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发出去还可以撤回来吗?

樊景凤 2019-11-05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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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发出的邮件是可以撤回的。首先确保你的Outlook邮件已更新至最新版本,以下图为例:一、打开邮件二、进入邮件界面,在“开始”模块中找到“已发送邮件”按钮并单击左键,找到要撤回邮件并双击打开邮件。三、进入需要撤回的邮件界面,在“邮件”模块中找到“操作”按钮,并左单击该按钮的小三角打开,找到跳出框第二行“撤回该邮件”按钮并左单击。四、在跳出框中,左单击“确定”按钮,即完成撤回邮件操作。扩展资料电子邮件可以是文字、图像、声音等多种形式。同时,用户可以得到大量免费的新闻、专题邮件,并实现轻松的信息搜索。电子邮件的存在极大地方便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了社会的发展。Outlook的功能很多,可以用它来收发电子邮件、管理联系人信息、记日记、安排日程、分配任务。在Outlook已发送的邮件中,已被人阅读的邮件是无法撤回的,没被阅读的邮件都是可以撤回的,并且可以更改替换或删除。参考资料-Outlook邮件。
贾麒麟2019-11-05 22: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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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好:这要看您用的什么电子邮箱了?各个邮箱的方法不尽相同。我自己用的QQ邮箱就有这个功能哦,QQ邮箱很多功能都很人性化的。首先为了维护用户权益,咱们先明确一点,已经阅读过的邮件时无法撤回的。撤回邮件的操作在这已发送邮件里查看“发信投递状态”进去后就可以看到“撤回”了。您撤回的邮件如果撤回成功,对方将只能看到邮件的主题,并得到已被撤回的提示.。如果对方已经打开看过会显示“撤回失败。对方已读”。   另外,跨邮箱的邮件是无法撤回的哦。如果有问题欢迎继续追问我,啊!^_^。
    赵飞虹2019-11-05 23:03:16
  • 这个一般不可以的吧,不过也要看你是否已成功发送,若是已成功发送了就不能了,但如果是你发送的人和你是使用189邮箱,同个服务器,而且对方是用客户端接收或读取之前,这样应该就能撤回来。
    齐文榜2019-11-05 22:20:52
  • 1、如图所示:找到你想撤回的邮件。2、如图所示:双击打开它。3、然后点击其他动作,选择撤回此邮件,如图可以选择直接撤回此邮件,然后点击确定4、也可以撤回此邮件并用新邮件代替,接着会自动跳出编辑新邮件的界面,5、最后就完成了Outlook2019回收邮件的动作。
    齐晓军2019-11-05 22:07:02

相关问答

前段时间,李某因在工作时与同事发生矛盾,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在正式办理退工手续前,李某冷静下来,觉得就这样辞职过于鲁莽,想收回辞职信。请问:递交辞职申请后,我还可以反悔吗?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该权利属于形成权,一旦行使便发生法律效力。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均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辞职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对劳动者在这种情形提出辞职并没有附加其他任何实体意义的条件,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工作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只要不愿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即可行使辞职的权利。但该种情况下,劳动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列举了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由于用人单位本身存在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中,无论劳动者辞职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送达对方为准,解除通知送达之日为解除行为生效之日。对方收到后同意的,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当即生效;在对方同意以前,一方可以变更或撤回,对方不同意的,符合法定条件的也视为生效。例如,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如不同意,30天后就视为生效。同时,辞职行为一旦做出,在用人单位同意之前,劳动者可以变更或者撤回,但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做出同意的决定,劳动者就不能再反悔了。按照李某描述的情况,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你受到欺诈、胁迫等,辞职申请一经送达公司,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公司已做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就不能再反悔,辞职申请也无法收回了。当然,若李某与公司重新协商,公司同意留用则另当别论。可见,劳动者应准确理解辞职行为的法律后果,谨慎行使辞职权,以避免权益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