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EB5投资移民,还有哪些可以通向美国的移民之路

黎玉坚 2019-12-21 2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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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的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通常会拿到两个美国签证,分别是I-526签证和I-829签证。I-526签证和I-829签证都是美国绿卡,拿到这两类签证后所享受的权益与义务和美国公民基本一致。只是两者时效性不同,I-526是两年有效期,I-829是永久有效。简单理解,I-526:美国临时绿卡2年,I-829:美国永久绿卡。
连丽钦2019-12-21 2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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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要看你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为了得到绿卡,还可以拼一拼,碰碰运气如果是为了赚钱,还是拉倒吧不赔个底儿掉就念佛了。美国的投资移民,百分之八十五都是骗局。
    樊成飞2019-12-21 23:37:51
  •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活动必须是在“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否则将不符合EB-5投资移民法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美国移民局负责官员克里斯多夫•艾纳先生强调,选择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要了解项目对投资人的三个重要保障。第一,区域中心是否是在投资人的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将其资金才投入到具体的项目。这样,如果投资人的移民申请没有获得批准,投资人可以从监管银行处获得全部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投资的及时返还,就确保了投资人在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之前的资金安全。第二,投资人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投资项目能否确保在两年内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投资项目是否能使投资人两年后获得永久绿卡,要从如下3个层面来考虑:1第一个层面是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如前所述,美国投资移民在I-526申请批准后,全家申请,要求是:所投资的项目因为该投资“直接或间接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为计算投资移民项目每创造一个直接就业机会带来的间接就业机会,每个投资移民项目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报批时必须提供移民局认可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新创就业机会越多,就越容易满足永久绿卡的条件,对I-829的申请越容易。2取消绿卡条件的第二个层面是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衡量一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要看该行业的成长周期、宏观经济环境的关联性和所在国受政府的鼓励或管制政策等因素。另外,每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基本面都有差异,比如,制造业往往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房地产、服务业等则相对雇用人数较少。以往的案例显示,曾经有地区移民局因为投资到会展中心或旅游业,不能直接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使其EB-5项目停顿,影响申请人取得永久绿卡。其结果:要么是向投资者退款,要么中途换项目。无论哪一种情况,投资者取得绿卡的时间都被大大推后。更可怕的是,如果I-526申请需要重新提交,本来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有可能会因超龄而不能获得绿卡。3绿卡永久化的第三个层面是项目管理团队和公司监管机制。项目要有保障,管理团队的专业程度、经验、操守和有没有足够的商业和政治资源来支持项目很重要,而区域中心对项目的监管也极其重要。在这方面,以通过移民区域中心对项目进行贷款的方式将很难满足投资移民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的要求。第三,保障投资期满后安全收回投资并有一定回报是选择项目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没有投资回报和赔钱的投资都是不符合投资移民法的立法宗旨的。这里,安全收回投资要从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风险一旦发生,投资人能得到何种保护:1首先,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是“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因此,不管移民中介如何宣传,任何“零风险”的项目都是不受美国移民法律保障的,也不可能在美国存在。