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银监会要求银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

赵魁皓 2019-10-14 1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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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23日消息,为规范理财产品市场秩序,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问题,银监会23日出台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营理财及代理销售业务发展较快,产品种类逐步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但部分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了误导销售、私自销售产品等问题,银行业消费者相关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案例屡见不鲜。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专区“双录”以技术手段增强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行为的硬性约束,强化了其信息披露义务,有利于从源头上规范销售行为。其实,银监会2019年2月就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销售专区录音录像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目前绝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基本上完成了销售专区“双录”的建设工作。此次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首次对专区“双录”管理作出系统性的规范。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不得在销售专区外进行;除代销国债及实物贵金属可自行决定是否“双录”外,其他理财及代销产品均应实施专区“双录”;录音录像要完整客观地记录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录音录像应征得消费者同意,如其不同意则不能销售产品;严禁销售人员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代客操作购买产品等。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实施对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化解纠纷投诉、保障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监管部门开展行为监管提供了新的监管工具及重要抓手。
黎璐茜2019-10-14 2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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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现在比较多的人使用理财通啊,高效益能赚钱啊比银行的利息率还高呢,安全投资风险低啊,几乎没有风险,具有定期的高效益和活期的快捷啊,随时可以自取啊,本金无忧、活期便利、定期收益、每日记收益、按月分红利。
    齐景梁2019-10-14 20:54:01
  • 这是不可以的。2019年以来,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理财业务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初期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有助于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工具,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利于改善商业银行较为单一的存贷款业务结构,完善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功能,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辛国胜2019-10-14 20:36:11
  • 因为银行没有理财产品银行多半的理财产品都是说是在别的理财公司拉的业务然后本来在别的公司是12%然银行抽6%给你6%这样都是双收益,因为不能把存款当理财产品是正常的如果他要是随便动用存款来做理财产品的话可能会出现资金池,这样就犯法了,所以不能单独做。
    齐星炜2019-10-14 20:18:17
  • 2019年10月9日,中国银监会出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
    黄盛玉2019-10-14 20:00:52

相关问答

资管新规公布近3个月后,占据中国金融资管市场主导地位的银行理财业务终于迎来监管细则。2019年7月20日晚,中国银保监会宣布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国商业银行自2002年起陆续开展理财业务,并在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推动利率市场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高速发展也带来不少问题,如业务运作不够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尚未真正实现“卖者有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等。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早已盯上银行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隐患。以资管新规为代表的一系列举措,令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框架不断完善。去年底中国银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22.17万亿元人民币,下同,今年6月末余额为21万亿元,同业理财规模和占比持续下降。不过在资管新规正式公布后,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细则却一直“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这也导致不少机构持观望态度,向合规靠拢的脚步略显迟缓。华泰证券研究团队认为,随着此番监管政策明确新产品发行要求,过去2个多月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因细则未定带来的不确定性得以消除。理财细则落地有助于新产品加速推出,理财产品规模下行势头也会改善,同时股票和债券市场流动性亦有望好转。作为此次理财细则的一大重点,官方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前者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后者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这意味着,投资者进入银行理财市场的门槛有所降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协创中心研究员李虹含表示,该措施对扩大民众选择理财产品非常有利。当前中国民众可投资的产品主要集中在股票、房产等少数几样,降低公募理财起售点对实现普惠金融有重要意义。对银行而言,上述举措亦是利好。随着银行理财客户范围扩大,吸引更多资金流入理财资金池,其负债端压力也将得到一定缓解。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一段时间以来监管方对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围追堵截”。如何在新规过渡期内稳妥处置好非标,银行压力不小。具体而言,由于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端期限较短,而运用端期限较长,在过渡期结束之时,可能出现非标资产尚未到期但对应理财产品到期的现象。而由于此时发行同类新产品已不合规,到期不能续作,银行表外理财对接的非标资产将面临回表问题,使资本金承压。对此,理财细则给出一定转圜余地。银保监会表示,在过渡期结束后,对于因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债权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报监管部门同意,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适当安排,稳妥有序处理。华泰证券研究团队分析称,此举为银行处理该类资产提供了更大空间。对于无法回表的长久期非标债权类资产来说,银行不必发行对等久期的理财产品来对接,同时也解决了一些股权投资确实无法满足表内监管要求无法回表的问题,从而降低了市场对理财细则可能带来冲击的担忧。在此情况下,一些市场机构看好中国银行业稳妥适应监管新规。据德意志银行估算,中国现存约6万亿元表外非标信贷余额,其中约50%至60%将在2020年底前到期,余下部分各银行将通过发行净值型封闭式理财产品,转换成ABS标准化产品、保险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充分衔接。
谈到理财产品的收益,我想大多数人都主要关注利息。我想撇开银行不谈,核心谈下投资回报的问题。我想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现在让你去选择买一款理财产品,你关注的第一要素是什么呢?我估计答案都是统一的,就是利息有多高,投资回报有多少。即便是我本人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回报率也是第一关注的要素,这是人性,谁也逃避不了。那有朋友会说了,我就不看利息,我要先看项目的真实性,我要看项目的资金投向,那么我问你,如果这个时候有一款理财产品告诉你,利率是2%或者是3%,我估计你就直接pass掉了,你连了解它的兴趣都没有。所以说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利息是第一要素,但不是绝对要素。利息不是越高越好,当超过了一定区间之后呢,风险会翻倍增加的,甚至你可能遭遇到高息揽财的骗局,最后导致投资血本无归。利息不是越高越好,太高了就得警惕,高到一定程度,有可能就是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们先把合法的利息与高利贷做一下区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2019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条规定对受法律保护的利息上线与非法的高利贷之间划定了明确的红线。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的话,按老百姓的习惯就是2分的利,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要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是支持的。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话,就是三分的利,那么超过36%的利息一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高利贷的红线法律规定的是年利率36%,那么对于年利率24%到年利率36%之间这个区间的部分,如何处理呢?这一点呢在规定当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就是在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24%,不足36%的部分,如果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支持的。所以高利贷的红线呢就是年利率36%,也就是月息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