须考虑项目是否能满足投资移民的条件,还应当充分考虑项目长期的发展潜力、收益率和各方面的实际优势,而亲自去比较和分析不同项目的优劣,比任何所谓的保证,及任何所谓专家的推荐都更可靠!那么规避投资风险,应秉承哪些基本原则和技巧呢?第一、看推介方的项目是否有政府直接投资。不少项目方在推出一个投资项目时都会打出“有政府背景”的招牌,但是,所有投资移民项目都是得到政府批准和支持的,不过美国政府不会为任何一个项目提供担保。所有项目都是由项目运作公司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所以,是否“有政府背景”毫无意义,关键要看“是否有政府直接投入”,比如政府是否提供了低息贷款、免息发展基金或是直接投资。政府直接投入的项目有三个优势:1、政府肯直接投资,说明项目很重要,倒闭的可能小;2、政府一般只会投资给经营能力强、信誉度好的公司来运作项目,因此降低了经营风险;3、政府投资的项目,政府会在某种程度上予以监管,从而降低经营方5年后故意制作资金漏洞而逃避返还投资的风险。第二、看项目是否已经开始运营。投资移民是需要满足雇佣要求的。至今的很多项目除了政府的批准文件外,没有项目实施方案,没有前期投入,项目单位本身并不出钱,投资金额100%来自投资移民,完全可以用中文里的“空手套白狼”来形容。如果前期的投资者钱先投进去,后面没有人跟进,项目是无法按时开工的。这样的项目不但无法实施绿卡转正,更无法偿还本金。第三、看其他融资方的反应。投资移民项目除了公司自己出资、政府出资和移民申请人投资以外,一般还有部分银行融资。如果项目能经得起银行审核,获得申请贷款的资格,也能间接证明项目的低风险。第四、选择实力雄厚及规模较大的项目公司,要看它以往的经营业绩和信誉度等,你不能指望一个根本没有经济实力,甚至负债累累的公司去保住你的投资,更别提为你去赚钱。第五、要看项目本身是否有稳健的收益率,是否有潜力和发展全图。比如以出售不动产最终获利的投资项目,要求投资商进行某种形式的买卖来退出合伙企业制的股份。当这个项目经营业绩不佳时,如何转让股份,会有什么样的人来购买。第六、一定要审查项目计划是否成熟,看它的利润点在哪里,是否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益。该项目至少能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入以保持收支平衡。绝不要选择只有支出,而很少或没有进账的公益性项目。否则,2年后你既达不到完成移民的雇佣条件,5年后也拿不回你的投资,因为你的投资都被拿去盖楼或者发工资了,还不一定够。2019年费城会议中心扩建项目,147名投资者的投资集体被拒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说明。该中心董事会对于拒绝接受这些投资的解释是,为避免触及现有的移民政策。也就是说,这个项目根本不可能达到投资移民的标准。只要稍微想一下就会明白,如果接受这147名投资者的投资,就意味着要直接或间接创造1470个就业机会,一个扩建的政府大楼怎么可能做到?一个政府扩建的会议中心靠什么赚钱?分明是一个只有开销没有进账的项目,难道5年后把政府的会议中心大楼卖掉还你的投资款?147名投资者的投资被拒,绝不是舆论所认为的不幸;恰恰相反,而是某些有良知的美国人使投资者幸免遇难。该中心如果接受投资,147名投资者只可能有一个下场,那就是2年以后既拿不到绿卡;5年以后也收不回投资。可笑的是,147名中国投资者,由于别人的良知而幸免遇难却因而愤愤不平!真是人家不坑你,你心里还很难受!第七、看项目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属于EB-5地区中心项目。如果选定的地区是农村或高失业率目标地区,则应首先获得有关政府文件或证明。其它因素还有诸如要看还款顺序、看基金公司是否为所投项目买保险,保险项目中是不是有涵盖了不可抗力的特别保险,等等。
龚山珍2019-12-21 19: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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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要看你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为了得到绿卡,还可以拼一拼,碰碰运气如果是为了赚钱,还是拉倒吧不赔个底儿掉就念佛了。美国的投资移民,百分之八十五都是骗局。
    米天明2019-12-21 20:22:30
