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行清算需要哪些条件

龚建中 2019-11-14 13: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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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并做公司清算!5、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前,要做清算工作。
龙岳红2019-11-14 14: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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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意清算也称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两合公司、无限公司。法定清算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对公司财产的清算有顺序规定,法定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依程序消灭。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
    辛国盛2019-11-14 14:18:18
  •  国有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集体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开办单位;联营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各联营投资主体,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或董事会;独资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唯一投资人。2、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其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法定解散范畴,首先应当予以解散,并在15日内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以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专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所得的公司所有财产用于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在清算结束以后,清算组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3、依据《公司法》、《民法通则》以及《企业法》的规定,当清算主体在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长时间内不履行清算义务,或在人民法院限定的期限内不尽清算责任,客观上致使企业财产流失、贬值,或私分企业财产,造成善意第三人的债权因此无法全部实现的,清算主体应当对此向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清算主体不尽清算之责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赔偿因清算主体消极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实际损失。4、对于未经清算而已经被注销的公司,其债务应如何处理呢?就法理而言,公司终止并不意味着公司清算义务和责任的完全解除。债权人可以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而提起诉讼的根据则在于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清算义务。公司法第192条规定:“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在公司被强行注销、法人资格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可以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履行其清算的义务。在实体上,公司被注销后,其财产当然应分配于公司的股东,在未进行清算时,使得股东获取了公司的财产,但却未承担任何公司的债务。因此,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完全合情合理。即使在公司被注销之后,股东并未从公司实际取得任何财产,同样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清。
    龚岩栋2019-11-14 14:01:18
  • 公司清算方案的确定有两种情况:1、公司自行清算的,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2、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由法院确认。只有经过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才能执行。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如果清算组执行了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那么由此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清算组成员要负责赔偿。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赵骏凯2019-11-14 14:00:18
  • 公司清算: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的种类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
    梅金莉2019-11-14 13: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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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法》种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规定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规定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3.具有偿债能力;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6.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企业发行债券的具体规定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3.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