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定约定甲以现金5万人民币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

黄爱荣 2019-12-21 1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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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银行可以要求四个人履行债务。依据合伙企业法,甲对退伙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丁对入伙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②乙经营和合伙企业相同业务,属于违反合伙企业法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合伙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③质押无效。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没有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进行份额质押属无效行为,但借款合同有效。
赵风雷2019-12-21 18: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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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的,对退伙之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甲应当承担清偿义务。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得以对任一合伙人主张全部债权,乙应当全额清偿合伙企业债务,然后取得向其他合伙人的追偿权。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伙人可以以资产、劳务等非资金形式出资,取得合伙人资格,享有合伙人权利,承担合伙人义务。材料中合伙人约定:“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赢利,分担亏损”,即说明丙是以劳务形式出资的普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中途加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之前的债务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对于合伙企业欠银行的欠款,银行可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全部债权,即可要求甲乙丙丁任一人偿还全部欠款,也可要求甲乙丙丁部分或共同偿还欠款,甲乙丙丁应当承担偿还义务。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伙人对于盈利和债务的分担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材料中合伙人对于盈利和债务有相关约定:“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赢利,分担亏损。所以,银行欠款清偿后,合伙人对于债务责任应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担。
    米增奇2019-12-21 18: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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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银行规定不一样,有的银行是要拿着房产证的,但有的银行房产证是给回借款人的。如果你需要用到房产证的时候,你是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并且拿出来的。不过银行有规定,一般的话,把房产证拿出来最多不能超过两天的时间,一般当天就要还回银行去。但无论是银行还是借款人自己拿着房产证,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已经是在登记部门办妥了抵押登记手续,所以房产证无论是在谁的手上,都是在押状态的,未还清贷款前,银行和登记部门都不会解押的,在押状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不能过户的。拓展资料按揭贷款是指以按揭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贷款手续: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