  • 1、投资上的风险。首先,项目方可能缺乏实际的操作经验。市面上的很多EB-5投资移民项目都是新项目,缺乏实际经营的经验。有操作经验的项目方,可以对项目的建设和前景做出专业的预测和分析。没有操作经验的项目方就可能会把很多精力放在前期的宣传包装上,项目存在的风险也就较高。然后,是对项目盈利能力的预测。很多没有实际管理操作经验的项目方,能提供的可能只是诸如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等衡量项目盈利能力的数据,然而,这些数据只是对项目未来前景的一个“合理”预测,大家可以把这些数据作为衡量项目价值的一个参考,但千万不能完全依赖。再来,是投资项目的未来市场价值。受所在地的总体经济活力,利率及税率的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的实际价值能否达到预期并不能保证。一个有限合伙人投资项目一旦需要额外的资金,项目管理方就可能需要投资人追加额外的投资或用现有投资作为杠杆进行借贷。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偿还贷款,项目管理方有可能不得不出售该地产以偿还投资人的借款。  还有产权风险。目前的很多EB5投资项目都是投在房地产上的,而不动产投资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比如说:全美或地方性经济动荡;地产的吸引力降低;过度建设导致地产供过于求;失业导致房地产需求减少,政府加税,政策变化,天灾人祸等等。不论哪种因素,都可能导致有限合伙人解除合同日期推后。有的房地产项目通过租金偿还投资人,有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租金收入减少,而维持地产的花费维护及各种税费却无法降低多少。房租收入一旦降低,再加上打广告招租的费用增加,有限合伙人就有可能收不到房租带来的任何分成。另一方面,由于成本上升,项目管理方可能会面对资金不足的状况。这种情况下项目方就有可能通过募集更多资金来解决问题,这样一来,对单个投资人而言,后果显然是降低个体的收益份额。2、回报数额的风险和税务风险。拿房地产来说,一旦租金收入降低,你可能就拿不到租金分成了。如果你的投资是通过借贷获得的,就不能通过房租获利来偿还贷款,税务方面的风险包括税率的提高等等,因此有的项目也缺乏管理合伙人的法律约束。另外,还会有潜在的利益冲突。有时候,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可能同时拥有多个投资项目,所以,同类型的项目之间就可能会形成竞争关系,利益冲突难以避免时,直接受到影响的将会是投资人。近年来,投资人对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热情较高,申请人数越来越多,因此投资移民的门槛也在不断的提高。投资移民是一种高风险的项目,想要降低投资风险,除了避免上述提到的几点以外,选择一个靠谱的移民机构也是重中之重的事情。
    齐明杰2019-12-21 19:59:29
  • 2019年5月30日,美国联邦移民局通过新的政策备忘录,对EB-5美国投资移民就业计算模式进行了重大的更新及规范。由于产生就业岗位数是移民局对EB-5绿卡终审时的首要基准,这些新政策已经直接导致一些EB5投资项目无法满足移民局审核要求,使投资人面临正式绿卡I-829申请失败的结局。政府参与EB-5项目使捷径成泥潭目前对EB5投资移民的另一个误区是想当然认为只要有政府参与就是最有保障的项目,事实却完全事与愿违。这类项目往往层层审核最繁复,资金损耗最严重,导致就业岗位不足,使绿卡终审失败。其实原因很简单,美国各级政府参与的项目都不以盈利为目的,以公益性的项目为主,诸如交通、通信、扩建、基建、图书馆、医疗、消防、老人中心等等。这类项目常年赤字运营在世界各国都是理所当然的,加上美国政府所有资金都来自纳税人,项目资金赔偿第一顺位永远是纳税人。另外由于政府参与项目,必须额外遵循当地工会和地方经济保护条款,使各类开销成倍增加,直接造成投资金额无法雇用足够的员工以满足移民要求。对投资人更为不利的是,这些政府项目即使出现亏空,也绝不可能出售已建完的市政物业来抵押给投资人,没有任何政府会让投资人来掌控当地的交通、通信等等的。最为重要的是EB-5投资移民是依据美国联邦移民法,任何州级、县级或市级政府都无权给予投资人在绿卡审核时的任何优先权,这是移民法早已明确的。如果有政府部门或官员给投资人作出任何投资款或绿卡方面的承诺,就是涉嫌违法和欺诈,会受到联邦调查局查处。所以有政府参与的项目,除了开销大、不盈利外,各类审批程序繁复,就业计算更难保障,资金也没有抵押,投资人想当然的移民捷径却实际成了不能自拔的泥潭。总结语投资风险与加拿大投资移民的被动投资性质不同,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的资金是主动投资性质,所以其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应注意规避:第一、看推介方的项目是否有政府直接投资。不少项目方在推出一个投资项目时都会打出“有政府背景”的招牌,但是,所有投资移民项目都是得到政府批准和支持的,不过美国政府不会为任何一个项目提供担保。所有项目都是由项目运作公司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第二、看项目是否已经开始运营。