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信息已经发出去了,可以撤回吗?

赵首萍 2019-11-05 21:32:00

推荐回答

QQ消息发出去超过两分钟之后是不可以撤销的,QQ两分钟之内撤回信息步骤:1、打开手机QQ。2、进入好友聊天界面。3、给好友发送信息。4、长按发送的信息,会出现信息管理工具栏,点击撤回。全文5。
齐景波2019-11-05 2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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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超过两分钟的消息是无法撤回的,只能撤回不超过2分钟的消息,撤回方法如下:1.点击打开电脑桌面上的QQ,如图所示。2.选择一个聊天对象,点击进入到聊天页面。3.输入一条消息发送给对方,如图所示全文5。
    黄登渭2019-11-05 23:02:30
  • 可以撤回。电脑上QQ消息的撤回:登录自己的QQ,在电脑上用自己的账号登录。找一个好友跟他聊天,将聊天消息发送给他。消息发送成功后,将鼠标选择在发给他的消息上,然后点击鼠标的右键,就会出现一些操作,其中就有“撤回消息”这个操作,选择“撤回消息”,刚刚发送的消息就撤回了。手机QQ消息的撤回:在手机上登录自己的QQ,一般经常登,选择手机上QQ的图标,进去就登录好了。登录好之后,选择一个好友聊天。发了消息之后,如果是发错了的,长按刚刚自己发的那条消息,就会出现一些操作,选择“撤回”,就把刚刚的消息给删除了,即也撤回这条消息了。
    齐明强2019-11-05 22:19:51
  • QQ消息发出去超过两分钟了是无法撤回的,因为腾讯系统会有记录,系统设定只有两分钟内的消息可以撤回。QQ撤回消息的操作方法:发送一条消息后,在自己发送的消息上,点击鼠标右键,选择这里撤回消息即可。全文。
    黄登莲2019-11-05 22:05:53

相关问答

前段时间,李某因在工作时与同事发生矛盾,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在正式办理退工手续前,李某冷静下来,觉得就这样辞职过于鲁莽,想收回辞职信。请问:递交辞职申请后,我还可以反悔吗?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该权利属于形成权,一旦行使便发生法律效力。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均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辞职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对劳动者在这种情形提出辞职并没有附加其他任何实体意义的条件,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工作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只要不愿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即可行使辞职的权利。但该种情况下,劳动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列举了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由于用人单位本身存在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中,无论劳动者辞职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送达对方为准,解除通知送达之日为解除行为生效之日。对方收到后同意的,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当即生效;在对方同意以前,一方可以变更或撤回,对方不同意的,符合法定条件的也视为生效。例如,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如不同意,30天后就视为生效。同时,辞职行为一旦做出,在用人单位同意之前,劳动者可以变更或者撤回,但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做出同意的决定,劳动者就不能再反悔了。按照李某描述的情况,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你受到欺诈、胁迫等,辞职申请一经送达公司,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公司已做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就不能再反悔,辞职申请也无法收回了。当然,若李某与公司重新协商,公司同意留用则另当别论。可见,劳动者应准确理解辞职行为的法律后果,谨慎行使辞职权,以避免权益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