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政治经济战略格局的调整变化,以及全球气候变暖、宗教冲突等所导致的各种天灾人祸层出不穷。使得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力求通过有效的应急管理来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其中。应急物流就是一个弥足重要的内容。在国外,一般都将应急物流的保障等有关内容融于应急管理中加以研究和建设。世界主要国家应急物流发展现状美、日、欧等世界主要国家经过多年探索和发展,大都形成了运行良好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并且逐渐向标准化方向发展,使得包括应急物流在内的整个应急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1、美国常设救灾物流专门机构经过多年的努力,针对各种自然灾害,美国建立了完备的应急体系,形成了以“行政首长领导,中央协调,地方负责”为特征的应急管理模式。在地震、飓风、火山、洪水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自然活动发生时。美国政府就会立即宣布进入联邦紧急状态,并启动应急计划,所有防救灾事务由联邦应急管理署FederalEmergencyManagementAgency,FEMA实行集权化和专业化管理,统一应对和处置。2003年3月该署随同其他22个联邦机构一起并入2002年成立的国土安全部,成为该部4个主要分支机构之一。对于各种防救灾工作,美国强调运用先进的高新技术,强调事先预防和模拟演练。同时。针对人口稠密的大都市以及人口稀少的地区灾害。均有不同的预案以及救灾方式。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救灾规划还有相应的治安组织体系,该体系平时配合警方承担各种治安任务,在重大灾害发生时转变成紧急救灾体系遂行救灾任务。在国内救灾方面,FEMA设有物流管理的专门单位,平时主要负责救灾物资的管理储备、预测各级各类救灾物资需求、规划救灾物资配送路线,以及救灾物流中心设置等工作。当灾害发生时,物流管理单位便会迅速转入联邦紧急反应状态,根据灾害需求接受和发放各类救灾物资。美国法律规定应急行动的指挥权属于当地政府,仅在地方政府提出援助请求时,上级政府才调用相应资源予以增援,并不接替当地政府对这些资源的处置和指挥权限;当地方政府的应急能力和资源不足时,州一级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支持;州一级政府的应急能力和资源不足时,由联邦政府提供支持。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绝大部分联邦救援经费来自联邦应急管理署负责管理的“总统灾害救助基金”。在国际救灾方面,美国设有对外灾害援助办公室OfficeofUSForeignDisasterAssistance,OFDA,负责处理各种紧急事务。目前,OFDA在世界范围内设有7个应急仓库,这些仓库紧靠机场、海港,存储基本的救灾物资,诸如毯子、塑料薄膜、水箱、帐篷、手套、钢盔、防尘面具、尸体袋等等,一旦某个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OFDA就会从距离最近的仓库调拨救援物资送至灾区。2、日本对救灾物资分阶段管理众所周知,由于日本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地质条件,经常遭受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在设计防灾、救灾计划,以及开展防灾、救灾演习上,日本政府形成了以“行政首脑指挥,综合机构协调联络,中央会议制定对策,地方政府具体实施”为特征的应急管理模式。日本的防救灾体系分为三级管理,包括中央国土厅救灾局、地方都道府以及市、乡、镇。各级政府防灾管理部门职责任务明确,人员机构健全,工作内容完善,工作程序明确。每级组织都会定期举行防灾汇报,并制订防救灾计划,包括防灾基础计划、防灾业务计划、地域防灾计划等。日本非常重视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在每年的国民“防灾日”都要举行由日本首相和各有关大臣参加的防灾演习,通过全民的防灾演练,一方面提高国民的防灾意识,另一方面检验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关机构的通信联络和救灾、救护、消防等各部门间的运转协调能力,并对各类人员进行实战训练。可以说,日本国已经建立起了包括应急物流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的救灾体系。在救灾的物流管理上,日本的主要做法有:制定灾害运输替代方案。事前规划陆、海、空运输路径因海运和空运受震灾影响小,所以多利用这些资源;编制救灾物流作业流程手册,明确救灾物资的运输、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分工合作等事项;预先规划避难所。平时可作他用,一旦发生灾害,立即转成灾民避难所。并作为救援物资发放点;对救灾物资进行分阶段管理,将救灾物资的配送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政府行政单位负责,包括救援物资的收集、存放和运输;配送中心24小时作业;要求军队协助进行交通管制,维护紧急物品的运输。第二阶段由物流公司负责根据政府要求采取较主动的方式进行配送,选择车站等4个配送中心,重点关注提升配送效率;委托物流公司进行专业配送、存储管理;配送中心的配送频率控制在每天不超过50辆次;选择2个地点作为储存性仓库。第三阶段仍由物流公司负责但根据灾区需求采取较为被动的方式,即依据订单进行配送。配送中心减少到2个;委托物流公司进行专业配送、存储管理;配送中心的配送频率控制在每天2辆次。事实上。日本的救灾物资管理,已经充分利用了现代商业的物流发展成果。此外,根据救灾物资性质分送不同的仓库,对社会捐赠灾区的必需物资,经过交叉转运站Cross-docking分类后直送灾民点,对社会捐赠的非必需物资或超过灾区需要的物资,则送到储存仓库,留待日后使用。特别值得称道的是。日本非常重视应急物资储备,基本形成了从国家到家庭各个层面的储备体系。3、德国民间组织发挥巨大作用德国拥有一套较为完备的灾害预防及控制体系,德国的灾害预防和救治工作实行分权化和多元化管理,在应急物流管理中由多个担负不同任务的机构共同参与和协作。最高协调部门是公民保护与灾害救治办公室,隶属于联邦内政部。在发生疫情以及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时,消防队、警察、联邦国防军、民间组织以及志愿组织等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对于救灾物流,德国是建立民防专业队伍较早的国家,全国约有6万人专门从事民防工作外,还有约150万消防救护和医疗救护、技术救援志愿人员。这支庞大的民防队伍均接受过一定专业技术训练,并按地区组成抢救队、消防队、维修队、卫生队、空中救护队。德国技术援助网络等专业机构可以为救灾物资的运送和供应等方面提供专业知识和先进技术装备的帮助,并在救灾物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德国还有一家非赢利性的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即德国健康促进会,长期支持健康计划并对紧急需求做出立即反应,在救灾物流管理中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据了解,该组织每年通过水路、公路、航空向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配送300多万公斤的供给品,并利用计算机捐赠管理系统,保持产品的高效率移动。一旦需求被确定。供给品通常在30~60天内就会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避免了医药物品的库存。同时,一旦有灾难通知,德国健康促进会就会立即启用网络通信资源,收集灾难的性质、范围等信息,并迅速组织救灾物品配送到指定救助地点。国外应急物流发展的特点尽管各国应急物流模式因国情不同而各具特色,但都存在一些共同的特点。1、建立协调有效的应急物流管理体系各国都依据法律建立立体化、网络化的应急管物流理体系,从上到下的常设专职机构,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抢险救援队伍,严格而高效的政府信息发布系统及明确的政府职能和部门合作,超前的灾害研究和事故预防机制,普遍的灾害意识培养和全社会的应急培训,充足的应急准备和可靠的信息网络保障。2、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应急物流预案由政府统一负责指挥自然灾害预防、救治的所有工作,包括制定防灾计划、定期开展防灾救灾演习、开展应急物流演练等,预案还根据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事先规划陆、海、空运输替代路线,如在地震灾害中,会伴随发生道路阻断、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常规道路交通将难以发挥机动灵活、“门到门”的优势,这时需要选择空运或海运等适宜的替代运输方案,实现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此外,还将民间组织以及志愿组织等非政府部门纳入到防灾救灾体系中,配合政府工作,齐心协力顺利完成应急物流的全过程。