投资移民是需要满足雇佣要求的。至今的很多项目除了政府的批准文件外,没有项目实施方案,没有前期投入,项目单位本身并不出钱,投资金额100%来自投资移民,完全可以用中文里的“空手套白狼”来形容。如果前期的投资者钱先投进去,后面没有人跟进,项目是无法按时开工的。这样的项目不但无法实施绿卡转正,更无法偿还本金。第三、看其他融资方的反应。投资移民项目除了公司自己出资、政府出资和移民申请人投资以外,一般还有部分银行融资。如果项目能经得起银行审核,获得申请贷款的资格,也能间接证明项目的低风险。第四、选择实力雄厚及规模较大的项目公司,要看它以往的经营业绩和信誉度等,你不能指望一个根本没有经济实力,甚至负债累累的公司去保住你的投资,更别提为你去赚钱。第五、要看项目本身是否有稳健的收益率,是否有潜力和发展全图。比如以出售不动产最终获利的投资项目,要求投资商进行某种形式的买卖来退出合伙企业制的股份。当这个项目经营业绩不佳时,如何转让股份,会有什么样的人来购买。第六、一定要审查项目计划是否成熟,看它的利润点在哪里,是否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益。该项目至少能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入以保持收支平衡。绝不要选择只有支出,而很少或没有进账的公益性项目。否则,2年后你既达不到完成移民的雇佣条件,5年后也拿不回你的投资,因为你的投资都被拿去盖楼或者发工资了,还不一定够。2019年费城会议中心扩建项目,147名投资者的投资集体被拒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说明。该中心董事会对于拒绝接受这些投资的解释是,为避免触及现有的移民政策。也就是说,这个项目根本不可能达到投资移民的标准。只要稍微想一下就会明白,如果接受这147名投资者的投资,就意味着要直接或间接创造1470个就业机会,一个扩建的政府大楼怎么可能做到?一个政府扩建的会议中心靠什么赚钱?分明是一个只有开销没有进账的项目,难道5年后把政府的会议中心大楼卖掉还你的投资款?147名投资者的投资被拒,绝不是舆论所认为的不幸;恰恰相反,而是某些有良知的美国人使投资者幸免遇难。该中心如果接受投资,147名投资者只可能有一个下场,那就是2年以后既拿不到绿卡;5年以后也收不回投资。可笑的是,147名中国投资者,由于别人的良知而幸免遇难却因而愤愤不平!真是人家不坑你,你心里还很难受!第七、看项目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属于EB-5地区中心项目。如果选定的地区是农村或高失业率目标地区,则应首先获得有关政府文件或证明。 其它因素还有诸如要看还款顺序、看基金公司是否为所投项目买保险,保险项目中是不是有涵盖了不可抗力的特别保险等等。
    赵驱云2019-12-21 19:40:57
  • 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银行资金监管帐户陷阱。资金监管都是项目方找的私营银行关系户,并非监管部门,双方可从中获相当比例的高额回扣服务费,管理费。当然钱都出自EB5资金。一旦EB5资金投入,投资人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资金就通过预设好的陷阱条例,被项目方取走使用。所谓设立资金帐户监管,实际上是巧立名目,刮分EB5资金,同时用来迷惑EB5投资人而已。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虚构银行贷款证明。项目方只是去银行讨论有关贷款的程序和所需的数额,打印出的讨论摘要,被虚构成银行的正式贷款,声称已贷出了几亿美金欺骗投资人。美国银行从不做无抵押,风险贷款。因EB5项目极高的烂尾率,从1992年EB5项目实施至今,从未获得过银行一分钱的贷款。I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致命的拖延工期集资陷阱。美国法律规定,只要还短缺一个投资人,工期可合法无限期拖延。项目不完成,移民局不会受理任何人的永久绿卡I-829申请。直到数年后宣布烂尾时,资金已被耗尽。投资人按程序将被递解,此时项目方的一笔烂帐更无人追究。IV.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在建工程民间集资陷阱。项目方在在工程造价上早已虚高,超出市场价数倍,前期资金已被抽空,目前已是资不抵债。导致银行拒绝贷款、需要额外支付中介$5万至$15万美元高额佣金来中国推销这些已经是资不抵债的股权。按正常市场情况在建的工程,银行不会拒绝贷款。既便超出预算45%都还可能获银行贷款。何必要支付高于银行利息5倍的中介费来集资。只有两种可能:I.中介子虚乌有的大楼,图片宣传。II.项目方在烂尾暴露前,能捞多少钱是多少。V.