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业保险的专用发票可不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

车志红 2020-01-27 21:45:00

推荐回答

购买商业保险的专用发 票,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黄益惠2020-01-27 22:00:02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购买职工的人身保险,由于该险种具有集体福利性质,保险费用在会计上需要计入“职工福利费”科目,因而不能抵扣。
    符育明2020-01-27 23:59:02
  • 分情况:

    如果是购买财产保险(如车险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保险,收到增值税专票是可以抵扣的。

    如果是购买职工的人身保险,由于该险种具有集体福利性质,保险费用在会计上需要计入“职工福利费”科目,因而不能抵扣。

    齐文江2020-01-27 23:00:06
  • (1)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应属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不属于职工福利费性质,取得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提醒:

    公司为非特殊工种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应属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车庆云2020-01-27 21:59:23
  • 若此商业保险是为平时职工买的商业保险,则是不得抵扣的,因为是属于集体福利性质,特殊工种可以。

    财税[2016]36号文件第27条规定下列不得抵扣项目: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龙宏辉2020-01-27 21:58:16

相关问答

新年、春节“双节”将至,12月2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发放公布新规:逢年过节,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根据全总发布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需要说明的是,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不过,必须强调的是,基层工会在工会经费开支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辞职后五险一金的处理: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3、工伤及生育保险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4、失业保险转移《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人身保险可以分成三大类,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1、人寿保险人寿,顾名思义就是指人的寿命,人寿保险的保障也就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指标,将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重要的部分,保险公司一般将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可简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的定义是在人们没有预料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形下,突然发生的外来因素导致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明显、严重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成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优势是保费低保障高,投保方便,不需进行体检,因而购买此款保险的人也较多。3、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情况为指标,确保被保险人在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时造成的伤害治疗费用或损失可以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它可以分成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扩展资料人身保险特点长期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的特点之一就是其保险期限长。个别人身保险险种期限较短,有几天,甚至几分钟的,如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和高空滑车保险,则另当别论。投保人身保险的人不愿将保险期限定得过短的一个原因是,人们对人身保险保障的需求具有长期性;另一个原因是,人身保险所需要的保险金额较高,一般要在长期内以分期缴付保险费方式才能取得。参考资料-人身保险。
可以交社保1、单位应该在注册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区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证. 这是单位在社保的"户口". 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2、 办好社保登记证后,你在社保局就知道应该怎样给单位员工办理社保手续了,他们的工作人员会按不同的社保项给你各种表格.回来后向劳资索要填报数据.3、 如果有的员工以前在别的单位有社保,你要向社保局索要社保转移单,以便使员工原有社保转移到你单位.4、缴纳社保不能挑着上,必须也只能五险全缴.缴费金额按工资总额算,大约为公司缴纳工资总额的34%, 个人缴纳个人收入的11%.既如果个人月收入4000元的话,约缴纳450元各地也许略有区别,但不会差很多.扩展资料1、保障性。保障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2、法定性。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安定社会秩序。3、互济性。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4、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5、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