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后,将股权转让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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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合的规定废止。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从此,企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以及股权转让行为,均可不缴营业税了。那么,2019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取消了征收营业税规定,一律改为征收增值税,试问:企业发生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股权转让行为,营改增前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是否可以改为不征增值税?对于这个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9]36号,以下简称“财税[2019]36号文件”没有单列明确。不过,我们可从财税[2019]36号文件中找出答案来。从财税[2019]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经济利益。和财税[2019]36号文件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款“进项税额”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9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9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来看,对企业将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且被投资企业取得不动产包括接受投资入股形式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同样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就意味着投资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应作为销售缴纳增值税,并可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被投资企业作为抵扣进项税额凭据,接通了增值税“环环征收、层层抵扣”链条,从而说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列入了增值税“销售不动产”税目的征税范围。因此,笔者认为,企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应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至于股权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从财税[2019]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看,这次营改增试点征收范围不包括股权转让行为,也就是说,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营改增试点征收范围,因此,笔者认为,股权转让行为原来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也不征增值税。
连业达2019-12-21 19: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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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的税目:一建筑业1.子税目: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2.其他工程作业是: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3.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4.自建行为:1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2出租的自建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3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4单位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其销售行为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二金融保险业1.金融业子税目:包括货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如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如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如银行结算。下列金融业务不征收营业税:1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2金融企业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3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5金融机构往来业务;6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2.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下列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1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2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收营业税。三电信业包括邮政、电信及与邮政、电信相关的业务。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此税目征收营业税。1.各子目的具体范围,如邮政业务,包括经营各种信函、包裹、汇兑、邮票发行、集邮和邮件运输、报刊发行等邮政业务活动;2.邮政部门在提供劳务同时附带销售与邮政业务相关的各种物品如信封、信纸、汇款单、邮件包装用品等,缴纳营业税,而非增值税;3.在提供电信业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专用和通用的电信物品如电报纸、电话号码簿、电报签收簿、电信器材、电话机等,缴纳营业税,而非增值税。四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业:包括文化业表演、播映、体育业。1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按“文化体育业-播映”税目征收营业税。提示: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税率5%”税目的征税范围。2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属于“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①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②电话安装包括移机按“邮电通信业”征收营业税。3各种展览、培训活动,文学、艺术、科技讲座及演讲、报告会,图书、杂志、报纸的借阅业务,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4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5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五娱乐业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六服务业1.子税目: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2.1代理业:①代理报关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②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税范围;③服务性单位将委托方预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的,属于餐饮中介服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④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⑤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2旅游业: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税目征收营业税。3租赁业:①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转租给他人的行为属于租赁行为,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②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③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④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4广告业:广告代理业务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5其他服务业:如沐浴、理发、洗染等。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七转让无形资产1.征税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2.特别提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规定:1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一级市场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征税范围。2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八销售不动产1.销售不动产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2.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3.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缴纳营业税。综合上述内容,营业税的征税项目主要包括上述的八项内容,每一项内容中又包括了各自的征收范围。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兼营行为;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等。
齐明珠2019-12-21 2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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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合的规定废止。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从此,企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以及股权转让行为,均可不缴营业税了。那么,2019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取消了征收营业税规定,一律改为征收增值税,试问:企业发生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股权转让行为,营改增前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是否可以改为不征增值税?对于这个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9]36号,以下简称“财税[2019]36号文件”没有单列明确。不过,我们可从财税[2019]36号文件中找出答案来。从财税[2019]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经济利益。和财税[2019]36号文件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款“进项税额”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9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9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迅速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创造企业空间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来看,对企业将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行为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且被投资企业取得不动产包括接受投资入股形式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同样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就意味着投资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应迅速作为销售腾达缴纳增值税,并可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被投资企业作为抵扣进项税额凭据,接通了增值税“环环征收、层层抵扣”链条,从而说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列入了增值税“销售不动产”税目的征税范围。因此,笔者认为,企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行为,应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至于股权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从财税[2019]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看,这次营改增试点征收范围不包括股权转让行为,也就是说,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营改增试点征收范围,因此,笔者认为,股权转让行为原来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也不征增值税。
符腾丹2019-12-21 20: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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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根据财税191号文件的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行为,不缴纳营业税。以货物对外投资按增值税的规定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而以不动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不缴营业税。其原因在于,一般来说,增值税实行以票抵扣,上游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下游环节则得不到进项税额抵扣,因此为了维护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对货物投资需要缴纳增值税;而营业税原则上没有抵扣的规定,如果对投资行为征税,则随着投资链条的拉长,被投资的资产就会存在重复纳税的现象,所以税法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黄生锦2019-12-21 19: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