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近日,国务院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关于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的规定,《预案》中专门对违法违规责任范围、追究响应机制、责任追究程序进行了明确。一是违法违规责任范围。包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发〔2019〕43号文件等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其他违反财政部等部门制度规定的行为。二是追究机制响应。发生Ⅳ级以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当适时启动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地方政府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问责;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当地银监部门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责。三是责任追究程序。有关任免机关、监察机关、银监部门根据省级政府审定的有关责任认定情况,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省级政府应当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对实施财政重整的市县政府,视债务风险形成原因和时间等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属于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举借债务形成风险事件的,在终止应急措施之前,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不得重用或提拔;属于已经离任的政府领导责任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七、问:贯彻落实《预案》应当把握的主线是什么?答:一是坚持法治意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涉及债权和债务关系。要充分认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一般管理事务的差异性,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坚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妥善应对和处理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保护好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二是树立风险意识。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把防风险摆在各项工作突出位置。要按照《预案》要求,加强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准确研判可能出现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其原因,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力争把各类风险化解在源头,防止风险加剧或转化,并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警示和提醒。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事关总体国家安全。要坚持守土有责,妥善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关系,处理好金融创新和国家安全的关系,把职责范围内可能引发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防风险的责任推给上面、留给后面或转嫁他人。四是强化大局意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涉及中央与地方、财政与金融、政府部门与社会主体、当前地方经济增长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等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要站位更高一层,坚持从全局视角、整体思路出发研究制定各项政策,维护国家持久安全稳定。
赵馨惠2019-12-21 20:56:56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一般不允许发行债券,发债一般都是国家行为,需要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现在用的最多的借钱办法就是找银行了,而银行,特别是国有的也都愿意贷,因为贷给政府收不回来责任一般是无人追究的。另外的办法就是组建什么地方融资平台,成立融资公司,不过也多是和银行合作一起筹钱。
黄盛开2019-12-21 23:55:53
-
围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日前专门就国有金融企业投融资行为发文,为国有金融企业行为划定“红线”。在这份名为《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财政部明确表示,除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外,国有金融企业不得直接或通过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间接渠道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不得提供债务性资金作为地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或PPP项目提供融资,应按照“穿透原则”加强资本金审查,确保融资主体的资本金来源合法合规,融资项目满足规定的资本金比例要求。若发现存在以“名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国有金融企业不得向其提供融资。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章节,通知明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出具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承担偿债责任的文件,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违法违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在“财务约束”章节,通知规定,国有金融企业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充足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严格计算占用资本,不得以有无政府背景作为资产风险的判断标准。在“PPP”章节,通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应以PPP项目规范运作为融资前提条件,对于未落实项目资本金来源、未按规定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相关信息没有充分披露的PPP项目,不得提供融资。这重点规范了国有金融企业参与PPP项目的经营行为,避免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这名负责人说。通知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即在配合整改的同时,国有金融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此外,通知还提出了“其他金融企业参照执行”。长期研究地方债课题的业内人士认为,财政部此前多次发文“开前门、堵后门”,此次一系列“不得”体现出政策制定者靶向精准且注意拿捏力度,在着力避免对国有金融企业正常运营造成过大冲击的同时,防范存量债务资金链断裂,继而形成“处置风险的风险”,落实成效令人期待。
齐晓堃2019-12-21 21:20:04
-
