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为什么应收利息不全部算投资收益?

樊明海 2019-12-21 2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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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余成本是用实际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实际利率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为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
辛国晶2019-12-21 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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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对分期付息债券确认的票面利息,当期确认当期付息,不影响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只有到期一次付息会影响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
    齐方洲2019-12-21 23:56:26
  • 分期付息的债券现金流包括多次现金流入,即每年付息现金流和最后一次还本付息现金流,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其收益是分期实现的,所以要把溢价或折价的部分按实际利率分摊到各期,而一次还本付息只有一次现金流,直接按实际利率计算每期收益就可以了。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借:应收利息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
    龚巍峥2019-12-21 21:20:52
  • 图上:一个是购入溢价发行的债券,一个是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调整子账户是就是对取得时的价值与票面价值之间的溢价或折价额在持有期间内进行合理调整的所有到的账户。解析:因为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所付的价款在很多的情况下会高于或是低于票面面值,高于形成溢价,低于会形成折价。然而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一种收回期限固定,收回金额固定的特点。也就是每期应收到的利息收入是固定的,这样一来你如果按债券的面值和面值利率来确定你的投资收益时,就不会真实的反映你的实际收益。会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因为有溢价或折价,你实际上的收益理当高于或低于以票面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所以要将这部分溢价或是折价按照一个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使每一期的收益都能真实的反映实际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数额的确定,就是票面面值与实际支付金额减去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后的差额。要计算真实的收益,就得有你实际取得成本和实际采用的利率去计算,实际成本就是你花了多少钱取得的,这个好确定。实际利率较难计算×实际利率应收利息=票面面值×票面面值实际收益与应收利息的差额就是利息调整的数值。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其后每期的摊余成本就是加上或是减去上一期的利息调整数值,再按上述方法确定下一期的利息调整数值。依此类推。注意:最后一期的利息调整应是最初确定的利息调整减去各期已调整的数。因为计算中会有四舍五入,所以最后一期进行倒挤法计算,剩余的利息调整余额调整完。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回的本金和利息-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所以,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来说,摊余成本就是账面价值。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是公允价值属性计量的,他的账面价值是公允价值,不等于摊余成本。
    龚少锋2019-12-21 21:02:37
  • 你搞清楚一个问题就简单了:为什么持有至到期投资要用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因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你是准备拿到死的,所以它给你带来的收益就是未来现金流折现减去投资成本。那这个增值率就是实际利率。每期期初都会有一个摊余成本余额,这个很容易理解吧?当年的投资收益就是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你可以参考一下,解释的非常通俗易懂,而且,怎么说呢,很幽默……http://baike.baidu.com/view/581602.htm。
    黄瞻云2019-12-21 20:58:00

相关问答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应解决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的计算、摊余成本的确定、持有期间的收益确认以及将其处置时损益的处理。新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同时,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例:某公司2019年1月3日购入新钢股份公司2019年1月1日发行的五年期债券,票面利率12%,债券面值100元,某公司按105元的价格购入800张,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会计处理如下:1.2019年1月3日购入债券时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80000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000贷:银行存款840002.2019年12月31日计算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溢价实际利率法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如为分期收取利息,到期一次收回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的,应当根据“债券面值+债券溢价=10.66%,具体每年末计算利息摊销溢价金额见债券溢折价摊销表。2019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摊销溢价为:借:应收利息9600贷:投资收益8954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646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摊销溢价核算方法同上。3.最后一年偿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借:银行存款89600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80000应收利息9600按照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进行长期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纳税只考虑按照债券票面金额、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不考虑折溢价因素,因此也不存在摊销问题,如果是投资国债则利息收入免税;因此在债券折溢价摊销、在中途转让以及到期收回投资时因为折溢价原因会涉及会计与税法的差异。结合本案例,公司2019年12月31日确认的投资收益是8954,但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是利息收入为9600,因此需要纳税调增646元,其他年份同理。到期收回投资时还需要进行4000元溢价的纳税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