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可以知道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营业额或者销售额之类的有关数据??

黄砚农 2019-12-21 1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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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数据的话一般银行不会主动透露给顾客的吧,你去找卖给你理财产品的那个银行经理问下就知道了。
米士奇2019-12-21 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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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理财一般收益比较低,建议做金融机构的模式,我是经常换的,互惠理财网。他们推出的新人专享标利率有16.8%呢,作为车贷平台前20,现在正处于爆发期,可以看看做个参考吧。
    齐文生2019-12-21 20:18:33
  • 中国股市的爆发性上涨激发了普通大众对投资理财的极大热情。2019年4月份沪深两市新增A股账户总数高达478.7万户,一举超过了2019、2019两年的新增开户数总和,两市账户总数已逼近1亿大关。然而在这样一个“激情燃烧的岁月”里,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更需以豁然的心态坚持“理财是人生规划,理财是财富保护,理财是长期投资,理财是资产配置”的基本理念。根据研究机构对美国91项大型退休计划项目十年间的长期投资收益分析,证明“资产配置策略”是投资组合绩效的决定性因素,对投资收益的贡献度为91.4%,而“择时操作”与风险点,选择自己熟悉的投资领域;其次,要了解产品所隐含的市场趋势观点,权衡自己是否认同这种观点。历史表现永远不能代表未来,理财产品实际提供的仅是一座桥,桥那边的世界会是怎样,是否会是产品结构所描述的,投资者自己要有个把握;最后,长期投资与资产配置仍是选择理财产品的出发点。中国资金市场、资本市场已经进入一个加速发展的时期,金融市场化、自由化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今后,我们将会看到商业银行在私人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负债管理、内部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将不断推陈出新。而商业银行稳健的经营原则、完善的内控机制、强大的金融人才储备、良好的信誉背景、畅通的内外交易渠道,都决定了在理财业务等金融创新领域,银行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下一步,银行理财业务在产品开发方面将以能力建设为导向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特别是在人民币衍生产品交易方面不断提升技术含量;在客户服务方面,将不断扩大服务内涵,由单纯的产品销售过渡到客户财富管理与财务规划;在市场推广方面,在进行电子化平台与渠道建设的同时,也将更多注重投资者保护与投资者教育,加强风险揭示与信息披露……可以断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脚步将会越来越快,产品的结构与层次也将是丰富多彩的,不论中国股市如何变换,这边风景依旧。张旭阳,中国光大银行财富管理中心主任,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及伦敦经济学院金融学硕士学位。
    龚家达2019-12-21 19:54:34
  • 首先要说的是:四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6%起各银行的理财产品基本上都是同质化的,收益也是大同小异,主要是看你习惯在哪家银行办业务,觉得哪家银行的服务更好了。如果一定要筛选哪个银行的理财产品最好,可以用理财能力来对银行做个排行。根据理财能力综合排名前10位的银行依次是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恒生银行以及江苏银行。本季度招商银行分类指标测度中,发行能力、收益能力和信息披露规范性得分均在单项排名位列第二。风险控制能力和理财服务丰富性得分也较为靠前,优秀的单项表现使得该行理财能力综合排名位居榜首。华夏银行综合排名第二,主要受益于该行本季度风险控制能力、发行能力和收益能力表现都较好,此外,在所有银行的评估问卷中,华夏银行得分最高。民生银行位居综合排名第三,该行在风险控制能力、信息披露规范性和评估问卷三个单项排名表现较好,分别居单项的第三、第四和第二。同时,该行的发行能力和收益能力也较为居前,最终以较高总得分进入综合排名前三甲。建议:对于投资者最关注的哪些银行发的理财产品收益高,相关数据显示,在售的理财产品中,平安银行、温州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均高于6%。其中,平安银行在售的23款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均高于6%。有四款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达6.4%,期限最短的为“平安财富-尊贵组合A资产管理类2019年6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广州分行”,投资期限54天,起购金额为5万元,收益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但该产品仅限于广州地区的投资者购买。平安银行发行的“平安财富-私行专享尊贵组合A资产管理类2019年34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起购金额5万元,投资期限89天,预期收益率也为6.4%,收益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适合具备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普通投资者。宁波银行在售的“汇通理财”系列的六款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也都高于6%。预期收益率最高的是“汇通理财2019年惠添利2482号专属理财132482”,该产品起购金额为100万元,投资期限182天,预期收益率达6.4%。宁波银行在售的其他理财产品,起购金额均为5万元,投资期限42天至1年不等,预期收益率在6%至6.2%之间,收益类型也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此外,温州银行在售的三款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均为6.2%,浙商银行在售一款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为6.1%。
    龚安龙2019-12-21 19:36:40

