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会计报表时为什么要把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柳龙英 2019-12-21 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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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对子公司这么处理。因为在成本法下已经没有办法真实的反映这个公司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需要将母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所以虽然日常对子公司核算采用成本法,但是在合并报表的时候采用权益法。可以看到在权益法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真正反映了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占有比例。所以,调为权益法合并报表更为合理。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合并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也可用成本法合并,但合并结果要与权益法合并结果一致。总则是这样说的。扩展资料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处理原则:1、企业因增持股份而使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的,在追加投资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视同权益法核算在初始投资时就一直采用。2、对原有投资追溯调整,计算确定“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等明细科目金额,并对追溯调整的股权投资差额在追加投资前的持有期间进行摊销。对于追溯调整而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在剩余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年限内摊销;追加投资新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按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摊销,即股权投资差额分别计算,分别摊销。但如果追加投资新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不大,可以并入追溯调整后的股权投资差额余额,按剩余摊销年限一并摊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一并结转。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黄登民2019-12-21 23: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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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合并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合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是使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能反映其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合并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分录如下:①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贷:投资收益注:此笔分录的意思是:按照子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属于母公司享有的份额,调整增加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并调整增加当年度投资收益。②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注:此笔分录的意思是:对于子公司当期分派的现金股利或者宣告分派的股利中母公司享有的份额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减少原投资收益。③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注:此笔分录的意思是: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即按照子公司当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中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的同时,增加自身资本公积。2.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等内部交易相关的项目进行抵销处理,分录如下:①借:实收资本注:第③笔分录是在子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而未支付股利款且母公司已确认应收股利的情况下才需要抵消的分录。实际属于债权债务的抵消分录。其他的内部抵消分录在后续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抵消分录中再讲解。3.在编制合并日合并工作底稿的基础上,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数,编制合并报表。
    齐显涛2019-12-22 00:20:26
  •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应当相互抵销。2.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成本法,是指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投资期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不随被投资公司的营业结果发生增减变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3.为了达到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期末数抵销,需要将个别报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报表中将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这样就可以相互低吸处理了。4.这个问题是针对长期投资的,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候处理长期投资的。
    黄睿杰2019-12-22 00:08:56
  • 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在个别报表剩余的投资追溯调整为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在合并报表层剩余投资调整到公允价值。 个别财务报表:剩余持股比例视同取得投资时点即采用权益法核算。分为两部分收益,包括处置部分的投资收益和剩余部分的投资收益。 1.处置部分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与商誉之和 所得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2.与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也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日转入投资收益。总结:个别报表很好理解。合并报表部分视为将长期股权投资全部出售,在把剩余部分按照公允价值买回来。
    符自为2019-12-21 23:59:09
  • 合并会计报表成本法转权益法的相关调整分录如下:借:长期投权投资-损益调整子公司在被母公司投资控股后实现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增加数×母公司持股份额贷:投资收益母公司本期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子公司本期净利润×母公司持股份额扩展资料: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六、小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长期股权投资。
    龙学锋2019-12-21 23:39:53

相关问答

