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的融资券比贷款低很多,银行为什么还有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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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条件:一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二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三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四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六其他软条件。扩展资料分类:1、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代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2、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3、按融资券的发行和流通范围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国内融资券和国际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发行程序:1、公司做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策;2、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3、向有关审批机构提出发行申请;4、审批机关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5、正式发行短期融资券,取得资金。企业短期融资券。
连伟才2019-12-21 23: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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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不属于公司债券的一种。定义: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我国,短期融资券又被称为商业票据或者短期债券。属于具体的融资方式。在我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商业票据和债券的区别:商业票据指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债券是由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为了筹集资金向投资人出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到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商业票据一般可以自由转让,企业债券的转让则需要一定的条件。企业债券的发行需要一定的条件,商业票据不需要。商业票据有带息和不带息之分;企业债券一般带息,在还本时一般要支付利息。
齐智娟2019-12-21 21: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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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回答提供了一方面的答案。其它方面的原因包括:1、短融、中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等,都是金融工具,都不是银行主导的,银行无法限制非自身经营的资产业务的发展。2、既然不是自己的资产业务,但银行承销能获得一定的业务收入,银行渠道广泛深入,获得这种业务收入的能力是足够强大的,也就是说实现这种业务收入的能力强,何乐而不为?3、承销一般先在自身渠道内迅速完成任务,短融、中债、公司债等债券工具虽然票面利率比贷款低一些,但一般都会比法定存款利率高,甚至可能比银行系信托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高,这样银行自身渠道内的客户可以获得更优厚的预期收入。假如银行的客户对债券投资的预期收益具有更高的期望值,这样银行向这些客户代销这些债券既能满足客户要求、又能稳住客源,是银行承销债券的一个重要动机。当有银行开始搞承销,其它银行若不搞,客源就会逐渐向外流动,不搞承销的银行就会吃亏。4、正如一楼所说,银行信贷资产和企业主动融资是两个体系的融资渠道,管理方面井水不犯河水。有能力发债的企业当然可以替代一部分银行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可中国绝大部分的企业还是没有条件、没有机会发债的,也就是现阶段、起码十年八年内,发债伤不了银行信贷资产业务的筋骨。
黄皖苏2019-12-21 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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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时间而言可以看成利空。若融资产生新的利润增长点,又会成为机构炒作的题材。因此,针对融资应该辨证来看。2、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3、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一、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代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二、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三、按融资券的发行和流通范围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国内融资券和国际融资券。四、短期融资券发行程序:①公司做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策;②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③向有关审批机构提出发行申请;④审批机关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⑥正式发行短期融资券,取得资金。扩展资料发行条件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3、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4、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2019年5月之后,融资券的登记托管机构改为上海清算交易所。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短期融资券。
赵颜颜2019-12-21 2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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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发行人多为金融公司,融资券以非金融企业为主通常,人有信用佳、评级高的公司或外国政府才发行CP。截至2019一级CP余额占到美国CP市场余额的约90%。金融公司是CP发行的绝对主力,分为三类——企业附属金融公司、银行相关的金融公司以及独立金融公司。发行CP的非金融公司包括公用事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公司。截至2019年5月末,美国CP市场余额为15034.7亿美元,其中金融公司CP约占90%。国内《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仅适用于非金融企业发行融资券,截至2019年6月15日,共有6家公司发行8只融资券,总金额为129亿元。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于2019年4月发行了6亿元9l天期融资券,截至2019这是市场上唯一一只证券公司融资券。企业融资券在发行频率和规模上遥遥领先,主要是由于较高银行贷款利率与较低货币市场利率之间产生的套利机会。如“中国五矿”一年期融资券发行利率为2.923%,而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为5.58%,发行量15亿元人民币,不考虑承销费等发行成本,共可为企业节约利息费用3900多万元。CP平均期限30天左右,融资券大多为一年期CP期限要求一般为一年内。但在美国,为了避免证券注册引起的成本,CP期限一般不超过270天。再者,美联储贴现窗要求,用做抵押的CP余期不能超过90天。因此90天以内的CP更受市场欢迎。事实上,大部分CP期限在1—45天之间,平均期限在30—35天。发行人通过短期CP的滚动发行,来满足自身对融资期限的实际需求。我国规定,融资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5天,截至2019年6月15日,已发行的8只融资券中,有5只选择了一年期的上限,一年期融资券发行量占到总发行量的86%。主要原因在于:1.企业“借短用长”倾向。国内企业债发行实行审批制和年度规模管理,大多数企业难以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满足资金需求。融资券市场为企业提供了相对宽松的低成本融资渠道,因此企业倾向于发行较长期限融资券,以部分弥补长期资金需求。2.投资者“饥不择食”。国内货币市场工具种类较少,融资券供不应求。投资者对投资的短期偏好在卖方市场中表现并不明显,融资券期限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要求。3.发行人基于收益率曲线形状的理性选择。如果认为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未来会变陡,则发行较长期限更有利;反之,应选择较短期限滚动发行。当前收益率曲线近端较为平坦,加息预期的存在可能促使发行人选择发行一年期融资券。CP须提供流动性备付,融资券尚未有此项要求大多数CP在到期后都会继续滚动发行,以新还旧,如果公司状况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使得发行人难以维持滚动发行,就出现所谓“滚动风险”,将可能导致该CP违约。为降低滚动风险,信用评级公司要求发行人必须提供证据表明有足够的短期流动性以偿付到期CP,否则不予评级。为获得必要的评级,几乎所有的CP都运用银行信用额度作为流动性备付。银行信用额度有多种形式,最常见的是银行向发行人提供循环信用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发行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利率在额度内自由使用,以便需要时获得银行资金支持。我国融资券市场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出现滚动发行的情况。国内评级公司对发行人短期流动性的评估,侧重于现金流状况和资产变现能力的分析,并未将滚动发行作为一种还款来源考虑,因此没有考察其滚动风险,也没有提出流动性备付要求。信用增级在CP市场中得到运用,融资券风险主要取决于发行人信用信用较差公司为了能低成本发行CP,经常通过第三方担保获得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方法包括银行备用信用证、母公司担保、保险公司赔付合约等。其中备用信用证最为常用,该信用证约定,当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款时,由开证行保证CP的偿付。与用于流动性增强的信用额度不同,用于信用增级的备用信用证是不可撤消的。银行开立备用信用证为企业融资券担保,需要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因此会收取比信用额度更高的费用。因此,只有当信用增级后所节约的融资成本超过该费用时,发行人才会选择信用增级。截至6月15日,国内仅有六家企业发行融资券,其中四家被国内评级机构评为最高短期信用等级,两家被标准普尔评为BBB+,因此信用增级的需求不大。资产支持CP增长迅猛,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尚处于试点阶段普通CP的信用级别取决于公司整体的经营和财务风险,资产支持CPAsset-backed Commercial Paper,以下简称“ABCP”则独立于公司而由特定资产的信用水平决定,通过ABCP融资可以获得较高的CP评级,从而降低融资成本。ABCP得到迅猛发展,至2004年底,ABCP余额达到7443.89亿美元,占美国CP市场总额的54%。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尚处于探索阶段。2019年初,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进行信贷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4月20日人民银行、银监会又共同颁布实施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国开行ABS和建行MBS有望年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资产支持融资券尚无先例。经过上述比较,可见短期融资券与美国CP尽管形式有相似之处,但在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学习和借鉴美国CP市场发展经验,结合国情进行创新对于推动融资券市场健康发展将大有裨益。
樊振纲2019-12-21 20: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