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对申请L1签证的公司有哪些要求

辛建之 2019-12-21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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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美国L1签证费用是190美元,但是申请L1签证美国移民局还要征收其他签证费用,1、美国移民局加快审批程序费:美国移民局公布的价格为准。2、美国移民局的打假侦查费:500美元。3、适用于L类签证中国籍申请人的互惠费:120美元。4、如果申请人准备就职的美国公司员工数量超过50人,并且其中50%以上的员工持有L1签证,则无论申请人的国籍如何,获得签证后,还需缴纳边境安全法案费:2250美元。上述这几项费用都是美国移民局收取的,不是中介机构收取的。
黄电锋2019-12-21 19: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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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L1签证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者身份。以中国来讲,即在中国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商人,在美国拥有分公司,其本人和即将调往美国分公司就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均可申请L1签证,法律允许这个申请人的家属随行。美国L1签证申请者,可以在美国轻松开公司;全家迅速赴美国;子女免费读书;配偶合法工作;开拓中美商机;一年申请绿卡。绿卡”实际上是一种大众称谓,我国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的规定,是参考了国际上的“绿卡”制度。永久居留资格是依据本国的法律规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在本国永久居留,而不受居留期限限制的一种资格,现在通称叫“绿卡”。这个规定跟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是唯一一种非移民类型的签证,但是允许有移民倾向,并可以转绿卡。L1签证允许申请人有移民倾向,所以签证官不会以此为理由拒签。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显影2019-12-21 20:41:04
  • 美国L1签证五大优势:范围很广:只要稍具规模的中国公司都可以派调其公司人员赴美工作;条件不高:只要做过一年以上的经理、主管或专业人员即可在其美国工作或设立新公司;获签容易:属于少数几种在签证签发时不考虑申请人“移民倾向”的签证;居留期长:在美居留期限长,可达七年之久;全家绿卡:申请永久居留比较容易,属少数几种可以豁免永久劳工证申请的签证之一。申请条件及手续近年来申请美国签证的人数高达500多万,申请美国L1签证的人数高达10万,有更多的人通过L1签证自由出入美国省去签证烦恼。1、申请人I-I29申请表及出生证明婚姻关系2、中国母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营业额3、美国子公司办公地点及租约金额材料4、开拓美国市场计划书5、公司股票交易的盈亏记录6、在美投资能力投资规模,范围,财务7、美国公司资质证明及政府特许经营范围8、中外客户名单及公司雇员记录9、公司财务状况最近三至五年报税表10、美国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商业计划书。
    辛国栋2019-12-21 20:23:34
  • 1申请人必须是在美国注册的公司的股东,或从中国母公司派到美国子公司的经理、高级主管;2申请人必须将在美国子公司担任经理以上职务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在中国母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3美国政府对L1人员在美国子公司工作的薪金没有具体规定。
    边友康2019-12-21 20:00:52
  • L1签证分好几种: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跨国公司从中国分公司派遣高级经理、行政主管、或核心技术人员去美国分公司工作的短期工作签证。L1A签证是签发给跨国公司高层经理或行政主管的非移民工作签证。L1B签发给具有专业知识的核心技术人员的非移民工作签证。在L1签证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是跨国公司,它向移民局提出L1申请,为外派外国雇员申请L1签证,因此外派雇员是L1申请的受益人。想要申请L1签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必须满足移民法INA101a15L规定的要求: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之间必须有一个合格的公司关系。