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时公司说三个月要支付我体检费,都快一年了也没支付有没有违反老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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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员工参加由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未取得现金的;以及员工按照单位统一规定自行体检并提供发票、实报实销的,不属于员工的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单位不统一组织体检、而是将体检费直接向个人发放现金的,应当计入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黄盈盈2019-11-03 21: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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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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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体检费贷:库存现金等。
龙平久2019-11-03 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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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试用期都没有通过,公司是可以辞退的。对于入职体检费,需要看试用期的协议是如何签署的,如果上面没有说明,转正之后才能报销入职体检费,那么,法律默认为,试用期即可报销,是需要为其支付的。
赖鹏彬2019-11-03 20: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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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体检费用的承担问题,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因为有“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法条,通常认为体检费用是由企业承担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体检是在面试通过,企业决定录用后,要求应聘者参加的一项健康检查。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先让员工自己垫付,体检合格,入职后,再给予报销,若不合格则多数由求职者自己承担费用。也有些公司,通过外包公司指定医院并且结算费用,无需个人支付。具体情况,根据用人单位规定。扩展资料:用人单位不得以体检不合格为由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2、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体检是否合格应当是决定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前应当解决的问题,现在用人单位已经在实际使用劳动者,双方之间已经存在劳动关系,且劳动者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体检不合格为由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赵风莉2019-11-03 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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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公司规定或员工与公司的约定了。若是公司强制要求做,可要求公司支付。
齐新明2019-11-03 19: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