高校负债宏观上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1.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制定一套高等学校筹资的配套政策,优化高等教育的筹资环境。需要强化政府财政投入责任,保证贷款高校正常运转。高校是提供准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高等教育扩招后所面临的问题和整个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政府应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增加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日常维持投入和发展投入,是贷款高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另外还要完善高校利用信贷政策,保持高校利用贷款办法的可持续性:建立专门为高校提供融资担保的分级担保机构;政府应对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及教学设备等教学基本设施的贷款项目进行全额贴息,减轻贷款高校付息压力;规范和完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配套政策,允许社会闲散资金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在高校与高校之间引入竞争机制。也可以考虑组建地方高教投资公司,搭建多级投融资平台。组建地方高教投资公司,利用社会化低成本资金解决高校快速发展中短期资金不足的问题。高教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可以地方财政一次性拨款5-10亿左右作为注册资金,以后每年通过发行高教发展债券获取低利率融资资金。高教投资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只要求保持收回成本,资产不沉淀,现金能收回,能自我循环、良性发展。2.加强教育主管部门对贷款高校筹资活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建立高校负债筹资规模和投资项目的审批制度。高校负债筹资规模过大而引起的财务风险,教育主管部门缺乏宏观政策上的引导和监督。虽然高校是办学主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贷款规模和投资项目有自主权,但从产权角度看,教育主管部门以所有者的身份有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的权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高校银行贷款和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教育部和部分省市教育部门对高校贷款制定了相应制度进行规范,要求高校贷款的额度一定要掌握在可以偿还的限度之内,不允许学校用校产作抵押进行贷款,未经批准擅自向银行贷款,要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负债筹资及使用情况的报表制度。一方面,修订完善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贷款及其使用、融资租赁等会计核算进行规范,全面反映高校负债筹资及使用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专门的高校贷款及其使用情况的报表,要求贷款高校每月或每季度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贷款规模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以便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对高校贷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防止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微观防范对策1.建立现代大学治理结构,逐步形成高校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立现代大学治理结构,首先需要明确责任,提高筹资决策的科学性。建立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就是将高等教育由单纯的政府投资转变为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多渠道投资办学的发展模式,提高高校筹资和投资项目的科学性。因此,建议在高校建立大学理事会,对决策者权利进行有效的监督,实行民主管理。理事会的功能是监督学校的运行情况,制定有关整体建设发展规划,审核批准经费预算和投资项目。同时要求在计划财务处的基础上,设置筹资委员会和投资部,明确三者的职责,强化经济责任制,对贷款投资项目实行立项公开、论证公开和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银行和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使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承担起财务安全与风险控制的责任。另外还要建立高校多元化筹集资金机制。实践表明,高教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是解决高等教育资源短缺的有效途径,也是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因此,高校要打破传统筹资观念,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吸引社会闲散资金,通过社会投资、融资、教育国债等多种市场手段积聚教育资金,有条件的高校大胆探索股份制改革,创新高等教育投融资体制,挖掘高校面向社会融资和自筹资金的能力,实现多方筹集教育资金的目的。2.优化筹资结构,降低高校举债风险:合理控制高校负债筹资规模。高校筹资规模就是高校事业发展过程中某阶段实际需要的资金与可能拥有的资金的差额。高校的办学成本由经常性成本和建设性成本两部分组成。合理的筹资规模就是确定贷款规模的均衡点,即学校收入扣出经常性成本后,剩余部分大于或等于银行利息。贷款均衡点的确定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效益性和合理额度的原则。优化筹资的时间结构。由于短期借款从风险上看要比长期借款高,而从资金成本上看,长期借款要比短期借款高,因此,要合理安排借款结构,将长期借款与短期借款相结合,权衡长短期负债的优缺点,尽可能以长期贷款为主,必要时辅以短期贷款。确定最佳的资本结构。资本结构是指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它是由筹资方式决定的。资本结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校办学活力与能力和发展的潜力。反映资本结构、衡量财务风险承受能力的主要指标是资产负债率。高校必须确定最佳的资本结构,在筹资风险与筹资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只要保持风险与成本的适当比例,高校才能取得效益的最大化。3.建立良好的“银校合作”关系,寻求商业银行贷款支持。一方面,高校加强与商业银行的联系,在贷款利率方面最大限度地争取优惠政策,力求降低贷款成本。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以“联合授信”方式合理确定贷款方向、投资量及偿还期限,在确定授信额度时尽量将贷款资金控制在高校还款的范围内,这样既控制银行的风险,也降低了高校的风险。同时,高校要把助学贷款作为银校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助学贷款力度的大小作为学校选择开户银行的重要条件。通过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解决困难学生的欠费问题,提高学费收缴率,增强资金自给能力。4.建立高校财务预警系统,适时监控高校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建立财务预警系统就是在高校现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础上,设置相关量化指标,分析和评价学校办学资金使用的合理程度、财务管理水平和真实财务情况,及时揭示隐性问题,对潜在的财务风险进行预警预报。具体包括:定期编制现金流量预算,为高校提供现金可用度的预警信号;确定高校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如偿债能力、运营绩效、发展潜力等方面,建立长效的财务预警系统;应结合高校实际,采取适当的风险应对策略。在建立了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后,当出现风险信号时,应采取预防性控制或抑制性控制,防止风险损失的发生或尽量降低风险损失的程度。学制弹簧大学生就业难无疑是中国目前的一个现实,却同时也是教育的一种尴尬。然而为什么毕业生的素质越来越高,就业却越来越难?由于高校扩招、搬迁等原因,高校负债却形成了一种流形,面对这种情况,将又该如何做?再多学几年吧。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2019年3月6日提出,可以出台措施延长大学生的学习时间,专升本、本升研、或者公派出国。