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再婚,男方在婚前的贷款还不上,银行会收回女方婚前房屋么

齐振鸣 2019-12-21 1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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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得看他愿不愿意替你还了。这个属于婚前财产。
米增奇2019-12-21 19: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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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偿还贷款才可以添加女方名字,可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
    齐景娥2019-12-21 19:38:11
  • 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男方婚前财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死后属于遗产,女方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这些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应该平分遗产。
    赵顺轩2019-12-21 19:13:39
  • 如果房屋在女方名下,结婚后并没有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女方可以提起财产的所有权归自己,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会去收女方的房屋。同时,婚前债务,最好也约定一下偿还义务,我可以帮助你还,但是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米塞林2019-12-21 18:56:34
  • ,你的问题,两种情况:1、女方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如女方先于男方过世,若女方没有遗嘱,则男方与女方自己的亲生子女成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男方与其他女人生育的子女没有继承权。但男方与女方再婚时,将他亲生的未成年子女带到新组建的家庭共同生活,与再婚妻子形成抚养关系,则继子女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2、若男方后于女方去世,男方继承再婚妻子的遗产后,他的亲生子女有法定继承权。
    齐明弘2019-12-21 18: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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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扩展资料《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