3、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物资储备各国根据可能发生的不同灾情,对各类救灾物资的需求进行科学预测,依此建立规模适中、布局合理的应急救援物资库,这些应急救援物资库平时储放应急物资,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则由专业的物流公司迅速从应急救援物资库提取救灾物资,送往灾区;灾害发生后,社会采购或捐赠的救灾物资需要汇集至应急救援物资库,在应急救援物资库分类拣选后统一配送至灾区。4、运用现代物流和供应链理论指导应急物流管理将现代物流知识及供应链管理理论充分运用到自然灾害应急物流管理中。自然灾害发生前,通过预测救灾物资需求量和实施救灾物资库存的动态检测,避免了过高的库存水平和较高的储存成本;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灾害实际,适时地选用物资供应的供应推动方式或需求拉动方式。全文完。
童裳峰2019-11-05 22:19:01
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和频发的国家,党中央、国务院特别重视地质灾害的营救工作。经过20多年的努力,特别是经过国内外多次重大地质灾害营救工作,我国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中国地质灾害特点的规章、规范和根本制度,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行政管理体系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设计、施工和监理专业队伍体系。通过体系的运转,不仅成功规避了许多特大型地质灾害,避免或减轻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积累了针对不同类型地质灾害开展营救工作的宝贵经验。总体上看,我国地质灾害营救工作深得国际好评,营救工作水平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一、营救政策法规1988年,国务院首次赋予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职责,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始起步;1998年和2019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实行了地质灾害勘查、设计、监理和施工资质准入制度,1999年开始推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自1999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并实施了以下主要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和营救的法规或条例。199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2004年:国务院颁布并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19年: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此外,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地质灾害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和国务院环境领导小组联合发布1981。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国务院发布1982。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后,《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发布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84,1998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85,2002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1997,2019年修改。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1988,等等。根据以上有关法规和条例,2019年,国务院专门制定和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国家法规和相关预案框架基础上,201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区编制了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应对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建设比较齐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走向法制化轨道,在我国地质灾害营救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营救指挥系统《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体系和职责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按照要求,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尤其是领导机构。三、应急救援队伍《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要求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目前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一应急救援主体广大人民群众是地质灾害营救队伍的主体。根据从1999年以来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全国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万多处。目前,最有效的方法还是群测群防,就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通过接受培训,有组织地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及时捕捉地质灾害前兆、灾体变形、活动信息,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疏散、转移,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一种防灾减灾手段。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从2019年开始,国土资源部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规范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专门下发了有关通知。一是开展以县区、市为对象的群测群防的“十有县有组织、有规划、有经费、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国土资发174号,2019年1月14日,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又公示了第二批527个县市、区名单。二是开展基层国土所地质灾害“五到位”建设。就是对辖区内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预案和人员到位。总结来讲就是要做到评估、巡查、宣传、预案和人员到位。三是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即行政管理、事业支持、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第一,努力改变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管理力量上下“倒三角形”结构的现状,督促市、县两级增加人员配备,加强行政管理一条线。