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被称为中国企业家的元年

米少君 2019-11-05 2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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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皮尔·卡丹撒下万紫千红1922年7月出生于意大利威尼斯,上世纪50年代创立著名的皮尔·卡丹品牌,1978年第一次来到中国。1978年某天,北京大街上,一位身穿毛料大衣、双手插兜的老外,从一片单调的灰蓝和军绿中气宇轩昂地走过。在他左前方,一个身穿对襟棉袄、头戴“赵本山帽”、手拎皱巴巴仿皮袋的老农民忍不住偷偷回头张望。这位外国中年男士的时尚、自信,与周围中国人的寒酸、木讷形成了鲜明对比。他叫皮尔·卡丹。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皮尔·卡丹已经建立起横跨时装、餐饮、艺术、房地产、金融等多个领域的商业帝国。但皮尔·卡丹最大的贡献,就是让高贵的时装走下T型台,直接服务于平民百姓。皮尔·卡丹设计的服装喜欢用饱满、浓烈的色彩。自从第一次来到中国以后,他就怀着圣教徒一般的情怀,企图把万紫千红的色彩撒向这片广袤但却单调沉闷的国度上。这位商业巨头和时装大师给中国社会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恐怕是任何一位国外企业家所无法比肩的。30年里,他频繁地光顾中国,举办了一次又一次引起巨大轰动的时尚秀,把精彩缤纷的世界一下子推到了满脸惊愕的中国人面前。在皮尔·卡丹双脚踏上中国国土的那一年,吴仁宝、禹作敏等人开始创业,荣毅仁正在筹办中信公司,李嘉诚被请到了天安门国庆观礼台上。而当年最重要的一件大事,莫过于年底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标志着中国从阶级斗争的歧路上又回归到经济建设的康庄大道上。2、松下幸之助布道经营理念1894年出生于日本和歌山县,1918年创建松下电器,1979年6月第一次访问中国,1989年去世。双画面电视机、高速传真机、录像机、立体声唱机、微波炉……1978年10月,访日的邓小平专程参观了松下电器的产品展览室,阅历丰富的这位领导人仍被琳琅满目的现代化产品深深吸引并震撼了。在上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全世界都在关注一件大事,那就是日本经济的迅速崛起。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在国际市场上,出自日本的电子产品风靡一时、举世无敌。日本企业的强势进逼,让曾经不可一世的很多美国企业绝望得几乎跳海。这对当时刚刚恢复元气的中国,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刺激和触动。于是,有“经营之神”美誉的松下幸之助,1979年6月被邓小平亲自请到了中国。中国领导人谦虚和诚恳,引发了以松下为首的一轮日本公司投资中国的热潮。从此,日本商品如潮水般涌向中国。松下幸之助所提倡的“做企业就是在做人”的思想和团结一致、奋斗向上等精神,对中国企业界无异于醍醐灌顶;质量、人才、经营,则让中国企业家们第一次看清了一个成型的现代化企业所必备的要素;更为重要的是,松下幸之助等日本企业家的作为,让中国企业家们深刻体会到,原来经济对一个国家的振兴,比政治和军事手段更为有效和直接,这激发了很多中国企业家们“产业报国”的崇高理想。在松下幸之助第一次来中国的那一年,首钢厂长周冠五正在向各级政府力争更多的企业自主权,香港商人霍英东在广州开始筹建中国第一家五星级宾馆——白天鹅宾馆,转业军人袁庚正在游说中央领导人设立蛇口经济特区,而“傻子瓜子大王”年广久则引发了全社会的雇工大讨论。3、李·艾柯卡亏损企业标杆1924年10月出生于美国,1946年8月进入福特汽车公司,1970年升为公司总裁,1978年被亨利·福特二世解雇后加入克莱斯勒公司。1985年出版《艾柯卡自传》,不久即被译成中文。不准在车间随地大小便!”1984年,35岁的张瑞敏被派到青岛一家濒临倒闭的电器厂当厂长,面对秩序混乱、纪律松散的工厂,他苦无良策,于是草拟了13项规矩贴在工厂墙上。不久后,一本叫《艾柯卡自传》的书从美国飘洋过海来到中国,张瑞敏如获至宝——因为艾柯卡当初面对的克莱斯勒公司,和他自己的企业是多么的相似啊!艾柯卡担任福特汽车公司总裁期间,为公司创下了空前的汽车销售纪录。来到濒临破产的克莱斯勒公司后,又在短短的6年后,创下了24亿美元的盈利纪录,比克莱斯勒此前60年利润总和还要多。艾柯卡因此成为美国人心目中的英雄,《时代》周刊如此赞誉他:“他说一句话,全美国都洗耳恭听。1984年被称为“中国公司元年”,柳传志、王石、李经纬、潘宁、张瑞敏、史玉柱、段永平、赵新先、李东生等后来闻名全国的企业家们,几乎全都在这一年开始创业。而第二次从监狱里出来的牟其中,更是在短短时间内开了一大堆公司。他们满腔热情、却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管理一个企业?而像倪润峰、汪海、张瑞敏这样的国企领导人,对破败亏损的工厂更是一筹莫展。有“扭亏之神”、“白衣骑士”等美誉的艾柯卡,对当时深陷亏损泥潭的中国企业家们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艾柯卡虽然一直没来过中国,但他的自传对中国企业界产生了持续而深远的影响,成为继松下幸之助之后的又一个商业偶像。4、杰克·韦尔奇推行“数一数二”战略1935年11月生于美国萨兰姆市,1960年加入通用电气,1981年4月成为通用电气公司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1992年第一次来中国,2001年9月退休。我看到的中国企业家大都像是在演戏。1999年9月,从上海参加财富年会回到美国后,杰克·韦尔奇这样对记者说。当时顶着“全球第一CEO”帽子的韦尔奇,自然难以理解中国企业们对跻身于世界500强那种宗教般的情怀。1981年,年轻、急躁、有点口气的韦尔奇,被意外地推到了CEO的宝座。面对困境重重的GE,韦尔奇坚定不移地推行他的“数一数二”战略,对企业屡屡进行并购重组。在他执掌GE的20年时间里,共完成993次兼并,使公司销售额从250亿美元攀升到1110亿美元。1991年,韦尔奇第一次来到中国时,大家都还陶醉在牟其中创造的“罐头换飞机”的神话当中,没有几个人理会他。但1999年和2004年韦尔奇再次来到中国时,已经是“天下无人不识君”,受到了中国企业家群体最大热情的欢迎与膜拜。2004年,海尔正在积极推进全球化战略,联想收购了IBM公司PC业务,TCL收购了法国的施耐德……他们迫切地需要向韦尔奇讨教多元化的“秘方”。收益最大的恐怕是大型国企领导人,因为他们的企业面临的问题正是与当初韦尔奇执掌GE时碰到的问题相似。21世纪初,中国的国企经过“抓大放小”、兼并重组后,已经变成一头头巨型猛兽,并将在几年后发出可怕的威力。
