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是否靠谱

龙家良 2019-12-21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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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为您解答;美国国会于1990年设立了"基于创造就业机会的第五类投资移民绿卡"项目Employment-BasedFifth–"EB5"。该EB5计划规定,非美国投资人通过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并直接创造或保留10个就业机会,则有资格获取美国永久居留权即绿卡并能够申请加入美国国籍。该计划的目的在于鼓励移民投资或管理美国企业,促进美国经济发展。此后,该计划于1993年增加了"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方案"RegionalCenter的规定,即投资人在美国境内特定的区域内进行投资,则投资额可减少为50万美元,并且其直接或间接创造的10个就业机会均能获得认可。区域中心包括:A.高失业率地区,即该地区失业率为美国政府在普查过程中所确定的国内平均失业率的1.5倍以上;2.乡村地区,指人口少于B.2万或者不在大都市统计区内的地区。区域中心移民法案于2003年获得进一步的修订认可,并逐渐成为美国境外人士投资移民的最佳选择之一。如果您还有美国EB5投资移民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圣捷出国的专家。
辛国海2019-12-21 19: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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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要看你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为了得到绿卡,还可以拼一拼,碰碰运气如果是为了赚钱,还是拉倒吧不赔个底儿掉就念佛了。美国的投资移民,百分之八十五都是骗局。
    章观年2019-12-21 20:41:02
  • ,其实,美国移民并不像加拿大等很多国家的硬性移民监规定,美国的移民监并不精确定义最少居住的天数,对于任何有“意向”在美国长期居住的绿卡持有人都允许其保持居民身份。从移民局官网可以找到关于绿卡持有者离境美国的相关法令:美国永久居民,并无法证明其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可将视为放弃美国作为其永久居住地,绿卡可被收回。短期的海外出境一般来说没有问题,但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境时间在一年内,再次入境时海关/入境官员如果觉得绿卡持有者没有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也可收回绿卡。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可由这几方面判断:出境的意向是否是暂时性的是否在美国有家人或与社区有紧密关系是否有其他成立的返回美国作为永久居住地的意向是否在美国有开设公司是否在美国有置业是否在美国有驾照是否在美国有银行帐户是否有一个美国邮寄地址是否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是否在美国工作。
    辛国昌2019-12-21 20:23:32
  • 你这个问法不够专业,EB5是投资类移民,风险1定有,但是你要把风险分做两类,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现在做区域中心的风险肯定是很大,很多人都没来过美国,就只中国听中国的中介忽悠,那才是不可控风险。
    边向东2019-12-21 20:00:50
  • 随着美国投资移民的数量越来越多,各种关于EB-5的负面新闻也接踵而来。其实对于EB-5没有完美的移民项目,风险也是相对而言的。美康今天想说说美国投资移民有什么样的风险。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尽管欢迎移民,但更欢迎“人才”,以及从人道角度出发的依亲类。出钱买绿卡?美国的经济还没糟糕到那个程度,所以,EB-5法律要求在投资之外、还绑定了一个创造10个就业岗位的条件,并且要求整个投资处于一定的风险之中AtRisk。EB-5法律层面的直接风险有:不能通过银行存款、国债、买房、承诺赎回等等近乎无风险模式来操作。间接风险,最常见的有2类:1项目各方资金是否能到位、是否如期完成、创造足够就业、销售/经营/运转良好并收回资金,这是“经营风险”;2项目的经营过程、资金往来,往往不在投资人的严格控制之中,就存在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的“可能性”,这个就是“道德风险”。EB-5有风险,为什么很多人要做呢?简单来说:如果要选择投资移民,合适的项目并没有那么多,并且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EB-5已经进步很多。美国EB-5在很多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选择好项目就很重要。美康小贴士:EB-5的某些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比如上述两类间接风险,近年来都有所发生;但任何项目都有不确定性,就像所有交通工具都有风险,但你总要离开家门的;当然出门前,要了解、选择适合自己的交通工具,同样对于EB-5,投资人也尽量去了解、评测、预防风险。
