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为什么当确定可容忍错报时需要考虑管理层舞弊风险

龚奇柱 2019-12-21 1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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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识别出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为将期中得出的结论延伸至期末而实施的审计程序通常是无效的?”因为在错报基础上,延伸至期末而实施的审计程序,仍然是重大错报。正确的审计程序应当是纠正舞弊造成的错报,然后在纠正后的结论的基础上,再延伸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至审计截止日。供参考。
齐文良2019-12-21 2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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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目的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
    赵顺龙2019-12-21 20:37:25
  • ,看不清你的图片,不过从你给的这句话就可以看出来重点在那了,着重看“管理层舞弊”,如果是舞弊那就是很严重的,不管会不会导致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书上说舞弊的地方应该有原文,你再理解一下。
    籍宝霞2019-12-21 20:19:44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师,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完你可以理解为,说明注会的责任--发表审计意见,按什么准则发表的审计意见,而且这个审计意见是合理保证,不是绝对的。审计工作流程等,说明我们发表的意见是有充分恰当证据的,换句话说,审计意见不是随便发表的。我的理解,审计的目的--注会对财报出具报告提高预期使用者对财报的可信程度。就是第三方想用这个财报,但是管理层说报表没有问题,第三方只能通过一是相信管理层,二是找独立的一方对报告进行评估,证明没有问题。那第三方肯定愿意找人来证明保险。所以委托注会。之所以写注会的责任,其实是为保护注会,因为注会不是神仙,而且在时间成本原则上,绝对保证财报没有问题,也是不现实的,也做不到。所以只有管理层保证财报没有问题,我在你保证的基础上,按准则和规定做工作,证实管理层报表到底是没有问题还是问题多多。要是不写注会责任,很多人会认为注会就是保证财报编制准确的,万一因为信赖财报遭受损失,就会把注会告上法庭,写了就让他们明白,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所以审计报告里面首先说明的就是管理层的责任,在是注会的责任、最后才是审计的意见。打了好多啊。
    赵顺铃2019-12-21 19:56:09