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是假立项真圈钱的集资陷阱。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EB5建造开工的项目无一不是拖延工期或成烂尾。项目方宣称已投入几亿美金。实际是把廉价土地通过自己的估价师进行几十倍高估得出的虚假数额,再卖给EB5投资人。例如已被联邦起诉的芝加哥会议中心EB5项目市场估值$700万的地价,项目方却花$I.7亿EB-5资金购买。项目方直接赚取高昂的土地差价,根本没有打算完成项目。V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招募几百个EB5投资人来建造大型建筑群。项目越庞大,钱圈得越多,而且可以拖工期,让投资人遥遥无期地等待,数年后宣布烂尾时,项目资金已被消耗殆尽。典型项目:搜索,查:eb5dataV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EB5资金返还及资产抵押误导。至今中国大陆无几人获批正式绿卡I-829或获得过还款。花$50万美金只买到2年有效期的临时绿卡I-526VI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提供项目保险误导。项目方出具虚假保险公司证明,保证项目按期在预算内完成。美国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会为没有建造好,不存在的项目保险,只对施工事故安全作保。对于资金断供、绿卡申请失败等关键问题概不负责。而且这些保费是按月支付,项目方随时停付,保险就随时被取消。IX.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宣称EB5投资人能作还贷第一顺位。此举恰恰说明没有任何其他机构或银行提供任何资金。因为美国银行同意贷款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为还贷第一顺位,且必须有已存在的不动产做抵押,否则银行绝不会放贷。X.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邀请权威机构推广项目来打消投资人对项目的种种疑问。因为EB5投资人的资金并未直接汇入这些机构的账号,这些机构在骗局公布后反而以受害者身份出现,不负任何法律和财务上的责任。X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签约知名建筑商,开发商,博取投资人信任。事实上任何人只要愿出资金雇建筑商造项目,当然都会签约。建筑商、开发商只是收费提供建造服务,只赚不赔。一旦EB5资金耗尽,后期资金不到位,则立即停工。工程烂尾及投资人绿卡申请问题,绝不是建筑商、开发商的负责范围。反而还会反诉EB5投资人拖欠违约尾款。X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身价数十亿美元的上市公司及州,市机构已经巨额注资谎言。还有世界500强公司签约预购,代售,代租。当投资人要求查看具体文件细节时,中介就以商业保密协议等等理由搪塞,并谎称这么大的项目绝不会骗区区$50万。但为何美国银行和美国投资人都拒不参与?为何项目方不惜远渡重洋、舍近求远把完美的投资机会奉送给EB5投资人,还额外支付中介$12万美元高额佣金?XI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经济计算模式工作职位数字误导。只是个预估数字而已,项目是否烂尾,运作中款项是否被侵呑,项目虚高造价3至5倍等都是不定因素。通常项目方,开发商都会在项目运作中,想方设法最大限度增加开销,达到赚钱的目的。其中任一变数将导致投资人永久绿卡I-829终审被拒,血本无归的命运。XIV.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EB5项目分期融资谎言:中介声称第I期,第II期认购已售完,现售第三期。实际上分期只是作幌子,把总投资额虚增扩大,资金却并不到位,实际上每期只融到几个投资人。用虚高的总投资额计算工作职位,造成产生高工作职位数字的错觉。在正式绿卡I-829终审时,经不起移民局内部专业的劳工审核,导致绿卡被拒。同时由于多期资金并未到位,项目最后成烂尾。耗上几年时间,一则延长了融资时间,同时也延迟让投资人意识到真相。近期被调查的项目,搜索:eb5风险调查。XV.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EB5项目被移民局预先批准谎言。EB5投资人的正式缘卡I-829申请必须是2年后,经过移民局严格申核,判断投入的EB5资金是否产生了足够的工作职位数字。在此之前,移民局无法提前作出任何结论。XV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伪造企业或基金已预购,虚构盈利预期,欺骗投资人。