章见文2019-11-05 22: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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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元元年,也称公历纪年,或和基督纪年。它以相传的耶稣基督诞生年即公元元年作为历史算起,在中国这一年正好是西汉平帝元始元年。基督纪元就是以基督教所信奉的救世主耶稣降生的年份为起点,按照顺序计算年代的一种纪年方法。由于这种纪年法简便而统一,给历史记述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因而广为世界各国所采纳,我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也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年代,只是以“公元”称之。扩展资料公元元年的中国大事件:1、王莽指示益州以“越裳氏”名义献黑、白雉,以为祥瑞,乃加莽“安汉公”。2、王莽上书使孔光任太师、王舜为太保,甄丰封爵广阳侯、官封少傅,甄邯封爵承阳侯,四人皆为四辅。3、西汉刘开明为东平王;刘成都为中山王;封汉宣帝的曾孙刘信等三十六人都为列侯;又赐太仆王恽等二十五人关内侯。4、王莽下令让诸侯王公等的爵位可由近亲继承,又发退休官员原俸禄三分之一的退休金等,大施政策恩惠天下。5、在王莽的运作下,太皇太后王政君下诏说除了封爵之事全权托付给王莽,王莽权力比拟皇帝。6、六月二十日,封周公旦后人公孙相如为褒鲁侯,封孔子后人孔均为褒成侯,追谥孔子为褒成宣尼公。7、王政君诏令天下已定罪的女徒都释放归家,每月出钱三百,雇人代役。1年。
    赵颖辉2019-11-05 23:02:39
  • 2019年8月7日-也因此,1995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商业元年。在此之前,中国曾经与Internet...1995年是中国创业浪潮的一个重要年份,这一年前后下海的人被称为。
    齐明珠2019-11-05 22:20:02
  • 2019年被称为“中国民间公益元年”。
    黄生香2019-11-05 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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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富管理角度看,家族信托和家族办公室是海外市场较为成熟和普遍的财务解决手段。对于财富积累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的国内企业家和富裕人士来说,这些方式也是值得借鉴的财富传承方法。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的财富管理市场上,也已经有部分私人银行部门和信托公司开始进入这一领域。家族信托:架构家族永续传承从功能来看,家族信托有众多的优势,归纳下来最主要和常见的功能为以下四种:1.资产保护,并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并按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期间终止或到期时,将剩余资产交付给信托受益人。三、表决权信托。表决权信托,是指股东根据表决权信托中的约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以不可撤销的方法,将其持有股份上的表决权或与之相关的权利,转让给另一或多位受托人、股东或股东指定的人享有受益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家族成员可通过表决权信托在家族财富传承的过程中继续拥有其企业的股份控制权,同时把经营权和决策权转移给外部,获得外部关键的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同时分享控制权收益。表决权信托的本质在于对公司控制权的集中和争夺。在家族财富传承中,控股股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灵活运用表决权信托来实现自己控制家族企业的目的。四、离岸信托。离岸信托,是指在离岸属地成立的信托。由于不同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或法律条文有相对宽松或特别的政策,因此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离岸信托一般创立在财产授予人的注册成立地以外的司法权区;同时由于避税地在税收上能够给予受益人更多的优惠,大多数的离岸信托都建立在避税地。家族办公室:家族的财富管家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被认为是现代家族办公室的先驱,当时便有富裕的商人试图管理自己的财富。而一些瑞士私人银行在18及19世纪刚刚发展起来时,模式也类似于家族办公室。直至19世纪,工业革命的到来缔造了许多庞大的财富帝国,现代家族办公室的模式才真正在美国成熟起来。根据沃顿商学院的研究显示,家族办公室在管理家族投资组合、引导他们的慈善活动以及家族财富的保值和增值等方面,均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在金融危机后,越来越多的富有家族不再选择由大规模的全球性银行为他们服务,改为转向寻求家族理财室的协助。