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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并做公司清算!5、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前,要做清算工作。
龙岳红2019-11-14 14: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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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清算也称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两合公司、无限公司。法定清算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对公司财产的清算有顺序规定,法定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依程序消灭。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
辛国盛2019-11-14 14: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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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集体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开办单位;联营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各联营投资主体,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或董事会;独资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唯一投资人。2、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其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法定解散范畴,首先应当予以解散,并在15日内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以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专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所得的公司所有财产用于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在清算结束以后,清算组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3、依据《公司法》、《民法通则》以及《企业法》的规定,当清算主体在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长时间内不履行清算义务,或在人民法院限定的期限内不尽清算责任,客观上致使企业财产流失、贬值,或私分企业财产,造成善意第三人的债权因此无法全部实现的,清算主体应当对此向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清算主体不尽清算之责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赔偿因清算主体消极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实际损失。4、对于未经清算而已经被注销的公司,其债务应如何处理呢?就法理而言,公司终止并不意味着公司清算义务和责任的完全解除。债权人可以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而提起诉讼的根据则在于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清算义务。公司法第192条规定:“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在公司被强行注销、法人资格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可以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履行其清算的义务。在实体上,公司被注销后,其财产当然应分配于公司的股东,在未进行清算时,使得股东获取了公司的财产,但却未承担任何公司的债务。因此,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完全合情合理。即使在公司被注销之后,股东并未从公司实际取得任何财产,同样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清。
龚岩栋2019-11-14 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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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方案的确定有两种情况:1、公司自行清算的,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2、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由法院确认。只有经过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才能执行。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如果清算组执行了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那么由此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清算组成员要负责赔偿。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赵骏凯2019-11-14 1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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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的种类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
梅金莉2019-11-14 13: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