    龚尚福2019-12-21 19:42:27

相关问答

抛开移民公司本身还有具体项目不谈,投资人需要关注的问题倒是不少。基础就是要仔细研究项目的PPM。1.商业计划的合理性,包括市场调研,解决就业人数是否涉及争议,项目的生命力是否能够真实的满足漫长的排期。2.有限合伙公司的结构,投资人和GP普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制约。3.投资模式,明确债权或者股权关系,债权关系下,抵押品是否是真实的抵押,抵押品的价值是否能真实的覆盖投资款;股权结构的项目最近少见了,但是一旦出现,要多关注股权结构中的权利和责任。4.开发商的真实情况,如果是顶级开发商,是否是采用子公司运营的方式,如果是,有几个子公司,这是常见的“壳公司”保护方案。5.银行贷款,如果有,投资人的还款顺位将会降低,要更加关注项目盈利能力和变现或者抵押能力。同时,银行贷款和EB-5到位的顺序需要关注一下,以防EB-5资金成为了银行贷款的担保金。6.政府支持力度,书面或者视频支持较为常见,基本没用;税收补贴是否是以项目开始运营为基准;如果有政府直接出资,更要明确和项目的关系,看起来越美好的东西隐藏的东西可能越多。7.投资款在监管账户的释放条件,目前因为排期长,所以大部分项目采用的还是直接放款给项目,或者少量资金存放在监管账户,这是个问题,但是没办法。8.宏观角度考虑项目融资的合理性,如果一个大项目的资金缺口却不大,非要用EB-5的资金,就不是非常合理,现在不是以前一窝蜂似的移民的时候了,投资人更加谨慎,而且项目的可选性更强,融资难度超越以往,所以宣传中看到的EB-5资金占总投资比例越小越安全的理论是否可靠就需要大家自己去衡量了。
1.项目方缺乏实际的运作。几乎所有的投资项目都是新项目,没有实际经营的历史。如果某个投资项目已经存在很多年还在辛苦地集资,要么项目巨大,要么项目很难推销出去。项目管理方,也就是管理合伙人,只是由于项目的存在而存在。由于没有实际的运转过,项目管理方对项目的前景和表现只能做出预测而实际的数据也只是分析预测报告。而我们都知道,数据和预测一般和现实不会完全吻合的。2.对盈利能力的预测。既然项目管理方没有实际的经营历史,自然也就拿不出诸如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等衡量项目盈利能力的数据。项目管理方能拿出来的发售通OfferingCircular提供了对项目前景的“合理”预测。虽然这些预测可以作为衡量项目潜力的一种参考,但是投资人不能完全依赖这些预测数据来对项目进行评估。3.产权风险。在目前的EB-5投资项目中有相当的部分是投在房地产上面的。这样的有限合伙人投资自然也包括不动产投资所带有的风险,包括:全美或地方性经济动荡;过度建设导致地产供过于求;地产的吸引力降低;失业导致房地产需求减少,政府加税,政策变化,天灾人祸等等因素。但不论何种因素,都可能导致有限合伙人解除合同日期的推后。有的房地产项目通过租金偿还投资人,有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租金收入减少,而维持地产的花费却无法降低多少。房租收入一旦降低,再加上打广告招租的费用增加,有限合伙人就有可能收不到房租带来的任何分成。另一方面,由于成本上升,项目管理方可能会面对资金不足的状况。这种情况下项目方有可能通过募集更多资金来解决问题,而对单个投资人而言,这样做的后果显然是降低个体的收益份额。4.投资项目的未来市场价值。对于某一项目而言,比如房地产项目,没人能保证该项目能按预期升值。投资项目价值的波动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所在地的总体经济活力,利率及税率的变化等等。一个有限合伙人投资项目一旦需要额外的资金,项目管理方就可能需要投资人追加额外的投资或用现有投资作为杠杆进行借贷。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偿还贷款,项目管理方有可能不得不出售该地产以偿还投资人的借款。5.回报数额的风险,税务风险,还以房地产为例,一旦租金收入降低,投资人可能就无法获得租金分成。如果你的投资是通过借贷获得的,你就不能指望通过房租获利来偿还贷款,税务方面的风险包括税率的提高。6.缺乏对管理合伙人的法律约束。法律规定管理合伙人为普通投资人的受托人,负责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下,只要管理合伙人不是恶意造成重大损失,他们就不需要为任何损失承担法律责任。7.缺乏对项目的实际管理权。作为有限投资人,EB-5投资人无法参与项目的管理或否决管理合伙人的决定。8.有很多无法预测的因素,比如洪水,地震等等天灾人祸都有可能导致投资项目蒙受损失。而很多因素是无法进行保险的。这些损失都是由投资者直接负担的。9.环境风险。房地产建设有可能导致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如被要求清理或消除这种影响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从而导致盈利的下降。10.潜在的利益冲突。你的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可能拥有多个投资项目,其中类似的项目可能互为竞争关系。这种情况下难免导致各个项目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对EB-5投资人造成直接的影响。