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要约是什么含义?

窦运来 2020-01-1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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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不法收购者就是违法的收购行为。
黄睿君2020-01-17 0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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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黄盛科2020-01-17 10:03:13
  • 一、要约收购: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6、适用: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二、协议收购:1、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齐晓文2020-01-17 09: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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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一、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二、资产转让所谓资产转让,是指资产所有者为更有效地使用其资产而对部分资产进行调剂处理等经营管理活动。资产转让是改善经营,提高整体资产产出能力的客观需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产产出能力不仅取决于对资产的合理利用,而且取决于资产的优化配置。通过市场组织,适时地调剂和处理陈旧、老化和报废的资产以及因技术进步和产品、工艺调整而闲置不需用的资产,可以减少资产损失,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产结构,从而提高资产的总体产出效益。三、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通过以上几种形式,二级资质可以转让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份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股票。从这个意义上讲,股份的转让是通过股票的转让来完成的,是以股票的形式出现的。由于股票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腮,所以股份的种法律行为。转让人和受让人买卖股票的行为均是出于双方自愿,但该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所以是法律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