第二,在已有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基础上,推进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的全面建设,建实事业支持一条线。第三,完善部级应急中心组织建设和支撑机构建设,细化应急响应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推动省级应急中心建设,建立应急处置一条线。第四,建立部级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鼓励市、县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建成专家咨询一条线。第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监理和施工各项资质的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工程质量,建设中介服务一条线。二专业救援队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精神,成立省级综合应急救援总队。2019年6月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要求。公安部要求东部各省2019年底前建成应急救援总队,加快和促成各省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截至2019年12月,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牌综合应急救援总队。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总支、大队长、政治委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大队主官担任,第一政委一般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担任。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政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骨干力量,接受政府的统一领导,服从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管理和调度。各地人民政府应赋予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最高指挥官在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机处置权,调动各专业队伍和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抢救生命,排除险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救援支队、大队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截至2019年7月,153个地级政府挂牌成立了应急救援支队,821个县级政府挂牌成立了应急救援大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计划通过3年时间健全市、县两级救援队伍。新组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救援总队是以承担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为任务,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的救援体系。三应急救援专家国土资源部为了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咨询工作中的作用,规范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的遴选和管理,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增补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力量,制定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并报请国土资源部确定了36名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此外,依照群测群防体系应建立部级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鼓励市、县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建成专家咨询一条线。目前,省级单位正在组建过程中。四其他救援队伍2001年以来,我国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建立了32支地震专业救援队,约5000人,在中国地震局的直接领导下,形成了我国的救援教官队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矿山与危化救援队等几个国家级救援队和一批地震救援培训基地也相继建设并落成。五应急救援技术2019年8月13日,作为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支撑单位的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成立,这标志着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机构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2019年,我国加强了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网络、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会商系统。配置了单兵作业、单兵防护、专业探测、信息通信和室内作业5类应急装备和应急设备54台套,包括卫星应急通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稳压电源系统、海事卫星电话、对讲机、发电机、超短波电台、手持GPS等。2019年10月30日,在国土资源部应急卫星通信专网平台下建设的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突发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通过卫星传输,实现了南江中心站、应急车载站、人工便携站和县、省、国家3级的互联互通及与灾害现场的四方视频会商,专家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会商和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南江县是第一个实现与国家级突发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互联互动的县。不久前,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联合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在黄石市板岩山地质灾害现场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演练。在这次演练中,无人驾驶飞机、飞艇、三维激光扫描仪作为宏观和定量监测装备,在整个演练过程中发挥了高新技术性能,获得了危岩体周边12千米,分辨率15厘米的高质量航拍影像和地面三维扫描成果。同时,无人驾驶飞机、飞艇更是实现了在远场起飞,转场至地质灾害点上空作业并安全返航的预定目标。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实现了多点互联互通及与灾害现场的多方视频会商。这也是我国首次采用无人驾驶小飞机、飞艇、三维激光扫描仪、多人工便携站等综合技术与多部门合作,通过地质灾害应急远程传输系统开展的地质灾害特大险情会商技术演练。六应急救援后勤应急救援后勤是有效开展地质灾害营救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支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19年出台了《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地质灾害营救工作有关的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全国共设立了10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市、区也建立了地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用于地震。
齐显民2019-11-05 22: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