1、两者的计价基础不同。购买法下,取得的资产与负债按它们的公允价值记录,如同购买其他资产一样,以实际交易成本入账,被购买一方不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权益结合法下,则只考虑所取得股权联合的账面价值,而不管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如何,合并的净资产是按其账面记录的,即权益结合法不改变资产负债的计量基础。2、对商誉的确认不同。购买法承认商誉,如果购买总成本超过所取得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其成本超过部分作为购买正商誉,反之则为负商誉。权益结合法不承认企业并购中任何商誉的存在,权益结合法不按照取得资产所付出的代价来作其依据,资产负债均按账面价值计价,而资产的账面价值又往往低于它们的公允价值,股本按发行股票面值计价,换出股票面值与合并方实收酱之间的差额调节为资本公积。3、企业并购的两种方法对利润的影响不同。购买法下,合并以后由于存货的流转,固定资产折旧,商誉及其他载形资产的摊销,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的摊销,都会使费用增大而减少并购后公司的利润。而权益结合法则对合并后的利润没有影响。4、对被并购企业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法不同。购买法下,合并前收益与留存收益是作为购买成本的一部分,而不纳入合并企业的收益及留存收益;权益结合法下,被并购公司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一部分。被合并企业的收益及留存收益要纳入合并后主体的报表中。购买法下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能增加,被合并企业留存收益不能转入合并企业,这样,虽然单个企业可用于利润分配的留存收益并没有减少,但合并后的金额却大大减少,会影响合并后股东的利益;而在权益结合法下,参与合并企业整个会计年度的留存收益均应转入合并企业,这样则不会影响可用于分配的数额。5、合并前被并购企业利润归属不同。在购买法下,合并企业的收益包括当年本身实现的收益及合并后被合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即如果企业在合并会计期中发生,被并购企业的净收益只包括并购日以后期间的净收益。只有合并后的利润才归入合并企业,而在权益结合法下,不论合并发生在年度的哪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利润都归入合并企业。6、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不同。净资产收益率是一定时期企业的净利润与净资产的比率。由于权益结合法下,并入的净资产较低,而合并后的利润较高,从而导致权益结合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较高;相反,购买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较低。7、并购发生的直接费用处理不同:购买法下,购并时发生的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直接费用则调节资本公积,或作增加购买成本处理,即购买成本资本化。而权益结合法下,购并时发生的直接费用计入当年损益。8、成本取得的方式不同;权益结合法是发出股票的账面价值计量成本,购买法是以发出股票的公允价值计量取得成本,因此,在权益结合法下,购并后企业的股东权益数要比购买法下为低。另一方面,权益结合法下各期报告的股东权益报酬率高于购买法,增加和改善购并企业的报告收益。但这种情况难发生于购并当年及以后较短的一段时期。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权益结合法会增加主并企业以及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分析成本,权益结合法下的并购成本通常高于购买法。9、被并购企业经营状态假设不同:从会计假设的运用来看,购买法假定被购并企业是处于非持续经营状况,面权益结合法是假定被购并企业仍牌持续经营状况。10、所依据的理论假设不同。在企业合并中,只的换股合并,也即是实施合并的企业与其他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间交换普通股的合并方式,才存在在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之间的选择。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将“联营”这一概念定义为:“彼此独立的普通股股东按在合并后企业中相对持股比例就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利所进行的一种联合”,即参与合并各方原股东并没有经济资源的流入和流出,则不存在购买价格,也就不存在新的计价基础。因此权益集合法的会计处理是建立在历史成本和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的。而购买法所依据的假设是: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体通过购买方式取得了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种交易事项,即将其看成是一宗买卖。由于购买一方有现金、现金等价物或其他形式的资产或权利的流出,因而就应该采取与传统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法,对所收到的资产或承担的负债用与之相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来衡量。并且合并后,经济资源的流出方获得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因此购买法所依据的理论假设是非持续经营假设。11、对提供信息质量及使用者正确判断的影响不同。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由此也影响到会计的信息质量。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来看,购买法提供了关于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信息,便于投资者预测合并后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较大的相关性,读者更容易理解。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来看,采用购买法使各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具有横向可比性,但由于合并时彩的是新的公允价值的计价基础,而合并前的会计信息是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的,因而合并前后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而彩权益结合法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只披露合并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产生较高的制造收益和每股收益,但其现金流量与彩购买法的企业相比并无多大的差异。因此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较差。然而,由于资本市场并非都是完全有效的市场,资本总是向收益较高的企业流动。因而彩权益结合法会导致经济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权益结合法有助于企业的并购,事实上他们考虑更多的是特定经济利益者的利益,这一点与会计信息质量所要求的中立性相悖。同时权益法所提供的单个资产与负债的信息是不完整的,它无法反映出被并企业中未入账的资产与负债所以投资者如果只注重企业提供的会计报告信息,忽视企业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那么就会被引入歧途。12、对以前年度科目调整的方法不同。在购买法下,不需对企业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而在权益结合法下,如果参与合并企业的会计方法不一致,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并重新编制前期的会计报表。
权益法和成本发是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两种方法。权益法是指对于对于能够实施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的投资方而言,只要被投资公司实现利润就要投资收益,成本法是对于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权或者其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成本法,只要在被投资公司支付现金股利是才确认投资收益。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是针对企业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而言。权益结合法,适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言,直接按照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过到合并财务报表中。购买法相当于将企业放在市场中进行买卖,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扩展资料: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能力时采用的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即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随着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中权益变动而加以调整,真实反映在被投资公司所拥有权益的一种方法。国际上一般在投资比例达到或超过20%或25%时,采用权益法。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就是在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中按其持有被投资企业发行在外股份的比例应分得的数额,而不管投资企业是否以股利形式分配利润。权益法的理论依据即使被投资企业取得利润后未分派股利,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权益毕竟增加了;权益法强调控股公司与附属公司之间的经济实质关系,即它们在会计上已经构成了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因此投资收益应在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时确认入账,而不需等到被投资企业实际支付股利时才予入账,这一做法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及时地真实地反映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就不能将附属公司支付的股利看作控股公司的投资收益,而应将它视为控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部分变现,因而应是部分收回在附属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能真实地反映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权益中所占的实际份额,并可防止人为地操纵利润,但由于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毕竟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权益法的处理与法律现实相悖,所以国外一般在投资企业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股利方针施加举足轻重的影响时,才采用权益法。权益法可分为简单权益法与复杂权益法两种。权益法。
