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请教丈夫是公司法人和股东,妻子和公司没有一点关系,丈夫让妻子贷款,公司和另外的一个公司担保

樊广萍 2019-12-21 1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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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时你个人必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银行可以向你直接追诉,不过只会以你个人财产执行。个人财产不等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具体范围及分割参看民法通则。
梅金红2019-12-21 19: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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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人代表在公司贷款中需承担的责任: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法人代表。
    赵顺铃2019-12-21 19:58:06
  • 以公司名义贷款,公司是需要偿还贷款的。其他股东如果参与了,并使用该资金,那么就要负责。因为以公司名义贷款,又使用了该资金,那就是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这个是很严重的抽逃行为,严格来说涉嫌刑事犯罪。
    黄盈碧2019-12-21 19:14:48
  • 需要的企业贷款的条件1、借款人和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4、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证明。5、借款人和配偶承诺共同还款的证明。6、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凭证、抵押物情况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同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7、银行需要的其它资料。四、法人征信有问题是否会影响企业贷款。答案是:会影响。1、办理企业信用贷款会对企业法人夫妻双方和股东的信用进行查询。2、如果只有一次逾期,问题并不是多大,仍然可以申请企业贷款。3、法人如果在近期内有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申请企业贷款。4、如果法人有连3累6或者有90天以上的逾期,就很难办理企业贷款。
    齐新潮2019-12-21 18:57:51
  • 企业申请贷款企业法人要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果是股份制公司,还需要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才可以申请贷款的,所以不存在企业其他股东干预还款的问题。至于企业法人的配偶,你要看她是否是企业的股东之一,如果是,那么在开始借款前其就要表态说同意还是不同意贷款,你去贷款时,银行也会告诉你怎么做。另外,你上面提到比如那部分,是没有可能发生的,企业的法人只是代表企业做决定的人,企业的债权债务与法人个人无关,更不用说配偶了。至于企业股东的股份虽然与他的配偶是共同财产,但夫妻除了共同财产还有共同债务,企业在贷款时配偶享受贷款带来的权利,但在还款时配偶提出不承担还款义务,这说得通吗。
    车建仁2019-12-21 18:41:49

相关问答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扩展资料案例:缓刑期内,男子王景科又以经营的砖厂资金不足为由,骗取银行贷款和集资诈骗100余人钱款。5月4日,庆阳中院终审以王景科犯贷款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与原判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宁县法院一审认定,生于1958年的王景科系陕西省乾县人。2019年6月,王景科到宁县春荣乡开始经营砖厂。至2019年2月3日,王景科以砖厂资金不足为由,编造白某某等41个虚假的村民信息,并私自刻章,经宁县春荣乡农村合作银行原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赵某某另案处理审批,先后在该银行贷款58笔,计729400元。同时,王景科在宁县春荣乡古城村高某某、白某某等人名下贷款8笔,计76000元,以上款项共计805400元。贷款到期后,经合作银行多次催收后王景科分文未归还。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王景科在明知其经营的砖厂亏损严重,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扩建砖厂资金短缺或者其他原因为借口,采取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的方法,先后向砖厂周围群众45人集资3012100元。除给李某、张某某等人的款项外,其余2154331元均用于个人事项支出或者无法说明资金去向。另查明,王景科于2019年9月22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9年4月12日,其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西安铁路公安处抓获。2019年11月26日一审法院认为,王景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8054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同时其明知其经营的砖厂亏损严重,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以扩建砖厂资金短缺等为由采取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45名被害人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另外,由于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还有犯罪事实,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宣判后,王景科不服提出上诉。庆阳中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男子骗银行贷款集资诈骗百余人获刑20年罚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