比如,部分移民中介为了招揽生意,竟然宣称由项目公司提供百分之几百甚至更高的资产担保,甚至向投资移民宣称项目方最好破产“以便将担保人的担保资产据为己有”。但事实是,真正有担保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因为不是“处于风险状态中”的投资而造成投资人不能取得绿卡。最近就有这样一个法院判决,认定项目公司给投资人的资产担保违反了美国移民法规定的“风险的投资”的要求,因而投资人的绿卡被吊销了。此外,部分移民中介声称XX项目为投资者提供银行本票担保。碰到这种项目和推广的中介就一定要谨慎,因为:如果项目公司有足够的银行授信,可能就不再需要投资移民了;而投资人在投资之后即刻得到等值的银行本票,显然与移民法的“有风险的投资”的要求相左。所以,如果碰到号称有资产担保或有银行本票作为投资保障的项目,一定要问清楚是用什么形式担保和何种本票,能不能满足移民法规定的“有风险”投资的要求。换言之,所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发生概率,选择有较好安全保障的项目非常重要。有些项目有政府的支持,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会相对低些,因为美国的政府机构一般会对所支持的项目作详细的调查,支持他们认为风险较小的项目。但是风险概率较小并不表示风险不会出现。一旦风险发生,投资人受保护的程度则与风险概率无关,而是视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保护程度而定。这就需要了解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风险保护政策是什么。2其次,不同的项目对投资移民有不同的法律性和契约性的保护条款,其中的项目资本结构、固定资产比重、股东权益保障条款、独立董事的数量与资格、就业机会的多少等都是重要的对投资移民的法律性保护。按美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后资产清偿时追索的优先程度是债权高于优先股,优先股高于普通股。也就是说,一旦风险发生,普通股持有者将首先承担风险,然后是优先股持有者,最后是债权人。所以,固定资产在项目中的比例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年产值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普通股比例越高,持有优先股的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越多,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独立董事数量越多、资格越老、背景越多样化,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所有美国的投资移民都必须是风险性投资,不管项目和移民中介如何宣传,风险投资的性质无一例外,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对投资人的影响则因项目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即便是风险概率小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首当其冲,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也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反之,风险概率适中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可能遭受的损失就会小得多。有些项目对客户申明的管理费用很低,但申请过程当中在不同的阶段可能有很多后续费用,比如律师费、移民局的申请费等。投资移民应该明白,所有的区域中心和律师楼都依法、不会义务为投资移民提供投资管理和法律服务。美国的市场行情是:律师费一般在2万美元左右,而区域中心的管理费在3-5万美元之间,移民局收取的移民处理费以美国移民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标准收取。因此,如果遇到项目管理费用很低的项目,一定要事先问清楚是一次性费用,还是以后还要支付其他费用,并要求以协议的形式列出费用清单;而项目管理费用过高的项目,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明细费用清单来挤出其中的水分。
    黎生茂2019-12-21 22:54:42
  • 这个事情很复杂,应该跟你的移民律师,以及美国的投资移民基金公司商量,钱是否能拿回来?或者说能拿回来多少。
    龚小红2019-12-21 22:36:51

相关问答

很多对EB-5投资移民有过关注的朋友都知道,在之前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款为50万美金,但目前据说要涨价到80万美金起跳。以下是政府官方的具体投资款收费要求:一、I-526申请2019年12月23日,USCIS公布通知,移民入籍申请等相关手续费用上调。其中,I-526的申请费从原来的1500涨到了3675美元,涨幅145%。二、NVC签证费每人400美金,这是投资人I-526获批后要支付给美国国家签证中心的费用。适用于身在中国,需要到广领馆面试的投资人。投资人及其家属都需要缴纳。三、I-485申请这笔费用只有投资人身在美国,需要转变身份时才会用到。费用上调后,I-485的申请费用为1140美元每人;14岁以下的申请人的费用为750美元。四、体检费在国内的指定体检医院收取,成人每人900元人民币,儿童每人600元人民币。五、I-829申请条件绿卡期满前3个月,投资人要递交I-829申请解除条件,此项费用为3750美元每人。六、打指纹USCIS公布的生物特征服务费为85美元每人,仍旧和之前一样。七、USCIS移民费最新的USCIS移民费由原来的165美元涨到了220美元。USCIS会用这笔费用来处理投资人的移民签证包并制作绿卡。主申请人和多有一同移民的家属在拿到移民签证后需要尽快通过网络缴纳这笔费用,否则,有可能就耽误了收到绿卡的时间。首先给大家说明的是投资款和服务方的收费内容:一、项目投资款EB-5法案规定,海外投资人需要投资100万或50万美金到美国境内的一个项目,期限五年,同时需创造出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才可能获得条件绿卡。