宣称项目完工后,保证EB5投资人赚高利润出场。项目方伪造认购意向书,虚构盈利预期。自1992年至今,贷款、债券类EB5投资移民项目都是以烂尾告终,无一例外。这类项目的EB5投资人的正式绿卡I-829申请不是被拒、遭递解,就是自动放弃、离境。目前EB-5投资项目只能向中国人推销,而欧洲及发达国家无人参与。XV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EB5公寓,酒店类项目,虚高造价。根据移民局参照的ReedConstructionData行业标准,美国豪华公寓的实际造价后才动用资金,造成保证投资款安全的假象。其实只要EB5投资人将款汇入美国项目方账户,投资人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被项目方取走使用。而此时移民局无法对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只有两年后申请正式绿卡I-829时,移民局专门审核部门才能揭露真相。造成正式绿卡I-829被拒,投资人会面临整个家庭因没有合法移民身份而遭递解出境,以后甚至连普通的赴美旅游签证都无法获批。更严重的是,一旦有遭美国递解出境的记录,申请欧洲及其它国家移民都将被拒。
    连一霏2019-12-21 19: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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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0日,美国联邦移民局通过新的政策备忘录,对EB-5美国投资移民就业计算模式进行了重大的更新及规范。由于产生就业岗位数是移民局对EB-5绿卡终审时的首要基准,这些新政策已经直接导致一些EB5投资项目无法满足移民局审核要求,使投资人面临正式绿卡I-829申请失败的结局。政府参与EB-5项目使捷径成泥潭目前对EB5投资移民的另一个误区是想当然认为只要有政府参与就是最有保障的项目,事实却完全事与愿违。这类项目往往层层审核最繁复,资金损耗最严重,导致就业岗位不足,使绿卡终审失败。其实原因很简单,美国各级政府参与的项目都不以盈利为目的,以公益性的项目为主,诸如交通、通信、扩建、基建、图书馆、医疗、消防、老人中心等等。这类项目常年赤字运营在世界各国都是理所当然的,加上美国政府所有资金都来自纳税人,项目资金赔偿第一顺位永远是纳税人。另外由于政府参与项目,必须额外遵循当地工会和地方经济保护条款,使各类开销成倍增加,直接造成投资金额无法雇用足够的员工以满足移民要求。对投资人更为不利的是,这些政府项目即使出现亏空,也绝不可能出售已建完的市政物业来抵押给投资人,没有任何政府会让投资人来掌控当地的交通、通信等等的。最为重要的是EB-5投资移民是依据美国联邦移民法,任何州级、县级或市级政府都无权给予投资人在绿卡审核时的任何优先权,这是移民法早已明确的。如果有政府部门或官员给投资人作出任何投资款或绿卡方面的承诺,就是涉嫌违法和欺诈,会受到联邦调查局查处。所以有政府参与的项目,除了开销大、不盈利外,各类审批程序繁复,就业计算更难保障,资金也没有抵押,投资人想当然的移民捷径却实际成了不能自拔的泥潭。总结语投资风险与加拿大投资移民的被动投资性质不同,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的资金是主动投资性质,所以其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应注意规避:第一、看推介方的项目是否有政府直接投资。不少项目方在推出一个投资项目时都会打出“有政府背景”的招牌,但是,所有投资移民项目都是得到政府批准和支持的,不过美国政府不会为任何一个项目提供担保。所有项目都是由项目运作公司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第二、看项目是否已经开始运营。投资移民是需要满足雇佣要求的。至今的很多项目除了政府的批准文件外,没有项目实施方案,没有前期投入,项目单位本身并不出钱,投资金额100%来自投资移民,完全可以用中文里的“空手套白狼”来形容。如果前期的投资者钱先投进去,后面没有人跟进,项目是无法按时开工的。这样的项目不但无法实施绿卡转正,更无法偿还本金。第三、看其他融资方的反应。投资移民项目除了公司自己出资、政府出资和移民申请人投资以外,一般还有部分银行融资。如果项目能经得起银行审核,获得申请贷款的资格,也能间接证明项目的低风险。第四、选择实力雄厚及规模较大的项目公司,要看它以往的经营业绩和信誉度等,你不能指望一个根本没有经济实力,甚至负债累累的公司去保住你的投资,更别提为你去赚钱。第五、要看项目本身是否有稳健的收益率,是否有潜力和发展全图。比如以出售不动产最终获利的投资项目,要求投资商进行某种形式的买卖来退出合伙企业制的股份。当这个项目经营业绩不佳时,如何转让股份,会有什么样的人来购买。