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应该说,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性医疗保险有着本质的区别。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者的基本属性不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是公益性福利事业,带有强制性,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该项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属于商业性质,以盈利为目的,不带有强制性,主要靠保险公司的商业信誉去争取客户。
二、两者的保险范围不同。前者的保险范围较广,不仅保“大病”,而且保“小病”,不仅对参保人的住院费用给予一定补偿,而且对其门诊费用也给予一定补偿。而后者的保险范围很小,一般只对其承保范围内的几种或者某一种疾病的住院费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
三、两者保险费筹集方法不同。前者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面负担,个人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以保险费的形式缴纳,负担较少。后者费用完全由参保人承担,国家和单位不予分担用人单位自愿为劳动者分担的除外。
四、两者的管理制度不同。前者由政府集中领导,由各地医疗保险机构具体管理。后者由金融机构领导,由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保险公司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核算制度。
五、参保人参加保险的条件不同。前者的参保条件没有什么特殊规定,无论是健康人还是有病的人都可以参加该保险具体规定详见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文件。后者的参保条件以保险公司的规定为准,只有具备参保条件的人,保险公司才接受其参保。
六、两种保险制度给予参保人的保险待遇不同。前者一般按照医疗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数额具有不固定性,不完全以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为准,具有社会救济的性质;而后者则一般按照一定金额补偿,补偿金额具有固定性或者一定范围,超支部分则由个人负担,该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的“大数原则”来具体操作的,具有商业性的救济性质。在实践中,由于社会医疗保险不可能补偿参保人全部的住院医疗费用,因此商业医疗保险就可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弥补参保人差额部分的损失。根据医疗保险的补偿原理,医疗费用的理赔是以实际医疗费用支出为最高限额的,对社会医疗保险作出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商业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条款理赔。
齐新章2020-02-13 21:36:00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两种保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本质属性、保障对象、保障范围三个方面。
一、本质属性不同
单位买的医保由国家强制规定,为实现社会公平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商业保险中的医保由银保监会监管,随个人意愿购买。只要投保人按时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遭遇重病时,就可以从保险公司处进行理赔。
二、保障对象不同
单位医保面向的是广大劳动者。作用在于保障企业职工最基础的收益。商业医保保障的是自愿购买保险产品的人。若投保人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可理赔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
三、保障范围不同
单位医保设有就诊目录限制,特效药品、高精尖的诊疗技术(比如:质子重离子抗癌技术)等,无法报销。而大多数的商业医疗险产品都能报销以上项目。
此外,单位医保和商业医保都采取报销形式赔付,看似无差别,其实单位医保是事后报销,看病先要自行垫付,而后到指定地点进行核报。
部分商业医保与医院有合作,出险后由保险公司直接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省心省事。
总而言之,社保和商业保险是互补的关系,若经济条件允许,社保+商业保险能带来一份更全面的保障。
ashesan2020-02-18 23:36:00
-
属性不一样:单位里面的医保就是国家规定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里面其中的一项,而商业保险的医保则是根据自愿,按时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金,遭遇重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费用。
badengge2020-02-18 23:36:00
-
报销性质、范围不一样:社会医疗保险是属于自己垫付、花多少都是事后报销;商业医保则是提前给付性质的,就拿重疾来说,只要一经确诊就可以随时拿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这样的理赔款是相当及时有效的。
baenyin2020-02-18 23: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