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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一些投资银行、经纪商和再保险公司开发出一种场外交易保险的衍生产品。这种证券不是在交易所交易,其交易方式像适应顾客需要的远期合同或期权。有人将这种证券化的巨灾再保险看成是一种高回报的债券;也有人把它称作类似的单期产品。这种产品将巨灾风险通过资本市场的方式予以分散,具体地说,也就是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承保损失相连接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承保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指定的承保损失超过一定限额,债券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收益将用于弥补保险公司超过限额的承保损失;若指定的承保风险损失没超过该限额,则债券投资者可得到高于无风险利息的回报,作为承担相应承保风险的补偿。
齐晓华2019-12-21 20: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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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问题属于保险公司转嫁风险范围,再保险是保险公司分出业务与分入业务,是降低保险公司风险的;其他两方面一个属于国家债券回报较高,也是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一种方式;保险期权是保险公司购买期权将风险转移到证券期货方面来降低自己风险。
齐晓斌2019-12-21 20: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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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巨灾风险的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一个特殊目的机构为该公司的资本市场中介,这个特殊目的机构通常由离岸再保险公司担当,以获取税收和财务上的优惠。特别目的再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而保险公司向特别目的再保险人支付再保险费,同时通过该特别目的再保险人向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特别目的再保险人将发行债券所得资金放人专门账户,并投向高收益、低风险的证券,同时它负责用所得的再保险费向投资者支付利息。如果合同期内保险公司发生约定损失,特别目的再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相应赔偿。
赵颖虹2019-12-21 20: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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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而言,巨灾债券的发行也具有以下几个缺点:⒈交易成本较高。由于债券交易涉及投资银行、十足财务担保、信托机构、精算与定价等,造成交易成本较高。⒉可能影响股价。债券交易的细节容易造成相关信息的公布,而可能影响风险承担公司股价的下跌。⒊低投资杠杆。巨灾风险投资者必须提出100%的担保。⒋交易关系仅及于合同期间。不像传统再保险分出与分入公司间的良好长久关系,因此,所有的交易在期间终结,亦同时终止买卖双方间的关系,并无后续关系往来。⒌投资者对巨灾风险不熟悉。并非所有的机构投资者都熟悉巨灾风险的合理价格,亦不了解财产保险损失赔款的计算,因此无法全面普及于资本市场的投资者。
黄眷杰2019-12-21 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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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债券的运作及我国发行巨灾债券的对策研究吕雪梅:内容提要4-6引言6-9一、研究背景和意义6二、文献综述6-8三、研究方法与内容8-9第一章巨灾债券运作的基本原理9-20第一节巨灾债券的内涵及分类9-11第二节巨灾债券的特性分析11-13第三节巨灾债券的运行机制及风险13-16第四节巨灾债券的定价分析16-20第二章西方发达国家巨灾债券的运作及借鉴20-30第一节巨灾债券产生的动因20-21第二节美国USAA巨灾债券的运作21-25第三节日本巨灾债券运作25-27第三节欧洲巨灾债券的运作27-29第四节发行巨灾债券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及启示29-30第三章我国发展巨灾债券的可行性及对策建议30-44第一节我国发展巨灾债券的必要性30-34第二节我国发展巨灾债券的可行性34-36第三节我国发展巨灾债券的障碍分析36-39第五节我国发展巨灾债券的对策建议39-44结论44-45注释45-46参考文献46-49论文摘要49-51ABSTRACT51-54后记54http://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183-2019106715.htm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齐明明2019-12-21 19:5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