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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全文。
龙宣霖2019-12-21 20: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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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注销,无论是破产后注销,还是非破产注销,都必须通过工商部门,而这个流程当中一、需要税务部门完税凭证。二、需要到银行办理销户。三、工商和税务部门肯定要对企业账目进行核查凡是企业以企业名义对外借贷的,必然走公司账目流程,工商,税务部门必然能够核查到,做假账的代价是非常大的。通过公司借贷,工商部门必然会通知债权人,咨询其是否要主全文。
齐敬涛2019-12-21 20: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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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全文。
黄盛珍2019-12-21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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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分清欠款是债权或是债务。如果欠款是债权清算组可以向债务人清偿;如果是债务则要根据注销的不同情形来区别对待。二、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的问题,应当以是否经过合法地清算程序的标准,区分为合法注销及违法注销,二者在注销后债务承担上的后果截然不同。 第一,公司合法注销是指,公司清算义务人依照《公司法》第180条至第189条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在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向工商部门进行注销登记的行为。 其中清算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步骤:1、公司解散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清算;2、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应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应在合法的期间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3、公司财产在未清偿有关债务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在此期间,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公司是经过合法清算,依照《公司法》第188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进行注销登记的,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业已消灭,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 第二,公司违法注销,主要是指公司清算义务人在未经合法清算程序,即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的行为。而未经合法清算程序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义务人拒不履行清算义务或消极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资产流失。该种情况下,公司在法律意义上也未注销;2、清算义务人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如未按照《公司法》第185条之规定,严格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或在未清偿企业债务的前提下对股东进行分配等;3、清算义务人在清算过程中转移执业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变卖企业财产,销毁隐匿企业财务账册,指使企业资产状况不明;4、清算义务人未经依法清算,即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工商部门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上述清算义务人的行为属于《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的“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公司法基础上对公司解散和清算部分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调整和规定。其中第十八条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清算义务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九条规定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该司法解释为股东不当清算应承担清偿责任和赔偿责任提供了更为直接的法律依据。因此,如公司未经合法的清算程序进行注销的,公司原股东应当对公司注销前合法的债务人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黎益华2019-12-21 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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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公司注销前应成立清算组,专门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而不是等到注销后再处理。如果资不抵债,应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如果资产足够偿还债务,一般清算组可用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并分配公司债权。扩展资料:关于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法。
齐斯文2019-12-21 19: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