相关问答

一、公司概况一简要介绍公司的法定中英文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总裁,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二简要介绍公司的历史演变情况、主要职能部门,以及职员人数和年龄、学历、职称结构。 三简要介绍公司营业部情况,包括各营业部名称、地址、负责人、职工人数、设立时间、营运资金及联系电话等。若年度内增加或减少营业部,简述其新设或撤销的原因。 四公司年报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二、经营情况一经纪业务情况二主要财务指标1.财务状况指标项目年初数年末数增减百分比①资产负债率②流动比率③净资产与注册资本的比率④净资产风险率⑤营运资金⑥长期投资比例⑦固定资本比率⑧经调整的净资产注:③=净资产/注册资本④=经调整的净资产/客户保证金⑤=流动资产剔除期货资产-流动负债剔除期货负债期货资产包括保证金存款、应收保证金、客户质押、应收交割款、风险准备资产、结算差异等;期货负债包括应付保证金、应付交割款、风险准备金等。⑥=长期投资/期初或期末净资产⑦=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期初或期末实收资本⑧=净资产+风险准备金-一年以上帐龄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2.经营成果指标项目上年数本年数增减百分比①净资产收益率②资产收益率③营业费用率注:①=2×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 ②=2×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③=经营费用/营业收入三、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两名以上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盖章、签名应提交审计意见原件,不得复印。公司有责任将正式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年度报告材料送存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复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已签发审计意见的财务会计资料一致。若执行审计的会计师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对相关事项作出详细说明。四、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编制应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报表包括公司报告年度末及其前一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该两年度的比较式利润表,比较式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五、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报告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所有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会计报表的重要信息。公司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会计制度。2.会计年度。3.记帐本位币。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5.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6.营业部的资金管理、交易清算原则。7.外币业务核算方法。说明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的折算汇率、期末对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进行折算所采用的汇率,以及汇兑差额的处理方法。8.坏帐核算方法。说明坏帐的确认标准、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以及坏帐损失的会计核算方法。9.客户保证金的管理与核算方法。10.质押品的管理与核算方法。11.实物交割的核算方法。12.风险准备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方法。13.结算差异核算办法。分别按平仓盈亏与持仓盈亏说明结算差异的确认与核算方法。14.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应说明其计价、收权益确认方法和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法;对于长期债权投资,应说明其计价、收益确认方法以及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的摊销方法。15.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说明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率。16.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包括利息资本化的核算方法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17.无形资产、开办费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18.风险准备金核算方法。说明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风险损失的确认标准及核算方法。19.收入确认原则。分别说明公司手续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20.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说明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确定现金等价物的标准。21.如果本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应当披露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注册会计师应对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理由予以适当关注。如果变更理由不合理或不充分,注册会计师不应当发表公司财务报告满足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要求的审计意见。二税项应披露主要税种和税率,如营业税、所得税等。若有税负减免的,应说明批准机关、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三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公司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汇总营业部以后的会计报表的如下项目注释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50%以上,还应在该项目下明确说明增减变动的原因。四或有事项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如涉及诉讼、仲裁等,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项目的性质、金额及对报告期及报告期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五承诺事项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大承诺事项如对外担保金额等,应说明其存在情况、金额及影响。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凡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如巨额亏损、停业整顿、严重违规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要求予以披露。六、其他重要事项1.报告期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情况简介。2.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简介。3.本年度被处罚情况。分别披露公司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接受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检查并被处罚的记录。4.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若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说明更换理由和依据,并披露本年度审计收费注明是否含差旅费等情况。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等、奖金分配情况,以及公司职员平均工资水平。6.其它重大事项说明。
规避方法:对于购买力风险,最好的规避方法就是分散投资,以分散风险,使购买力下降带来的风险能为某些收益较高的投资收益所弥补。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将一部分资金投资于收益较高的投资品种上,如股票、期货等,但带来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规避方法: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分散债券的期限,长短期配合。如果利率上升,短期投资可以迅速的找到高收益投资机会,若利率下降,长期债券却能保持高收益。■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单位管理与决策人员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失误,导致资产减少而使债券投资者遭受损失。规避方法:为了防范经营风险,选择债券时一定要对公司进行调查,通过对其报表进行分析,了解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信誉等。由于国债的投资风险极小,而公司债券的利率较高但投资风险较大,所以,需要在收益和风险之间作出权衡■变现能力风险:是指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的风险。规避方法:针对变现能力风险,投资者应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债券,如国债等,便于得到其他人的认同,冷门债券最好不要购买。■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规避方法:对于再投资风险,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分散债券的期限,长短期配合,如果利率上升,短期投资可迅速找到高收益投资机会,若利率下降,长期债券却能保持高收益。也就是说,要分散投资,以分散风险,并使一些风险能够相互抵消。■违约风险: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规避方法:违约风险一般是由于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或信誉不高带来的风险,所以在选择债券时,一定要仔细了解公司的情况,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的以往债券支付情况,尽量避免投资经营状况不佳或信誉不好的公司债券,在持有债券期间,应尽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解,以便及时作出卖出债券的抉择。同时,由于国债的投资风险较低,保守的投资者应尽量选择投资风险低的国债。总之,债券投资虽然能分散及减低投资于其它组合的风险,但不论是债券或股票投资人在做投资决定之前,都必须了解个人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搭配均衡的投资组合,切忌盲目追随市场潮流。
1、企业破产如何进行债权申报?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应视为其放弃债权。债权申报期满后,在清算结束前,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提出其延期申报的理由,则清算组可根据其理由是否充分决定是否接受其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提出其债权内容、数额、债权成立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提出有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书等,以便清算组进行审核,为清偿债务作准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2、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需注意的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些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如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后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债权有可能因产生时间过晚而无法在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间内申报,但此种情况下的补充申报并非因其自身过错造成,由其承担债权的核查确认费用是不合理的,所以该项核查的费用应当作为破产费用支付。3、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预先申报债权。允许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预先申报债权,是为避免在债务未到期时,债权人不参加破产清偿而待到期后再直接向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要求清偿,而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在履行保证或连带责任后却因破产人的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已终结,而无法行使其代位求偿权。但是,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不能再申报债权,否则就会出现债务人对一项破产债务向债权人和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作二次重复清偿,从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时,即使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对债权人分文未能清偿,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履行了全部义务,也不再具有代位求偿权。例如,破产债权数额为10万元,破产清偿比例为20%。债权人如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保证人可以预先申报债权并先得到2万元清偿。其向债权人清偿10万元后,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为8万元。如果债权人自己先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可得到2万元清偿,保证人同样须承担8万元的连带责任。如果允许保证人在履行连带责任后仍享有代位求偿权,将其承担的8万元再次申报破产债权,则可从破产财产中再获得1.6万元的清偿。这将使破产财产对10万元破产债权的法定清偿数额从2万元不当地增加至3.6万元,超过其他债权的破产分配比例,从而出现对一项债务的重复清偿,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同时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以保障债权人能够在各破产案件中充分实现连带债务人的连带责任。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其清偿保证债务,也可以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再以未受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在债务追偿问题上,债权人享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追偿的选择权。债权人也可以同时向债务人和保证人追偿,债务人先做清偿的,相应减少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人先做清偿的,债权人将其申报的破产债权转移给保证人行使。3涉及保证人的债权清偿A、债务人破产a.“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有三种选择,直接要求保证人清偿保证债务。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再以未受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同时向债务人和保证人追偿:①债务人先做清偿的,相应减少保证人的保证责任;②保证人先做清偿的,债权人将其申报的破产债权转移给保证人行使。b.“补充”责任的保证破产案件受理时主债务“已经到期”。债权人便可以直接向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人追偿。因为,依据《担保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破产案件受理时主债务“未到期”。债权人先向债务人申报债权追偿的,对于其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迟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提出。因为,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人并无提前履行保证责任的义务,仍应按照原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B、保证人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保证人破产的,按保证债务是否到期,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a.保证债务“已到期”。债权人可依保证合同的约定向保证人申报债权追偿。b.保证债务“尚未到期”,将其未到期之保证责任视为已到期,在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后予以提前清偿。对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可以直接申报债权求偿。对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人的追偿,应当取消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先以保证债权额的全部向保证人申报债权。如债权人先获得债务人清偿,便应根据清偿结果相应调整其对保证人的破产债权额。如债权人先从保证人处获得清偿,应先行提存,待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从债务人处行使受偿权利后,再确定保证人是否还应承担保证责任,并按保证人实际应承担补充责任的范围向债权人支付,余款由法院收回,分配给保证人的其他破产债权人。3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这时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4债务人是委托管同的委托人,其破产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受托人已知该事实,但为了债务人即全体债权人利益而在无法向管理人移交事务的紧急情况下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由此产生的请求权作为共益债务优先清偿。如果受托人已知委托人破产之事实,无必要的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不当增加委托费用与报酬数额的,由此而产生的债权,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受偿。5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其破产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