相关问答

包括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的活动。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的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其中,理财顾问服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分享与承担。扩展资料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了解银行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要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行业的相关知识。由于缺乏对个人理财业务熟悉的人才,银行理财师队伍建设可能成为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瓶颈。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国政府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起,中国理财规划师人才的争夺战已进入白热化阶段,各地金融机构理财规划师已成抢手人才。部分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时,没有清楚、全面地告知客户该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甚至为了完成发售任务,采取模糊收益率、弱化风险提示等手段误导投资者,或吸引不适合该理财计划的客户购买。在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2019年银行理财产品评价报告》中,汇丰、花旗、恒生、东亚等6家中外资银行因理财产品的运作信息缺乏透明度而登上了报告中的“黑名单”。个人理财业务。
商业银行的概念是区分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一般为商人和进出口贸易商。人们将这种主要吸收短期存款,发放短期商业贷款为基本业务的银行,称为商业银行。我国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一般为商人和进出口贸易商。人们将这种主要吸收短期存款,发放短期商业贷款为基本业务的银行,称为商业银行。我国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的特征如下: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也具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它与其他企业一样,以利润为目标。商业银行2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一货币和货币资本。经营内容包括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与之相联系的金融服务。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是工商企业经营的条件。同一般工商企业的区别,使商业银行成为一种特殊的企业——金融企业。3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功能更全面,经营一切金融“零售”业务门市服务和“批发业务”大额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而专业银行只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服务。随着西方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专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但与商业银行相比,仍差距甚远;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上具有优势。
个人理财业务产品风险管理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涉及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时,应对产品提供者的信用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市场投资能力和风险处置能力等进行评估,并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划分相关风险的承担责任和转移方式。第五十三条商业银行应要求提供代销产品的金融机构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相关的市场分析报告和风险收益测算报告。第五十四条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组合中如包括代理销售产品,应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充分的分析,对相关产品的风险收益预测数据进行必要的验证。商业银行应根据产品提供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对产品的分析情况,按照审慎原则重新编写有关产品介绍材料和宣传材料。第五十五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部门销售商业银行原有产品时,应当要求产品开发部门提供产品介绍材料和宣传材料。个人理财业务部门认为有必要对以上材料进行重新编写时,应注意所编写的相关材料应与原有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保持一致。第五十六条商业银行根据理财业务发展需要研发的新投资产品的介绍和宣传材料,应当按照内部管理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第五十七条商业银行在编写有关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时,应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并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将需要报告的材料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第五十八条商业银行研发新的投资产品,应当制定产品开发审批程序与规范,在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产品开发之前,都应当就产品开发的背景、可行性、拟销售的潜在目标客户群等进行分析,并报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第五十九条新产品的开发应当编制产品开发报告,并经各相关部门审核签字。产品开发报告应详细说明新产品的定义、性质与特征,目标客户及销售方式,主要风险及其测算和控制方法,风险限额,风险控制部门对相关风险的管理权力与责任,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方法,后续服务,应急计划等。第六十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新产品风险的跟踪评估制度,在新产品推出后,对新产品的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