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丈夫银行有贷款,妻子也签字的,但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妻子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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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转贷一次的事情就有妻子的责任了,可以完全让老公净身出户,由你来还贷。
樊成飞2019-12-21 19: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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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属于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在婚姻期间的共同收入和债务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妻子也要承担不过生活中好多离婚夫妻都是男士承担了债务。
齐敬磊2019-12-21 19: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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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是妻子,那么其他不管,银行只找担保人追债,只认担保人。而且这很明显是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共同承担。
连中鄂2019-12-21 19: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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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贷款实际用在什么地方,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事业,比如用于看病、用于孩子读书,用于装修房子等家庭生活中,用于夫妻双方知道的开店做生意等,离婚了,老公还不起贷款,从法律上讲,老婆应承担最多一半的还款责任。2、如果老婆没有在借款协议上签字,要其老婆负还贷责任,借款人在法庭上负举证责任,证明贷出的钱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因为老婆可以说,她对前夫贷的款从不知道,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不承担还款责任。3、如果,老婆也在借款协议上签了字,那么离婚后,老婆对借款负连带责任,也就是出借款人可以要求老公还钱,也可以要求老婆偿还全部款项。老婆还全部借款后,可以向前夫追偿还款的一半。4、在实生活际中,绝大数出借款人是要求老公要钱的。所以你不用担心。
黄相山2019-12-21 18: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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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银行贷款离婚后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需要分情况。如果贷款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能证明这个贷款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承担。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黄益汉2019-12-21 18: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