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破产重整,破产保护,破产清算??

米娜敏 2019-12-21 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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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远来看,重整说的是给予企业6个月到1年的期限,若在这期间企业经营状况扭转,可以继续经营。而破产说的是马上进入破产清算。前者职工可以继续工作,而后者职业只能在获得补偿后离职,从这个角度来说,重整对职工更有利。但是重整是由企业提出,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只能进入破产程序。
车建光2019-12-21 21: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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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一般来说,当债务人企业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之虞时,债务人企业、债权人和股东都有申请启动重整程序的权利,重整申请一经提出和被批准,包括有担保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都必须停止对债务人企业的一切诉讼和要求;在此期间,法院可以选任现任管理层或者具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其他人作为重整人;重整人须提出重整计划,如果关系人会议表决同意或者法院批准核发计划,企业可以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由重整人按照重整计划继续经营,重整计划可以灵活地采用追加投资、租赁经营、整体出让、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达到挽救企业的目的,最终履行重整计划中的偿债协议清偿债务并使企业复苏。
    管燕燕2019-12-21 23:54:59
  • 我试着回答一下吧。1、法律功能:A破产重整,是通过重整程序使债务人获得新生,债权人以暂时不能获得清偿或者协议减少债权为风险来换取债务人整顿、复苏,该过程一般比较漫长,但如果债务人重整成功,债权人就能获得全额清偿。重整程序不仅保留了债务人的主体资格,亦能使债权人获得清偿,还能稳定职工,在牵涉上市公司时,重整程序更能稳定股民情绪。B破产和解,也是预防债务人破产的法律制度,在发生破产原因时,债务人可以通过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比如减免部分债权或者以其他方式清偿债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且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的,可以避免债务人破产。现实中,和解程序对债务人的挽救不如重整程序,因为和解只是减免了债权,但债务人的经营管理方式如果不改变,依然会走向破产。C破产清算,是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缺乏清偿能力时,经法院裁定进行破产清算,通过破产清算,债权人可以按照债权比例公平收到清偿,债务人也因破产程序的终结,而得以注销主体,无需再承担责任。2、启动原因:A破产重整,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重整。法律赋予破产重整更宽泛的启动原因,即债务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申请重整。B破产和解,是司法程序,可以由债务人在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时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也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提出破产和解。即启动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C破产清算,根据破产发第二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也是一般启动原因。3、申请人:A破产重整,债务人、债权人、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B破产和解,债务人;C破产清算,债务人、债务人的清算组、债权人以及证监会、银监会。~。
    黄盈碧2019-12-21 20:55:18
  • 破产清算与重整的主要区别在于: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定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3、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向重整者无偿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将债权转为股份,转让经营或资产等方法。4、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就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和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的限制。5、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6、债务人的职权大小不同。在重整中,债务人可自行管理财产,负责制定、执行重整计划。除非债务人存在破产欺诈、无经营能力等情况。在破产清算中,债务人不可管理其财产,而是由管理人接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赵飞跃2019-12-21 20:37:58
  • 1、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制度则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破产清算制度往往适用于那些无法通过重整或和解而继续生存下去的公司。2、破产重整企业重整制度着眼于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拯救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从根本上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能力,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企业价值的更生再造。其在性质上,重整制度具有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的双重目的,而后者是主要方面。3、破产保护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扩展资料破产重整中的功能1、破产保护的功能:企业一旦出现危机,如果债务人判断可能会被债权人拖垮,就会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一旦申请破产程序之后,所有的债务人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都立即解除,有关执行措施必须终止。2、摒弃和排除非理性选择的功能:由于破产重整是在司法保证下的谈判,有其运行的规则和方式,有其分组和表决的标准,避免了相关方过于蛮横,取得不当的利益,所以是对理性谈判的强制保证。3、鼓励债务人在重整期间自行营业:如果一个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进入了破产程序,它原来的高层的管理能力将大大的受限,其大部分的管事务将移交给案外的管理人,且鼓励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之下自行营业。4、重整的模式多样化:主要有存续型和出售型,较为灵活。5、有权解除或继续履行相关合同:即管理人有一定的选择履行权,如果合同的继续履行对挽救这家企业还是有价值的,合同就应该继续履行下去。6、利息停止计算:一旦进入破产,从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利息、罚息即停止计算。7、担保债权暂停行使:如果一家企业进入到破产程序,那么原来合同中约定的担保义务的行使也要受限。8、集中管辖:但是如果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它的民事诉讼只能集中管辖,所有针对该破产债务人的民事诉讼,都只能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保护。
