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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直系亲人在厦门没户口的话,又没房子的话,迁回来就很麻烦了.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已经2019年5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刘赐贵2019年6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户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厦门市常住户口登记、迁移及其管理适用本规定。暂住人口登记管理按照《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执行。第三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职业和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依据。户口迁移应当优化人口结构,适度扩张人口规模。迁移入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从宽,迁移入户思明区、湖里区适当控制,迁移入户鼓浪屿从严控制。第四条公安机关是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民政和侨务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口迁移管理工作。第二章常住户口准入条件第五条本市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部属单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驻厦机构,从外地调动、录用、招收、聘用的人员,符合本市调入或人才引进条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第六条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符合本市接收条件的,其户口可迁入本市。第七条来本市创业、工作或愿来本市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本市。第八条就读于本市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第九条获得“市十佳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第二十四条公民应当在实际居住地申报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公民有两处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一处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第二十五条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立户。但国家和福建省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六条在思明区、湖里区之间迁移常住户口,或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之间迁移常住户口的,应当在迁入地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从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将常住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及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鼓浪屿人口增长。生活基础不在鼓浪屿的,不得将常住户口迁入鼓浪屿。第二十七条本市干部在本市跨区调动,经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审核,可办理本人及其符合随迁条件人员的户口跨区迁移手续。第二十八条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单位接收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和毕业生,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思明区、湖里区落户。其中,海外引进人才在思明区、湖里区落户的,可不受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条件的限制。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二十九条有关行政部门在户籍管理工作中,应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向社会公布审核条件、程序和办事时限,严格按规定办事,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十条在申请户口迁移中弄虚作假的,有关行政部门不予办理户籍关系迁入,已经落户本市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将户口迁回原户籍地。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户籍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颁布的《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边吉来2019-11-03 18: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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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全域城市化建设进程,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文件中有关户籍管理方面的规定同时废止。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有效期5年。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实施办法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齐晓君2019-11-03 19: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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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派出所办户口本需要的手续:一、对下列户口申报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办理:1、出生登记;2、死亡登记;3、户口登记项目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3、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五、《办理户口责任书》应当包括“存根”和“回执”两部分,记载“申报人情况、申请事由、申报材料情况、办理时限、受理时间、申报人和受理人签字”等内容;回执部分交给申报人,申报人可据此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手续或者查询有关情况。六、对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要符合规定,照片合格,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居民身份证在受理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快证在七日之内,临时身份证在二日之内发给公民本人。扩展资料户口本填写事项: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8.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中国宁南政府网:户口办理。
赵顺起2019-11-03 19: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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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很难!北京现在有房子也解决不了户口,你看一下第十条吧,可能有希望。北京户口迁入条件及管理制度2019年6月27日北京户口跳到评论北京户口迁入条件名目繁多,当局在设定迁入条件的时候也是在根据发展的变化而不断的调整,过去的北京户口迁入政策是值得我们参考,现在还在执行的北京户口迁入政策值得我们去研究与灵活运用,为了帮助更多的朋友办理北京户口提供方便,欢迎集思广益,分析出更多可以执行的北京户口迁入条件,现将部分迁入政策公布如下,另外有的迁入政策已经失效,仅供参阅!第1章办理户口登记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应由本人;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结婚证》、住房证明;4.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住房证明须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制发的房产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正式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5.其他证件证明。
齐晋楠2019-11-03 18: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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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办理了户口迁移证了没有如果派出所拖延你可以到公安分局的户籍科投诉派出所因为公安分局的户籍科是管派出所的户籍警的是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全文。
赵颖莉2019-11-03 18: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