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2019又一个930时至今日还想投EB5的人请等排期解决、政策落地后再投930在2019年不负众望的又来了,一切未变,排期完全没有解决的意思,就这样,又延期了。从2019年起,930,930,1209,428,930,至少5次狼来了,这是猴子请来逗比的吗?我一直相信时至今日还有不少投资人想投EB-5,这就像个围墙,里面的人在被排期煎熬,外面的人着急进来。说句公道话,EB5存在不少欺诈,被SEC揪出来的不法投机商也不少,但这个行业也存在一些做口碑的项目和区域中心,有不少成功的返款记录和案例。我不是打广告,不提具体名字。只是客观公平的做个评价。但目前这个节骨眼上,政策不确定性太大,如果新投资人觉得50万美金很随意,相当于吃个麦当劳的话,可以随意挥霍,那你们随心随意随便投。我相信大家不管再土豪,也希望钱花的值,不是打个水漂听个响声,不管结果。哪怕未来涨价到80万,多花30万,买个政策稳妥,比50万闭着眼投打水漂的好吧?现在的不确定性因素有以下几条,欢迎补充:1.乡村和城市优先区插队的可能。如果政策确定插队的话,那就可以选择靠谱的乡村和城市优先区的项目。但这些项目风险肯定比城市的大啊。你到底投那个,要根据政策实际通过后,到底是否允许插队再决定是否冒这个风险啊2.关停区域中心项目这个虽说大家都觉得不是大概率事件,但美国的确是有议员提出关停,一旦关停,上了车的也得下来,这个风险你愿意承担吗?3.排期根本不解决,签证配额万年不变这种可能性是最可怕的,如果排期不解决,外国人后期插队的人越来越多,你要等10年15年20年,可以等吗?即使可以等,排期带来的资金风险,和钱卡两失的风险,你愿意承担吗?等了10~20年申请永久绿卡时,发现项目出问题了,钱被挪用了,根本没按要求创造足够的就业,永久绿卡还能有吗?10~20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4.涨到135万说实话如果涨到135,这个行业也死了,还有投的必要吗中国投资人没有必要做利益方博弈的牺牲品。条条大道通罗马,不急这一时。
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银行资金监管帐户陷阱。资金监管都是项目方找的私营银行关系户,并非监管部门,双方可从中获相当比例的高额回扣服务费,管理费。当然钱都出自EB5资金。一旦EB5资金投入,投资人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资金就通过预设好的陷阱条例,被项目方取走使用。所谓设立资金帐户监管,实际上是巧立名目,刮分EB5资金,同时用来迷惑EB5投资人而已。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虚构银行贷款证明。项目方只是去银行讨论有关贷款的程序和所需的数额,打印出的讨论摘要,被虚构成银行的正式贷款,声称已贷出了几亿美金欺骗投资人。美国银行从不做无抵押,风险贷款。因EB5项目极高的烂尾率,从1992年EB5项目实施至今,从未获得过银行一分钱的贷款。I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致命的拖延工期集资陷阱。美国法律规定,只要还短缺一个投资人,工期可合法无限期拖延。项目不完成,移民局不会受理任何人的永久绿卡I-829申请。直到数年后宣布烂尾时,资金已被耗尽。投资人按程序将被递解,此时项目方的一笔烂帐更无人追究。IV.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在建工程民间集资陷阱。项目方在在工程造价上早已虚高,超出市场价数倍,前期资金已被抽空,目前已是资不抵债。导致银行拒绝贷款、需要额外支付中介$5万至$15万美元高额佣金来中国推销这些已经是资不抵债的股权。按正常市场情况在建的工程,银行不会拒绝贷款。既便超出预算45%都还可能获银行贷款。何必要支付高于银行利息5倍的中介费来集资。只有两种可能:I.中介子虚乌有的大楼,图片宣传。II.项目方在烂尾暴露前,能捞多少钱是多少。V.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是假立项真圈钱的集资陷阱。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EB5建造开工的项目无一不是拖延工期或成烂尾。项目方宣称已投入几亿美金。实际是把廉价土地通过自己的估价师进行几十倍高估得出的虚假数额,再卖给EB5投资人。例如已被联邦起诉的芝加哥会议中心EB5项目市场估值$700万的地价,项目方却花$I.7亿EB-5资金购买。项目方直接赚取高昂的土地差价,根本没有打算完成项目。V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招募几百个EB5投资人来建造大型建筑群。项目越庞大,钱圈得越多,而且可以拖工期,让投资人遥遥无期地等待,数年后宣布烂尾时,项目资金已被消耗殆尽。典型项目:搜索,查:eb5dataV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EB5资金返还及资产抵押误导。至今中国大陆无几人获批正式绿卡I-829或获得过还款。花$50万美金只买到2年有效期的临时绿卡I-526VI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提供项目保险误导。项目方出具虚假保险公司证明,保证项目按期在预算内完成。美国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会为没有建造好,不存在的项目保险,只对施工事故安全作保。对于资金断供、绿卡申请失败等关键问题概不负责。而且这些保费是按月支付,项目方随时停付,保险就随时被取消。IX.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宣称EB5投资人能作还贷第一顺位。此举恰恰说明没有任何其他机构或银行提供任何资金。