第六、一定要审查项目计划是否成熟,看它的利润点在哪里,是否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益。该项目至少能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入以保持收支平衡。绝不要选择只有支出,而很少或没有进账的公益性项目。否则,2年后你既达不到完成移民的雇佣条件,5年后也拿不回你的投资,因为你的投资都被拿去盖楼或者发工资了,还不一定够。2019年费城会议中心扩建项目,147名投资者的投资集体被拒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说明。该中心董事会对于拒绝接受这些投资的解释是,为避免触及现有的移民政策。也就是说,这个项目根本不可能达到投资移民的标准。只要稍微想一下就会明白,如果接受这147名投资者的投资,就意味着要直接或间接创造1470个就业机会,一个扩建的政府大楼怎么可能做到?一个政府扩建的会议中心靠什么赚钱?分明是一个只有开销没有进账的项目,难道5年后把政府的会议中心大楼卖掉还你的投资款?147名投资者的投资被拒,绝不是舆论所认为的不幸;恰恰相反,而是某些有良知的美国人使投资者幸免遇难。该中心如果接受投资,147名投资者只可能有一个下场,那就是2年以后既拿不到绿卡;5年以后也收不回投资。可笑的是,147名中国投资者,由于别人的良知而幸免遇难却因而愤愤不平!真是人家不坑你,你心里还很难受!第七、看项目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属于EB-5地区中心项目。如果选定的地区是农村或高失业率目标地区,则应首先获得有关政府文件或证明。 其它因素还有诸如要看还款顺序、看基金公司是否为所投项目买保险,保险项目中是不是有涵盖了不可抗力的特别保险等等。
很多对EB-5投资移民有过关注的朋友都知道,在之前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款为50万美金,但目前据说要涨价到80万美金起跳。以下是政府官方的具体投资款收费要求:一、I-526申请2019年12月23日,USCIS公布通知,移民入籍申请等相关手续费用上调。其中,I-526的申请费从原来的1500涨到了3675美元,涨幅145%。二、NVC签证费每人400美金,这是投资人I-526获批后要支付给美国国家签证中心的费用。适用于身在中国,需要到广领馆面试的投资人。投资人及其家属都需要缴纳。三、I-485申请这笔费用只有投资人身在美国,需要转变身份时才会用到。费用上调后,I-485的申请费用为1140美元每人;14岁以下的申请人的费用为750美元。四、体检费在国内的指定体检医院收取,成人每人900元人民币,儿童每人600元人民币。五、I-829申请条件绿卡期满前3个月,投资人要递交I-829申请解除条件,此项费用为3750美元每人。六、打指纹USCIS公布的生物特征服务费为85美元每人,仍旧和之前一样。七、USCIS移民费最新的USCIS移民费由原来的165美元涨到了220美元。USCIS会用这笔费用来处理投资人的移民签证包并制作绿卡。主申请人和多有一同移民的家属在拿到移民签证后需要尽快通过网络缴纳这笔费用,否则,有可能就耽误了收到绿卡的时间。首先给大家说明的是投资款和服务方的收费内容:一、项目投资款EB-5法案规定,海外投资人需要投资100万或50万美金到美国境内的一个项目,期限五年,同时需创造出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才可能获得条件绿卡。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只有位于TEA地区的区域中心项目投资款才是50万美金,直投项目的投资款是100万美金。二、行政管理费除了50万美金的基本投资款,投资人还需要注意到行政管理费,不同地区的行政管理费也不一样,也有一些地区是不收管理费的。通常来说,管理费大概是在4-5万美元左右,有些地区的管理费也可能达到6万美金左右。三、中介服务费因为美国EB5投资移民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大多投资人都会选择找中介。目前,国内的移民公司很多,收取的服务费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在5-8万人民币左右,以及材料公证费和翻译费。投资人在与移民公司签协议前一定要问清楚费用中都包含有哪些服务。四、移民律师费除了上述的一些费用,投资人也要注意准备一笔律师费,这笔费用是用来支付给移民律师的。律师费的价格大约是在1.5万到2.5万美元之间,主要用来支付I-526和I-829的申请费用及其它一些杂费。