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只有位于TEA地区的区域中心项目投资款才是50万美金,直投项目的投资款是100万美金。二、行政管理费除了50万美金的基本投资款,投资人还需要注意到行政管理费,不同地区的行政管理费也不一样,也有一些地区是不收管理费的。通常来说,管理费大概是在4-5万美元左右,有些地区的管理费也可能达到6万美金左右。三、中介服务费因为美国EB5投资移民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大多投资人都会选择找中介。目前,国内的移民公司很多,收取的服务费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在5-8万人民币左右,以及材料公证费和翻译费。投资人在与移民公司签协议前一定要问清楚费用中都包含有哪些服务。四、移民律师费除了上述的一些费用,投资人也要注意准备一笔律师费,这笔费用是用来支付给移民律师的。律师费的价格大约是在1.5万到2.5万美元之间,主要用来支付I-526和I-829的申请费用及其它一些杂费。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活动必须是在“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否则将不符合EB-5投资移民法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美国移民局负责官员克里斯多夫•艾纳先生强调,选择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要了解项目对投资人的三个重要保障。第一,区域中心是否是在投资人的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将其资金才投入到具体的项目。这样,如果投资人的移民申请没有获得批准,投资人可以从监管银行处获得全部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投资的及时返还,就确保了投资人在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之前的资金安全。第二,投资人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投资项目能否确保在两年内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投资项目是否能使投资人两年后获得永久绿卡,要从如下3个层面来考虑:1第一个层面是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如前所述,美国投资移民在I-526申请批准后,全家申请,要求是:所投资的项目因为该投资“直接或间接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为计算投资移民项目每创造一个直接就业机会带来的间接就业机会,每个投资移民项目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报批时必须提供移民局认可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新创就业机会越多,就越容易满足永久绿卡的条件,对I-829的申请越容易。2取消绿卡条件的第二个层面是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衡量一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要看该行业的成长周期、宏观经济环境的关联性和所在国受政府的鼓励或管制政策等因素。另外,每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基本面都有差异,比如,制造业往往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房地产、服务业等则相对雇用人数较少。以往的案例显示,曾经有地区移民局因为投资到会展中心或旅游业,不能直接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使其EB-5项目停顿,影响申请人取得永久绿卡。其结果:要么是向投资者退款,要么中途换项目。无论哪一种情况,投资者取得绿卡的时间都被大大推后。更可怕的是,如果I-526申请需要重新提交,本来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有可能会因超龄而不能获得绿卡。3绿卡永久化的第三个层面是项目管理团队和公司监管机制。项目要有保障,管理团队的专业程度、经验、操守和有没有足够的商业和政治资源来支持项目很重要,而区域中心对项目的监管也极其重要。在这方面,以通过移民区域中心对项目进行贷款的方式将很难满足投资移民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的要求。第三,保障投资期满后安全收回投资并有一定回报是选择项目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没有投资回报和赔钱的投资都是不符合投资移民法的立法宗旨的。这里,安全收回投资要从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风险一旦发生,投资人能得到何种保护:1首先,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是“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因此,不管移民中介如何宣传,任何“零风险”的项目都是不受美国移民法律保障的,也不可能在美国存在。比如,部分移民中介为了招揽生意,竟然宣称由项目公司提供百分之几百甚至更高的资产担保,甚至向投资移民宣称项目方最好破产“以便将担保人的担保资产据为己有”。但事实是,真正有担保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因为不是“处于风险状态中”的投资而造成投资人不能取得绿卡。最近就有这样一个法院判决,认定项目公司给投资人的资产担保违反了美国移民法规定的“风险的投资”的要求,因而投资人的绿卡被吊销了。