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由于男方信用卡逾期,导致无法向银行贷款。现婚前购房,男方付首付款,女方来签购房买卖合同并贷款

齐文元 2019-12-21 18:29:00

推荐回答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开首付款,一人一半。
边向东2019-12-21 19: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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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婚前买房且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话回归换还贷部分钱款不过你这太复杂建议你找专业律师问问。
    辛培勇2019-12-21 19:57:59
  • 结婚多久了?正常的话,房产证应该很快就下来的啊?如果还没有正式大量还款的话,做为女方就不要纠缠了,意义不大。
    齐晓洁2019-12-21 19:14:34
  • 可以,请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来办理关联。
    齐晓字2019-12-21 18:57:35
  • 虽然是婚前用女方名字签的购房合同,但男方、女方父母都出了首付,婚后房产分割应为:婚前按首付比例分割,婚后按各半分割。
    窦连玉2019-12-21 18:41:31

相关问答

《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扩展资料《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