这个还是要看你对“好项目”的定义了,如果是想要零风险的那确实是没有,只要是投资都会有风险,而且美国的EB5项目的风险是一定存在的,虽说现在成功率在90%以上,但是类似芝加哥会会议中心这样的案例还是会让投资者胆战心惊,钱和绿卡都打水漂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我本人在诺亚移民任职,我们对于项目的选择主要是倾向于稳妥的不动产型,经营类的项目是我们肯定要PASS的。那么对于不动产的项目,是和美国的整体经济挂钩,如果美国经济不出现大的动荡,不动产项目也不会出现太大的波折,但也并不是说所有的不动产项目都保险,还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量。1.地理位置地段好的项目市场潜力和升值空间也就大,尤其是不动产项目,比如公寓那样的,对地理位置的要求就更大。如果地段不好,交通也不通,那建成以后谁会去住?没办法盈利,投出去的钱就可能打水漂。2.就业创造想要安全拿到绿卡,那法律规定的10个就业必须要够才行。选项目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看这个项目能创造多少个就业,就业盈余能到多少,越高越安全,因为有足够的安全缓冲。一定不要选能创造的就业只比要求的数量多一点的项目,风险太大。3.资金结构对于项目的资金结构也必须重点关注,看看EB-5资金占总成本比例合不合理,如果比重太大,那就说明这个项目太过于依赖EB-5投资,一旦出了什么问题,绿卡和投资金就都拿不回来了。4.项目方除了上面的那些,还要对项目方做一下事先调查。首先看看项目所属的区域中心有没有获得移民局的批准,EB-5项目经验多不多,I-526和I-826获批率高不高。如果各方面都很优秀,那就说明这个区域中心还是很专业的,它推出的项目也是比较靠谱的。还要看一下开发商,一定要选那些实力比较强大的、开发经验丰富的,这样才能够对项目的整个进程有很好的把控,应对风险的机制也会比较成熟。5.项目进程最后,也要看看这个项目现在的进展如何。最好是选择那些已经获得银行贷款并且已经开始动工的项目,这样的项目对你的绿卡和资金返还会有个更好的保障。另外就是完工保险,也是要有。满足上面我说的几点的,就可以说算是优质项目了。在这里也推荐一下诺亚移民和纽约移民基金再度合作的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格兰德235号公寓。这个项目是纽约移民基金推出的第15个EB-5项目了,这个区域中心到现在已经售罄过10个EB-5项目,I-526和I-829成功率都是100%。格兰德235号公寓位于泽西市的黄金海岸,离曼哈顿就隔了一条哈德逊河,坐PATH啊,轮渡啊、机场啊都非常方便。就业方面,这个项目一共招80个投资人,能创造的就业有1704.9个,就业盈余是113%,绿卡风险已经降到最低了。项目的总成本是2.64亿美金,EB-5投资金占比才15%,资金返还也很有保障。还有开发商,格兰德235号公寓的开发商有两个,分别是“KRE集团”和“Ironstate”,这两家公司都是美国的老牌开发商了,实力不用说。还有,这个项目现在已经拿到了银行的贷款意向书并且已经开工了。还是那句话,没有完全没有风险的项目,也没有绝对好的项目,美国投资移民以稳妥安全为主,希望以上回答能给予你一些帮助。
美国投资移民EB-5,由美国国会出台于1990年,其目的是通过海外投资者为美国创造工作机会和投资资本来刺激美国经济。EB-5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此类签证每年有一万个名额。申请人需要在美国投资至少100万美元,并为美国当地居民创造十个以上工作机会;或者在目标就业区投资至少50万美元,并至少创造十个以上工作机会。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对申请人有以下要求:1.投资50万或100万美元;2.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3.不要求申请人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语言能力;4.要解释清楚资金来源。申请人的资产不一定由申请人本身能力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方式都可。5.投资人无重大传染病,无犯罪记录。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或在经核准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以上设立企业,并创造10个就业机会,就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移民签证。而区域中心移民法案更赋予投资人享有多种优惠政策。美国投资移民EB-5的项目特点:1.申请周期短,无学历、语言和商业背景要求;2.无需创业,无需亲自管理企业;3.一人申请全家移民,可自由出入美国,无移民监;4.持绿卡五年后,可申请美国国籍,免签出入150多个;5.子女免费接受12年义务高素质教育。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