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贷款买房,一定要本人用本人的收入证明吗

辛天义 2019-12-21 2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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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在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一手住房贷款,需要您提交以下资料:1.借款申请书;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2工作证明;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若公司注册地在外地,则公司营业执照、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须由公司注册地公证处公证;若公司在国外,其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需经中国驻当地使馆认证。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建议直接详询当地贷款经办网点。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909/t20190921_1151946.html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90518020405613国家助学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90518020405613在线申请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910/t20191024_2567833.html编辑于 2019-09-02中银直播间官方网站手机银行中银理财余额理财大额存单向TA提问。
连丽萍2019-12-22 0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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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是我行办理贷款,还款能力证明资料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1符合个人贷款优质客户中行职业类标准的客户,可提供收入证明作为还款来源证明资料。其他优质客户,除提供收入证明外,还应提供足以证明符合优质客户标准的资料。2我行代发工资客户可以直接提供其代发工资账户流水,无需单位另行出具收入证明。3可以提供社保账户流水或个人纳税单的客户无需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我行根据当地社保账户缴费或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计算出客户收入情况。4对于自雇人士、所提供收入情况明显高于其当地同行业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的客户,必须提供还款来源辅助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以上含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或可信赖的工资清单。②提供在相关机构持有股份的证明资料以及该股份分红收入的证明资料。③提供家庭资产证明资料,包括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资产。具体资料您可以联系贷款经办行确认.编辑于 2019-05-19向TA提问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理财计算器外汇查询网点查询。
    连丽钦2019-12-21 23:58:36
  • 我行没有单独的收入证明打印或下载;如是工资代发,可在活期交易界面打印一卡通入账记录或联系网点确认能否只打印代发工资记录;如需证明在招行开立的个人账户的资产,可开具存款证明书。温馨提示收入证明是否有效,还需以要求出具收入证明的单位判断为准。编辑于 2019-06-24向TA提问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理财计算器外汇查询网点查询。
    龚希学2019-12-21 23:39:15
  • 申请商业贷款买房,收入证明中的月收入必须覆盖月供的两倍,并且需要填写公司人力部座机、加盖单位的公章或人力章。一、收入证明怎么开?1.有工作单位的:1)开收入证明要注意格式,必要的内容不能少。2)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复印的收入证明是无效的。3)填写所在公司人力部的座机。例如:北京银行要求,收入证明必须有公章或人力章,且不能有涂改。单位开设的个人收入证明应该包含:月均贷款买房开虚假收入证明,后期银行能以合同信息不实为理由要求撤销贷款合同。注:收入证明不足的情况下,银行还会参考家庭的一些其他资产,如: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中国人民银行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齐月升2019-12-21 23:21:04