此外,部分移民中介声称XX项目为投资者提供银行本票担保。碰到这种项目和推广的中介就一定要谨慎,因为:如果项目公司有足够的银行授信,可能就不再需要投资移民了;而投资人在投资之后即刻得到等值的银行本票,显然与移民法的“有风险的投资”的要求相左。所以,如果碰到号称有资产担保或有银行本票作为投资保障的项目,一定要问清楚是用什么形式担保和何种本票,能不能满足移民法规定的“有风险”投资的要求。换言之,所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发生概率,选择有较好安全保障的项目非常重要。有些项目有政府的支持,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会相对低些,因为美国的政府机构一般会对所支持的项目作详细的调查,支持他们认为风险较小的项目。但是风险概率较小并不表示风险不会出现。一旦风险发生,投资人受保护的程度则与风险概率无关,而是视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保护程度而定。这就需要了解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风险保护政策是什么。2其次,不同的项目对投资移民有不同的法律性和契约性的保护条款,其中的项目资本结构、固定资产比重、股东权益保障条款、独立董事的数量与资格、就业机会的多少等都是重要的对投资移民的法律性保护。按美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后资产清偿时追索的优先程度是债权高于优先股,优先股高于普通股。也就是说,一旦风险发生,普通股持有者将首先承担风险,然后是优先股持有者,最后是债权人。所以,固定资产在项目中的比例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年产值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普通股比例越高,持有优先股的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越多,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独立董事数量越多、资格越老、背景越多样化,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所有美国的投资移民都必须是风险性投资,不管项目和移民中介如何宣传,风险投资的性质无一例外,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对投资人的影响则因项目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即便是风险概率小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首当其冲,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也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反之,风险概率适中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可能遭受的损失就会小得多。有些项目对客户申明的管理费用很低,但申请过程当中在不同的阶段可能有很多后续费用,比如律师费、移民局的申请费等。投资移民应该明白,所有的区域中心和律师楼都依法、不会义务为投资移民提供投资管理和法律服务。美国的市场行情是:律师费一般在2万美元左右,而区域中心的管理费在3-5万美元之间,移民局收取的移民处理费以美国移民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标准收取。因此,如果遇到项目管理费用很低的项目,一定要事先问清楚是一次性费用,还是以后还要支付其他费用,并要求以协议的形式列出费用清单;而项目管理费用过高的项目,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明细费用清单来挤出其中的水分。
我在另一个回答: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2337675/answer/156614551已经答过,写的比较完善,为了方便大家复制过来给大家参考下移民美国分为家庭移民、雇主担保移民、其他类别三大类。家庭移民前提是直系亲属已经是美国公民或持有绿卡,公民可以帮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移民,绿卡持有者只能帮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雇主担保移民分为EB1、EB2、EB3、EB4、EB5几个类别,其中只有EB1杰出人才和EB2里面的NIW国家利益豁免不需要雇主可以直接准备材料申请,但是非常难。另外EB5是投资移民,花钱投资项目就可以。其他类别的前提是有美国雇主在美国招不到人+并且你的条件符合岗位要求+雇主愿意招你,才可以。找雇主难度相当大,试问你是老板的话你会直接为一个自己没怎么用过的外国人来经历一系列的麻烦事帮他申请绿卡吗?要给政府发无数文件、要跟律师配合完成文件的整理、要把自己的税务给政府验收、要给政府交钱、要提供招聘本地人的面试记录、要在当地打广告…总之各种麻烦…其他类别最后说。下面分各种场景具体介绍一些:留学生路径:打算送孩子去美国念书的都看一下。留学生想拿绿卡要跨越三座大山:l第一座大山:找工作快毕业前或者一毕业就要着手准备找工作,找到愿意帮我们解决身份的雇主一般来讲都很困难,找不到雇主又不想继续努力的话,gameover,打道回府;l第二座大三:抽签毕业后,每年只有4月份一次机会通过工作机会去抽取工作签证:由于申请的人数远多于报名的人数,因此要抽签决定谁能拿到工作签证,近年本科学历中签概率是30%以下,研究生博士是50%左右,抽不到的话,理论上就gameover了;除非是STEM专业的毕业生可以走世界排期的EB3雇主担保移民,最快2年全家拿到绿卡。除了速度快,其他条件要求与上面说的非技术类EB3雇主担保移民是一样的。4.有别国护照的大款可以走E2,也是一种类似L1的工作/投资签证,可以投资美国,很快登陆美国生活。不过最后拿绿卡,还是要靠常规的拿绿卡方式,如EB1c或者EB5。中国国籍办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