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必须分别有从事商业活动。在过去三年中,受益人至少连续为海外关联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职位为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受益人在美国申请的职位应该也为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其实美国L1签证是为跨国企业内部调动高管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的。该申请者是不是企业股东其实不重要,只要满足了其他条件,都可以申请。当然中国的中小企业主一般都是自己经营企业,也就是自己的公司雇佣了自己,既是股东也是高管,所以也是符合条件的。
    赵颖莺2019-12-21 19:18:36

相关问答

了解一下两者有什么区别,然后再探讨哪种签证更好。L-1签证与EB-1C移民不同点:1性质:EB-1C属于移民类绿卡申请。L-1A属于非移民类来美国短期工作签证。2对公司运作要求:EB-1C的申请要求美国公司在递交申请时必须已经实际运作了一年以上。所谓实际运作一年是指在申请日之前的一年时间内,该美国申请公司已具备了所有满足EB-1C的要求。至少美国公司应该有办公室,有雇员,有业务,有报税至少一年。如果不满一年的话,就不符合实际运作的标准。所以对于那些刚刚在美国设立起新分支机构的跨国公司来说,即使其他条件都符合,如果不满足实际运作一年这一条,他们也不能直接通过提交EB-1C的移民申请而将其高级管理人员调遣到美国。L-1A没有此类时间限制要求。但是对于公司的运作仍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有经营收益,但是不要求一定涉及国际贸易。公司的运作主要是指通过合格的机构持续正常地提供商品或服务,如果仅在美国境内或境外设有工作人员或办公室但却没有相应经营运作的话是不能满足要求的。其实也正是因为L-1A没有这种一年实际运作的要求和限制,不少公司往往会先考虑为其受益人申请L-1A签证,等到公司符合实际运作一年的要求后再提交EB-1C绿卡申请。这也是实践中为什么人们通常会认为,L-1A是EB-1C移民申请的必要条件,并且认为有了L-1A就能拿到EB-1C绿卡。这里存在一定的合理和关联性。二者的关系,通过以上对比,两者之间并不存在L-1A是EB1-C的前提条件的关系。通常来讲,受益人一旦取得L-1A签证,把美国公司的业务和人员建立起来,就意味着申请EB-1C也有很大的成功把握。因为两者申请条件相似,移民局如果批准了L-1A签证就说明已经满足了很多EB-1C的要件。但是这并不是说不申请L-1A签证就不能取得EB-1C。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一、临时绿卡签章在你持移民签证进入美国时,移民1会在你的护照上盖章作为永久居民身份的临时证明。当你的I-485得到批准后,在移民局地方办事处你也会得到同样的签章。临时绿卡签章可以用于工作或到境外旅行,有效期是1年,可以申请延期,直到你收到邮寄过来的真正绿卡。有些国际机场的入境关口移民检查官会要求持有临时绿卡签章的移民人士作进一步核查,因此,您最好随身带上移民签证申请I-130或I-140的复印件。二、任何时候都要随身携带证明文件美国法律规定“每个18岁或18岁以上的外籍人士在任何时候应随身携带其身份证明。这在后9/11时代尤其重要,因为你会碰到许多执法机构的检查,例如在境内旅行或违反交通规则时。三、改变地址您必须在改变地址后10天之内告知移民局。四、在美国保留永久居住地如果您预计在境外居留时间超过1年,应事先申请回美证,回美证的有效期是2年。如果您无法在回美证到期前回到美国,或者您没有在离开美国前申请回美证,却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的时间,您也许能从海外向“国务院”取得特殊的移民者“返美居民签证”五、兵役登记如果您是19到25岁之间的男性,必须向“兵役登记局”注册登记。六、报税身为永久居民,您一定要向“国税局”申报所得税,如果必要的话,也需向您的州、市、或当地纳税部门提出申报。如果您在美国境外居住的任何期间内没有申报所得税,或者,在报税单上声明自己是“非居民”,美国政府可能会认为您已经放弃永久居民身分。报税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您最好向既了解美国税法又通晓您境外居住国税法的会计师咨询。七、不要声称是美国公民当您被执法1拦住检查时,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请不要声称自己是,否则会构成犯罪。如果被证明有罪,您可能被驱逐出境,失去绿卡身份。八、投票选举权永久居民只可以在一些未要求投票人必须是美国公民的州或地方选举中投票。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请不要参加规定投票人必须是美国公民的全国性或地方性选举,否则将会受到刑法处罚。九、为亲属申请移民作为绿卡居民,您可以为某些亲属申请移民,让他们来到美国和您一起永久居住。十、绿卡换新目前绿卡的有效期是10年,您应该在绿卡快到期前6个月或过期后6个月内申请换新。