因为美国银行同意贷款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为还贷第一顺位,且必须有已存在的不动产做抵押,否则银行绝不会放贷。X.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邀请权威机构推广项目来打消投资人对项目的种种疑问。因为EB5投资人的资金并未直接汇入这些机构的账号,这些机构在骗局公布后反而以受害者身份出现,不负任何法律和财务上的责任。X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签约知名建筑商,开发商,博取投资人信任。事实上任何人只要愿出资金雇建筑商造项目,当然都会签约。建筑商、开发商只是收费提供建造服务,只赚不赔。一旦EB5资金耗尽,后期资金不到位,则立即停工。工程烂尾及投资人绿卡申请问题,绝不是建筑商、开发商的负责范围。反而还会反诉EB5投资人拖欠违约尾款。X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身价数十亿美元的上市公司及州,市机构已经巨额注资谎言。还有世界500强公司签约预购,代售,代租。当投资人要求查看具体文件细节时,中介就以商业保密协议等等理由搪塞,并谎称这么大的项目绝不会骗区区$50万。但为何美国银行和美国投资人都拒不参与?为何项目方不惜远渡重洋、舍近求远把完美的投资机会奉送给EB5投资人,还额外支付中介$12万美元高额佣金?XI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经济计算模式工作职位数字误导。只是个预估数字而已,项目是否烂尾,运作中款项是否被侵呑,项目虚高造价3至5倍等都是不定因素。通常项目方,开发商都会在项目运作中,想方设法最大限度增加开销,达到赚钱的目的。其中任一变数将导致投资人永久绿卡I-829终审被拒,血本无归的命运。XIV.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EB5项目分期融资谎言:中介声称第I期,第II期认购已售完,现售第三期。实际上分期只是作幌子,把总投资额虚增扩大,资金却并不到位,实际上每期只融到几个投资人。用虚高的总投资额计算工作职位,造成产生高工作职位数字的错觉。在正式绿卡I-829终审时,经不起移民局内部专业的劳工审核,导致绿卡被拒。同时由于多期资金并未到位,项目最后成烂尾。耗上几年时间,一则延长了融资时间,同时也延迟让投资人意识到真相。近期被调查的项目,搜索:eb5风险调查。XV.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EB5项目被移民局预先批准谎言。EB5投资人的正式缘卡I-829申请必须是2年后,经过移民局严格申核,判断投入的EB5资金是否产生了足够的工作职位数字。在此之前,移民局无法提前作出任何结论。XV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伪造企业或基金已预购,虚构盈利预期,欺骗投资人。宣称项目完工后,保证EB5投资人赚高利润出场。项目方伪造认购意向书,虚构盈利预期。自1992年至今,贷款、债券类EB5投资移民项目都是以烂尾告终,无一例外。这类项目的EB5投资人的正式绿卡I-829申请不是被拒、遭递解,就是自动放弃、离境。目前EB-5投资项目只能向中国人推销,而欧洲及发达国家无人参与。XVII.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EB5公寓,酒店类项目,虚高造价。根据移民局参照的ReedConstructionData行业标准,美国豪华公寓的实际造价后才动用资金,造成保证投资款安全的假象。其实只要EB5投资人将款汇入美国项目方账户,投资人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被项目方取走使用。而此时移民局无法对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只有两年后申请正式绿卡I-829时,移民局专门审核部门才能揭露真相。造成正式绿卡I-829被拒,投资人会面临整个家庭因没有合法移民身份而遭递解出境,以后甚至连普通的赴美旅游签证都无法获批。更严重的是,一旦有遭美国递解出境的记录,申请欧洲及其它国家移民都将被拒。
,美国投资移民排期,子女超龄无需担心。2002年移民局出台了《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hildStatusProtectionAct。该法案的目的就是在移民案件审理延误而造成受益人年龄超过21岁的情况下仍然承认“儿童”身份并以儿童身份继续移民申请程式。一、如果主申请人为美国公民,父母为子女递交I-130申请移民,受益人的年龄以递交I-130时候年龄为准,并在移民申请递交移民局之日被“冻结”不再作任何的增长。二、如果主申请人为永久居民,父母为子女递交I-130申请移民,而永久居民的父母在子女未满21岁前归化入籍,受益人的年龄以父母归化入籍之日为准,并在当日“冻结”不再作任何的增长。三、其他移民类别非直系亲属的移民。在受益人移民排期进入有名额状态之日从受益人的实际年龄减去移民申请等待审理期间的天数,得出受益人的年龄。如主申请人为美国公民,为妹妹申请移民,提交移民申请的时候妹妹的孩子为18岁,可以跟妹妹一起申请移民,等移民排期有名额的时候子女已经25岁,但是移民等待排期用了5年,那么孩子的年龄应减去五年,算为20岁。同时,受益人必须在移民排期进入有名额状态一年之内采取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的行动。既递交相应的转换身分申请表格。本司加拿大技术移民30万人民币,不成功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