由此可见量身定做的资产管理方案,对高净值家族似乎更具吸引力。目前,全世界大约有1000家运营中的单一家族办公室,服务对象为资产不少于1亿美元的富有家族。其中半数以上的单一家族办公室为财富超过10亿美元的家族提供理财服务。像是洛克菲勒、卡内基Carnegie和杜邦DuPont等家族均拥有自己的家族办公室。而国内的家族办公室雏形早期多为与所服务家族组建合资公司的形态,目前多家私行、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均已开始积极地结合专业投资管理,法律服务及税务筹划团队以多家族办公室形态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中国式家族办公室相关服务,目前约有40-50家,但在家族办公室业务相当纯熟的美国拥有高达2500-3000家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着约1.2万亿美元资产。而中国目前A股2470家上市公司中属于家族企业的有747家,但已经交棒给第二代的仅75家,因此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与空间。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不是认定的。
非居民是指:按照国内税收法律规定或税收协定不属于中国税收的纳税人(含非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个人)。
按照上述定义是不需要申请的。如果这个公司不是依照大陆法律设立的大致都是非居民企业。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对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被认定为居民企业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于2011年7月27日发布,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1、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中资企业)是指有中国内地企业或者企业集团作为主要控股投资者,在中国内地以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成立的企业。
2、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以下简称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是指因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而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
3、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调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并在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企业说的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款项时,依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4、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企业的实施管理机构所在地与境内主要控股投资者所在地一致的,其主管税务机关为境内主要控股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5、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与境内主要控股投资者所在地不一致的,其主管税务机关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国税局主管机关;经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企业也可以选择境内主要控股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为其主管税务机关。
6、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存在多个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其主管税务机关由相关税务机关报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确定。
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层报税务总局批准。
银监会的工作职责有: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九、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十一、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十二、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十三、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十四、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十五、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对投资者的资格有要求,并没有规定境内境外资本,但一般信托公司的合同上会有限制境外投资者的要求: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 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