如果绿卡丢失、被盗或毁坏,您应该申请补办绿卡。如果小孩满14岁,也应申请换新绿卡,除非以前的绿卡会在16岁之前到期。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L1签证是美国政府签发给外国公司管理人员入境美国开办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的工作类签证。一般而言,L1签证每次有效为一年至三年,签证期满可申请延期,延期时公司必须有营业额或至少有可接受之延期理由。公司在美国经营一年以后,公司的管理人员可以申请美国绿卡。L1签证申请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2签证随同入境美国,并可以一起申请绿卡。L1签证分为两类,L1A是跨国公司经理及主管人员签证,L1B是专门技术人员签证。L2是发给上述两类人员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的签证。L1签证申请条件根据美国《移民法》以及美国移民局的审理经验,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获得L1签证:1.中国的公司母公司真实存在;2.申请人在申请L1签证之前的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在母公司工作;3.申请人在母公司从事管理工作;4.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真实存在;5.申请人在美国的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法律和移民局并没有对母子公司设置公司规模或者资产数额等方面的限制。美国移民局审查L1签证申请,重点是审查"真实性",即国外的母公司是否真实存在,美国的子公司是否真实存在,美国的子公司是否在真实地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在母公司及子公司的工作性质是否是管理性的。只要移民局通过审查能够在这些问题上排除疑虑,申请人的L1签证申请即可获批。当然,从我们的实务操作经验来看,在确保以上这些"真实性"的前提下,中国母公司规模在十人以上、总资产在500万人民币以上、汇入美国子公司的启动资金在50万美元,基本上可以保证获批L1签证。
美国的移民法规定,申请L签证允许有两种不同情况:一种是外国公司在美国拥有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符合条件的关联企业。该外国公司需要调派一位高级经理、管理人员或有特殊技能得工作人员到其美国的分支机构工作。另一种情况是,外国公司目前在美国没有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者关联企业,该外国公司希望在美发展公司业务,需要派一位高级经理或管理人员来美开设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因此该客户虽然在美国没有拥有任何分支机构,但是他还是可以通过申请L签证来美投资。对于跟已经拥有分支机构的L签证申请相比,移民局对于来美开设新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L签证申请,首先在申请程序上有所不同。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已经有分支机构,一般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交L签证申请。对于该客户来说,要申请L签证来美拓展他的业务,在申请L签证之前该客户必须先在美国有注册公司。在美国注册公司基本没有国别、经营范围、资金等方面的限制,该客户可以委托专门办理公司注册的律师代其办理。当然该客户还可以购买现成的公司及以合资的方式在美设立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他所拥有的海外公司必须要持有在美国子公司50%以上的股份。除此以外,移民局对审核申请人的投资金额也有特殊的要求。虽然与投资移民不同,移民法并没有对L签证的申请人设定最低的投资额。这并不是说你随便投多少钱都可以。要办一个公司,要发展业务,都需要基本的运作成本。移民局要求申请人要证明其财务状况至少可以支付L签证受益人一年的工资,及新成立分支机构正常运作的开支。因此该客户需要根据其想投资的行业及规模,合理制定的投资金额。并在提交L签证申请的同时,将财务状况证明一起递交给移民局。总而言之,对于通过来美开设新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所申请的L签证,其有效期也与一般的L签证有所不同。一般通过在美已拥有分支的机构所申请的L签证,其有效期有三年。而该客户因为需要来美开设新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他所申请的L签证一般有一年的有效期。一年后,该客户可以向移民提交延期的申请。在递交延期申请时,该客户需要向移民提交有关在美所开设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状况的证明文。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