相关问答

首付就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从2019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90平方米,首付两成;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90平方米,首付三成;3、第二套购房首付五成,贷款利率在首套基础上上浮10%。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具体情况以房管相关部门查房结果为准。扩展资料: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三、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但是,借款期限变更按规定只可办理一次。四、取得房产证后不要忘记退税。当您购买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待您办妥房地产权利证明后的6个月内,应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五、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六、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七、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借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揭—。
一规范房贷险业务竞争方式,降低代理手续费针对借款人提前还贷后退保,使保险公司面临手续费损失的风险,短期来看,保险公司只能规范自己的业务竞争方式,保持与商业银行的充分合作,协商降低代理手续费率,并就当出现借款人提前还款隋形时手续费的退还问题与银行达成协议,以免风险爆发时双方出现矛盾,影响长期合作。但是从长期来看,则需要有关管理部门介入来维持房贷险业务的公平竞争。我国个人房贷险业务手续费之所以居高不下,根本原因在于银行指定借款人到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这是引起保险公司之间恶性竞争,代理手续费节节攀高的根源。而银行指定保险公司本身是极不合理的。首先,银行剥夺了借款人的自由选择权利。从法律角度看,投保人为自己的房屋投保,他有选择到哪家保险公司投保的自由,银行不应该也没有权利剥夺借款人的这种选择权;其次,银行要求借款人投保房贷险,本是为维护其自身利益的,而同时又指定保险公司,收取代理费,从法律角度看,是一种变相的“自己代理”。因此,要降低房贷险业务手续费,关键是依靠管理部门的力量来废除这一不合理条款,引人公平竞争机制。这样,由借款人自己选择某个保险公司来承保,保险公司即使不支付任何代理费给银行也不用担心业务来源,这是因为:为了保证信贷质量,银行会将借款人是否为抵押房屋作了保险作为评估贷款风险的依据,借款人为降低银行拒贷的风险,会主动投保房贷险。于是,保险公司就能很好地控制由于投保人退保而导致的损失。二完善房贷保险的有关条款1.保险金额的确定应当改变以房屋购置价格来确定保险金额的做法,而在能够切实保障风险的条件下给予借款人自主选择保险金额的权利,真正做到有险才保,维护借款人权益。笔者认为人保财险在关于保险金额的确定上所采取的做法值得国内其他开展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公司借鉴。参见表12.保险费率的厘定我国房贷保险的费率为5%0左右,30万元l5年期的贷款应缴保费超过l万元。相比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相当成熟、保险费率只有不到0.5%0的美国和加拿大等国,我国房贷险的费率显然有过高的嫌疑,借款人对此抵触颇大。因此,保险公司有必要抽样测算普查数据,用精确的数理统计的方法厘订出合乎实际情况的较低的费率。3.保险期限对期房抵押贷款保险的保险期限应区别现房抵押贷款的保险期限另作规定,这是因为贷款合同订立与房屋实际交付之间有一两年的建筑期,这段时间内,房屋尚未验收交付,如果要求借款人承担保险义务,显然缺乏公平。4.受益人规定根据我国《担保法洗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赔偿金优先受偿。依据这一法律规定,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不作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银行也是可以优先受偿的。况且根所我国《保险法》,只有人身保险合同才涉及到受益人问题,财产保险合同是没有受益人这一说的。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大多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归为家庭财产保险责任范围,但又接受银行将其设为第一受益人的要求,也是不符合保险习惯的。所以,在房贷保险中必须指定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完全没有必要,应该废除这一条款。三加强对投保人借款人和抵押房屋的风险管理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展业过程中,首先,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借款人的健康状况、个人病史情况、家庭病史情况的检查,同时对抵押房屋的结构、防护设施、周围环境等做出实地调查,确定其风险等级,并以此作出是否承保以及承保费率的决定,充分降低信息不对称对保险公司造成的潜在风险;其次,保险公司应关注房地产市场和利率变动情况,正确评估房贷险的外部环境风险。房地产市场波动直接影响住房贷款的风险,而利率变动为借款人退保行为和违约行为出现的诱因,缺乏这方面的研究分析,保险公司在风险到来时往往陷于被动。四约定免赔比例,并根据业务质量调整免赔比例为提高银行在代理房贷险业务中的责任心,规避银行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在与银行的长期合作协议中,可约定一定的免赔比例,使贷款银行也承担一部分风险,提高贷款银行的风险意识。同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房贷险业务质量的好坏来适时调整免赔比例:业务质量好,则调低免赔比例,业务质量差,则调高免赔比例,从而充分激励贷款银行对借款人风险调查的积极.陛。其实,在房贷险业务发达的国家,许多保险公司只按债权人房贷总额的75%承担保证保险责任,而另外25%由债权人承担,这正是为了防止债权人滥放贷款,促使其谨慎从事。所以,在兼业代理制度并不成熟的我国,保险公司更应注重对代理人道德风险的防控。
办房贷银行一般都会打电话核查在职收入证明。回访电话相关内容一般为:1、回访电话主要询问:工作信息、工作单位、月工资、工作年限、家庭地址等,注意要如实回答;2、另外,银行也会给单位座机打电话进行询问,注意交代公司接听电话;3、银行电话回访,是为了要确定借款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注:如拨打回访电话未接到,部分银行会拨打第二次,但需主动联系银行说明情况,否则会影响你的放款进度。扩展资料1、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一、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二、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三、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四、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五、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房贷手续流程。
办房贷银行一般都会打电话核查在职收入证明。回访电话相关内容一般为:1、回访电话主要询问:工作信息、工作单位、月工资、工作年限、家庭地址等,注意要如实回答;2、另外,银行也会给单位座机打电话进行询问,注意交代公司接听电话;3、银行电话回访,是为了要确定借款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注:如拨打回访电话未接到,部分银行会拨打第二次,但需主动联系银行说明情况,否则会影响你的放款进度。扩展资料1、借款人贷前咨询: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一、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二、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三、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四、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五、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房贷手续流程。
收入证明需要包含以下几点:1、题头写清被证明人姓名。2、被证明人的信息,身份证号以及从何时开始为本公司职员。3、写清楚被证明人职位及收入情况。4、写清楚收入以何种形式发放。5、写清楚单位名称。6、写清楚经办人,该项主要是以方便对方查证。7、写清年月日,单位部门名称,加盖专用章。需要注意的是,收入证明模式一般是指月收入,并都是指税后收入,含税后的工资、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收入。收入证明不可以多开的。有些人不符合收入要求,就想通过办假收入证明蒙混过关。办理假收入证明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首先,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因为开虚假收入证明被银行识破,将无法通过贷款审核,情况严重还将承担法律风险。即便审核通过,面对后期的还款压力无法支付月供,房子还将面临被银行收回的可能。而更严重的后果是,借款人伪收入证明骗取银行贷款,还涉嫌骗取贷款罪。刑法中的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扩展资料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注意事项第一: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第二: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第三: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收入证明。
买房子的首付并不是想付多少付多少,而是有最低首付比例的限制。首付的比例是根据其贷款的方式和当地的购房政策所约定的。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四条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人首付款的核查,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如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扩展资料:《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第四条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第五条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19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