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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员工期权一开始是一种激励员工的行为,现在在很多企业中已经开始实行,尤其在互联网企业,这种现象非常的多。但是现在激励员工正能量的一种方式引发了很多争议,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员工股份期权争议的问题,现在神州英才整理离职员工的期权处理的问题,针对公司股权期权分配产生的争议,做一个初步的探讨。众人都知道,一般为公司作出过一些贡献的人才能获得期权,或者是公司吸引人才的一种手段。出发点都是非常好,为了使员工通过其为公司努力所付出和所得到的成正比,而且让员工和公司的利益一体化。如果员工是主动离职,后者因为员工自身的过失导致劳动合同解除,从公司的角度,员工不应享受股份期权的权益。由于员工的过错导致劳动关系被解除在此种情况下员工的行为本身已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已和设置股份期权制度的初衷相违背;而员工主动辞职,其本身就是一种自由意志的体现,是员工对自我利益的一种选择,同时也不符合期权制度设置的目的。因此在上述情况下,用人单位就无须给员工因股份期权所能获得的权益。如果员工离职是非因员工的过错而造成的,比用人单位因业务调整而裁员,或者因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而未予续签。我们认为在此种情况下由于劳动关系的终止是非因员工的原因造成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在设置股份期权制度后,员工对其回报也就有了心理预期,基于信任,员工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单位也获得了相应的收益,因此员工也应获得相应的收益。但是在此期间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劳动关系被终止的,我们认为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加速员工的行权期给予相应的权益。因为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实行股份期权失效,不给予员工相应的权益既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员工股份期权制度是一种新型的期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实行的激励机制,用来保证用人单位和员工利益统一化非常好的一种手段。因此在我国的法律也应该这对这类问题有更完善的法律,用人单位也应该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法进行。更多企业法律法务、经典公司法案例请继续关注神州英才职业导航仪。
龙小飞2019-10-15 08: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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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公司内部激励制度。可以查公司有关制度兑现或放弃。
辛国盛2019-10-15 09: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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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该股权激励计划需要证券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以被激励的员工离职时如何处理期权,该计划中会有明确约定。非上市公司如何补偿并无法律强制性规定,要看和员工关于期权签订的合同如何约定:在裁员而非员工主动离职的情况下,期权是否收回,收回的话是否有补偿。如果没有约定,则被裁员工可以保留期权,和公司关于赎回问题进行谈判。
辛培剐2019-10-15 08: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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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除了终止理由和程序的合法性之外,还涉及到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经济补偿、保密、知识产权、不竞争义务等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如果说这些问题都是惯常的法律问题,那么,随着股权激励在创业公司中越来越广泛的使用,期权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普遍的员工离职新问题,因为期权涉及的权益潜在价值较大,再加上缺少成熟的法律规范,公司和员工双方往往都容易被期权问题所困扰。1、期权是什么?期权,就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约定条件后按照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权市而沽。但离职员工的期权应该如何处理呢?放弃到位的期权,员工肯定觉得不公平;行权又面临高昂的税负和现金压力。市场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在员工离职时通过一揽子协议解决,将员工资、奖金、不竞争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及期权等综合考虑,谈判形成一揽子的解决方案,专业的律师还可以利用经济补偿金的税收优惠待遇为公司和个人促成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合规方案。
齐晓威2019-10-15 08: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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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职员工手中持有公司的期权,员工需要在期权文件规定的行权窗口期内决定是否行使期权,中国法院在判例中也认可了这种行权窗口期的有效性。公司方除了行权价格、手续,还需要考虑期权有关的员工税负和代扣代缴义务,因为在美国法律环境下的期权激励在引入中国后,还有一些水土不服的问题。从中国境内的法律实践情况来看,创业公司引入更长的时间窗口则面临更多不确定性,不仅税务处理上不够明确,因此简法帮在线生成的期权文件中就针对境内架构的公司放弃了这种窗口期的约定,鼓励公司和员工在离职时达成包括期权在内的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
章见彬2019-10-15 07:5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