    辛国红2019-12-21 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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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之后公司办理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会计报表审计各类企业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判断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最常规的审计业务。通常提供给公司的股东、上级单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外资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外资企业年终需要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提供给外经委、外汇管理局、工商局、税务局、财政局、海关、统计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各单位关注的内容不一样,但均能在一份报告中集中体现。外汇年检审核专门对企事业单位外汇收支情况、帐户使用情况、外汇法规遵循情况进行的审核,提供给外汇管理局。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境外机构设立的代表处等开立外汇帐户的所有单位。代表处经费支出的审计代表处从事应税业务或采取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办法纳税的,年终需要向税务局提供经审计的全年经费支出情况,以及税金交纳情况。由事务所审核其经费支出计算是否正确,各项税金是否足额、按时交纳,并出具审核报告。事业单位审计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也需要对年终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以确认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通常该审计报告提供给上级单位。清算审计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以及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的审计。通常包括破产清算审计、合同约定终止清算审计等。税务主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税务清缴,出具完税证明前,工商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注销登记前都需要该审计报告。司法鉴定审计在诉讼中接受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对涉及诉讼的经济事项的事实、形成过程、原因及结果进行的专项审计。通常我们对这种审计实施特殊的审计程序,其结果具备法律效力。离任审计指对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整个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是考核责任人任职期间的业绩,明确划分前后任的经济责任的有效方法。改制审计全民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变其所有权性质,通常是在变更为按《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需要进行的审计。包括初始投资认定审计、财产损失认定审计、财务状况认定审计。该审计报告可提供给财政局、工商局、企业上级单位等相关部门。财产转移审计对股东投入到公司的实物资产是否已移交给公司、是否已登记入帐、并办理了相关财产转移手续进行的一种专项审计。该审计报告通常是提供给工商局办理登记的必要文件。贷款审计提供给银行,作为审查企业是否具备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以及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在审计报告中我们不仅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也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贷款使用情况等发表意见。是银行规避贷款风险,企业展示经营状况必不可少的依据。移民审计提供给使馆,以反映申请移民人士所拥有企业的经营结果的专项审计。通常包括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指标分析等内容。我们同时提供专业人员翻译的英文报告。物业管理收费审计对物业管理费的收入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的专项审计。该报告通常提供给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委员会。我们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审计程序,以维护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双方的权益。工资、劳动保险联审提供给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为职工按时、足额交纳各项保险进行的专项检查性审计。会计报表审阅指主要通过实施查询和分析性复核,说明是否发现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规定的情况。通常有别于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由于其程序简单,操作也相对容易,但与审计相比保证程序较低。该报告通常是在特殊目的下,提供给企业的股东、上级单位使用。旅行社审计针对北京市旅游局对旅行社年检时使用,是对由旅行社提交的年检报告书中的综合指标进行的专项审计。该报告应提交到北京市旅游局。律师事务所审计针对北京市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年检时进行的专项审计。该报告应提交到北京市司法局。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指对特定财务数据、某一会计报表或整套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执行与特定主体商定的审计程序,并将执行情况及结果报告与委托方。
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自行解散,应由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关于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我们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清算期间,有限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而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四是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五是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六是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剩余财产应视同对外销售,并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七是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