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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质权人享有对股权的物上代位权根据《物权法》第216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如果质物损害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不足以危害质权人的权利的,则质权人不能要求出质人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出质人和质权人就上述“可能”有争议并诉诸法院时,应当由质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此外,由于股权的价值具有很大的波动性,作为质权人,应当密切注意出质人所设质股权的价值变化。一旦出现股权的价值具有明显减少的情况,应当立即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采取其他相应的措施。
齐新玉2019-12-21 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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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D也正确,不要钻牛角尖。4、股权质押股票虽然也属于有价证券的一种,但股权既非单纯的债权,也非单纯的物权,而是一项新型权利。这里应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讨论:。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出质,在股东内部没有限制,但对外出质则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必须购买其股份,不购买又不同意,视为同意出质,在质权实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赵高印2019-12-21 20: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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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都是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1735.htm。
黄登渭2019-12-21 20: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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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其中,抵押、质押和留置是物的担保,定金和保证是人的担保,物保是具有优先性的。这五种担保方式的区别得从以下几方面来阐述:一、从担保范围来区别: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从担保合同的种类及形式来区别:1、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2、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三、从担保合同生效期来区别: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
龚家达2019-12-21 1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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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具体规定如下: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龚岩琳2019-12-21 19: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