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程序进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在员工工资没有一点保障,抵押债太多。不过那块地马上拆迁,咋办?
推荐回答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在债权人公司破产申报期满后15日内,由人民法院负责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除了完成通知债权人和发布公告外,还应当做好以准备工作:1拟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2向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必须到会;3向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代表发出通知,要求其派员列席会议;4通知破产清算组成员列席会议;5通知审计、评估人员参加会议;6需要提前准备的其他工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的债权人会议可在下列情况下召开:1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2在清算组要求时召开;3在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齐暑华2019-12-21 22:54:1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还债。债权人,是指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权向债务人主张清偿权利的人。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从上诉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因自身的原因,造成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已呈连续状况,足以证明债务人已达破产界限,债权人可依法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债,以确保自身利益损害的进一步扩大。当然,如果债务人有还债能力,其自身不主动履行或者经债权人催促仍不履行还债义务的,债权人不需申请债务人破产,只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权债务人履行还债义务即可。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只要债权依法成立,且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他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还可以是公民。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齐晓影2019-12-21 23:57: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边叶宏2019-12-21 23:37:32
-
萨博工会在本周四威胁称,如果萨博无法偿付员工工资,那么将启动法律进程,最终将导致萨博品牌破产。从网上闻之该消息,笔者有颇感震惊。震惊之处在于萨博工会可以因未偿付工人工资而可以启动破产程序。二、我国的相关法律的分析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七条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然而该法中并未规定我国的劳动者可以因未支付其工资而可以作为企业破产债权申请的主体。另外根据我国的《工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企业出现克扣工人工资等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如此看来,我国的工会并不能向法院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事实上,很据我国《破产法》第一一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赖鸣晓2019-12-21 22:36:26
-
依据《破产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期起十五日内召开。一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但三年以来从未开过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可以到破产受理法院就该案情况进行咨询。
龚宁静2019-12-21 22: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