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如何认定物业合同关系和物业费标准

赵魁芳 2019-11-05 21:38:00

推荐回答

你说的这些个情况,可以在缴纳物业费之后,作为物业服务不到位索赔的依据。但是不构成拒交物业费的证据。比如第2条,物业没有发票,你们可以去税务部门投诉物业公司偷逃税款,但是没发票不是你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另外,物业管理条例中,只是要求业主有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并没有提出“缴费通知书”的说法。
龚帮东2019-11-05 2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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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合同不可能只有一个条款,完整的合同是不是有价格浮动或者绑定物价房价的条款,价格再议的条款这都不一定。你得把完整的合同给律师看才能有个比较明确的结论,只拿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来说是不行的。
    齐方梅2019-11-05 23:02:45
  • 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齐晓影2019-11-05 22:06:15
  • 由于一些原因,业主可能会逾期缴纳物业费。但逾期缴纳物业费很可能会产生违约金,有些时候也叫滞纳金。关于欠缴物业费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法律没有明确约定,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有些合同内是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但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很显然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可以要求按银行同期借款利息支付,但不得擅自乱收费。从实践上来看,拖欠物业费是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具体数额需看《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约定,但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如果高于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可以要求适当减少。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连会有2019-11-05 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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