一般是对子公司这么处理。因为在成本法下已经没有办法真实的反映这个公司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需要将母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所以虽然日常对子公司核算采用成本法,但是在合并报表的时候采用权益法。可以看到在权益法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真正反映了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占有比例。所以,调为权益法合并报表更为合理。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合并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也可用成本法合并,但合并结果要与权益法合并结果一致。总则是这样说的。投资企业要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比例和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使用这种方法时,投资企业应将被投资企业每年获得的净损益按投资权益比例列为自身的投资损益,并表示为投资的增减。如果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投资企业要冲减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扩展资料抵消分录的编制主要是为了将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和被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抵消的,试想,由于是达到了控制,所以投资方个别报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是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而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了计提减值准备是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做出调整的;比如如果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了,分配现金股利了都是不会对长期股权投资作调整的,而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了,分配现金股利了,却会使得自己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这样的话您会发现,我们的目的是要抵消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和被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的;可是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了的同时,投资方按照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又没有变化,这样去抵消的话,会发现是抵销不掉的,所以我们在处理的时候才会去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权益法。
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合并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合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是使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能反映其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合并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分录如下:①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贷:投资收益注:此笔分录的意思是:按照子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属于母公司享有的份额,调整增加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并调整增加当年度投资收益。②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注:此笔分录的意思是:对于子公司当期分派的现金股利或者宣告分派的股利中母公司享有的份额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减少原投资收益。③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注:此笔分录的意思是: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即按照子公司当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中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的同时,增加自身资本公积。2.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等内部交易相关的项目进行抵销处理,分录如下:①借:实收资本注:第③笔分录是在子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而未支付股利款且母公司已确认应收股利的情况下才需要抵消的分录。实际属于债权债务的抵消分录。其他的内部抵消分录在后续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抵消分录中再讲解。3.在编制合并日合并工作底稿的基础上,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数,编制合并报表。
一般是对子公司这么处理。因为在成本法下已经没有办法真实的反映这个公司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需要将母子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所以虽然日常对子公司核算采用成本法,但是在合并报表的时候采用权益法。可以看到在权益法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真正反映了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占有比例。所以,调为权益法合并报表更为合理。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合并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也可用成本法合并,但合并结果要与权益法合并结果一致。总则是这样说的。投资企业要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比例和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使用这种方法时,投资企业应将被投资企业每年获得的净损益按投资权益比例列为自身的投资损益,并表示为投资的增减。如果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投资企业要冲减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扩展资料抵消分录的编制主要是为了将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和被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抵消的,试想,由于是达到了控制,所以投资方个别报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是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而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了计提减值准备是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做出调整的;比如如果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了,分配现金股利了都是不会对长期股权投资作调整的,而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了,分配现金股利了,却会使得自己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这样的话您会发现,我们的目的是要抵消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和被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的;可是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了的同时,投资方按照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又没有变化,这样去抵消的话,会发现是抵销不掉的,所以我们在处理的时候才会去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权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