7日,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龚学平则建议,实行大学五年制教育。让更多的学生花更多时间接受教育,这当然是好事,但如果把校园当成就业的避风港,这种想法就值得商榷了。就算将大学教育的目标纯粹定位在就业上,延长学生求学期也不是个办法。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明知就业形势逐年紧张,即使能在学校多“泡”几年,却不知道自己将“止”于何方,谁能定得住,又怎能安静得下来?而心不静、身不定,整天为前途忧心忡忡,学习所得能有多少?学习是一辈子的事,不是在校时间多几年、少几年就能尽善的。知识技能只是学校所能提供的一个方面,学校能做得更多的,是为学生们提供一个纯粹的求学环境、一片思想独立的土壤、一种学术自由的氛围、一股德行兼备的精气。而离开象牙塔,投入到火热的生活和千变万化的社会中去,无论或早或晚,都是一种必然。大学生就业难无疑是我国目前的一个现实,却同时也是教育的一种尴尬。有人奇怪,为什么毕业生的素质越来越高,就业却越来越难?其实,擦亮眼睛就可以看出,不是素质越来越高,而是学历越来越高。不得不承认,有的教育机构把教育看得功利,上行下效,使得学生们也迷失了学习的方向,本末倒置。现在,社会各界都在为大学生就业想办法,高校也首当其冲地进行反思。5位大学校长7日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接受集体采访时,说得最多的也是大学教育与大学生就业。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校长们最关注的,还在于如何提高大学的教学质量。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就强调大学要有德性、有良心和历史责任感,以培养人才为己任。北京大学校长周其凤则提醒所有的大学生:“你在学校的主要任务,就是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资源,好好学习,武装自己,提高自己的社会竞争力,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所在。大学生就业难是一个繁复的社会问题,不是增减教育时间能够解决的,甚至不是教育机构本身能够解决的,这牵扯到很多体制和机构,需要齐心协力教育风险谁都知道高校是事业单位,高等教育又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发展,怎么会像企业一样破产呢?作为亲娘的政府肯定不会让自己的儿子饿死,这就产生了一个“子债父还”的论调,高校认为只要贷款是用来办学校,兴教育,就算将来还不起,政府也会买单的。于是乎,在高校扩建潮中,高校领导不是考虑成本与风险,而是想尽一切办法贷款。那么我们要问:身负2000亿的巨债,“孩子”是不是该“独立”了?当然,“高校旅游”有着它无法回避的弊端,比方说高校的设施被损坏,教学秩序受到干扰,校园内交通堵塞,卫生状况更加恶劣等等,但是我相信,如果真正地将“高校旅游”产业化,对“高校旅游”融入专业化的管理概念,这些状况都不再是问题。那么高校充分利用这个资源以“自救”岂不是一举两得?由于高校扩招、搬迁等原因,山东高校贷款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9年5月,山东省教育厅所属23所高校贷款余额75.4亿元,是2004年总收入的1.57倍,其中5所高校贷款余额超过总收入的2倍。这些贷款每年仅利息就需要4.3亿元,而省财政对高校投入的增量每年只有1亿元。随着还款高峰期的到来,部分高校运转已有困难。
齐晓彤2019-12-21 21:01:38
-
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并不意味着没有挑战。业内人士指出,前几年,一些地方违法违规举债,导致政府债务快速上升,带来了很大的隐患。近年来,随着新预算法的出台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得到了一定规范,但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融资、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进行违法违规担保融资等问题依旧未得到完全解决。对于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再次提出明确要求:“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堵住‘后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具体来看,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在介绍地方债管理问题时指出,地方政府一律采取在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坚决制止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融资,要督促地方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各项规范管理政策要求,防止地方政府把它异化为变相举债的渠道。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查处问责力度。遏制违法违规举债是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必然要求,这是一项长期工作。在此过程中,相关要求会越来越明确、管理措施会更加全面有效,这些都将推动不规范举债债务的大幅减少,违法违规举债将很难再有空间。
龚峰彪2019-12-21 20:39:46
相关问答
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风险不仅存在于价格变化之中,也可能存在于信用之中。因此正确评估债券投资风险,明确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是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之前必须的工作。当然,在同样的债券市场,不同投资者的收益是不尽相同的,这其中存在着投资技巧的问题。对于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投资的技巧是不相同的。因此在对债券进行分析之前,有必要首先来关心一下投资债券的风险何在。投资债券,可能会面临哪几方面的风险。债券投资是投资者通过购买各种债券进行的对外投资,它是证券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债券按其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指债券预期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及变动幅度,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与债券投资相关的所有风险称为总风险。1.违约风险违约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在所有债券之中,财政部发行的国债,由于有政府作担保,往往被市场认为是金边债券,所以没有违约风险。但除中央政府以外的地方政府和公司发行的债券则或多或少地有违约风险。因此,信用评级机构要对债券进行评价,以反映其违约风险。一般来说,如果市场认为一种债券的违约风险相对较高,那么就会要求债券的收益率要较高,从而弥补可能承受的损失。2.利率风险债券的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毫无疑问,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当利率降低时,债券的价格就会上升。由于债券价格会随利率变动,所以即便是没有违约风险的国债也会存在利率风险。3.购买力风险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通货膨胀期间,投资者实际利率应该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若债券利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8%,则实际的收益率只有2%,购买力风险是债券投资中最常出现的一种风险。实际上,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由于国民经济一直处于高通货膨胀的状态,我国发行的国债销路并不好。4.变现能力风险变现能力风险,是指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的风险。如果投资者遇到一个更好的投资机会,他想出售现有债券,但短期内找不到愿意出合理价格的买主,要把价格降到很低或者很长时间才能找到买主,那么,他不是遭受降低损失,就是丧失新的投资机会。5.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单位管理与决策人员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失误,导致资产减少而使债券投资者遭受损失。二、我国债券投资的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