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有效期一般是多少年谢谢

章贤明 2019-11-05 2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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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每次办理身份证的有效日期都是不一样的。它是以你到派出所申请办理的那天起算,有效期有5年,10年,和20年及长期。未满16周岁的有效期是5年,16至25周岁的是10年,25岁至45岁是20年,年满45周岁办理的都是长期的了。
龚峻梅2019-11-05 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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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身份证分为以年限。一、五年期。二、十年期。三、二十年期。四、长期。所以根据年龄分为以上四个有效年限。
    赖鹏华2019-11-15 03:36:31
  •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四种。1、16岁以下的,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居民身份证;2、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10年的居民身份证;3、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20年的居民身份证;4、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证件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起计算。例如:某人1949年9月20日出生,1984年35周岁时申领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为1984年12月31日,他属于26至45周岁这一年龄段,证件有效期限属于20年这一档次,到2004年12月30日有效期满。扩展资料:1、居民身份证号码,正确、正式的称谓应该是“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2、出生日期码表示编码对象出生的年、月、日,按GB/T7408的规定执行,年、月、日代码之间不用分隔符。3、顺序码表示在同一地址码所标识的区域范围内,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编定的顺序号,顺序码的奇数分配给男性,偶数分配给女性。居民身份证号码。
    赵香枝2019-11-05 23:02:19
  •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根据你的年龄计算一下。
    连丽花2019-11-05 22:05:37
  • 1.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2.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3.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4.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5.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辛培成2019-11-05 22:02:27

相关问答

最长2年。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扩展资料: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本文认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存在约定为主,法定为辅的内容。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我们认为”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已经对当事人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给予了强制界定。2、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我国的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仅有司法解释作支撑。因此,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就适用司法解释。3、对支付标准仅有司法解释,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
  • 从这两个概念的本源上来说,信托和基金是独立但有交集的两个概念。
    信托是一种法律安排,在这种法律安排下,你(委托人)把财产所有权交给别人(受托人),他运营这个财产,并把运营收益交给你指定的人(受益人)。至于受托人如何运营,取决于信托所依据的法律,以及信托法律文件里的约定。
    而基金是一种投资安排,也就是说一群人(可以是少数几个人,也可以是不特定公众)把钱以一定形式放在一起,按照一定方式去投资并享受收益。这里的“一定形式”有多种选择,可能是公司,可能是合伙企业,也有可能是信托。
  • 由上述分析可见,信托和基金的交集就是,投资者(信托的委托人)把钱集中起来,通过信托法律安排交给信托公司(信托的受托人)投资运营,投资收益根据比例分配回投资者本人(信托的受益人)。这种为了投资的信托安排通常称为“单位信托”。
  • 在上述交集之外,信托(传统上,在国外而言)还可以起到投资之外的其他目的,比如家族财产传承、晚辈生活资金提供(著名例子之一是希特勒在奥地利学习美术期间,生活费用来自家族某位长辈设立的信托)、某些情况下的避税等。
    而基金除了信托模式,国际上常见的还包括公司形式(即钱全部投到xxx投资公司里,投资者是xxx投资公司股东,根据所持股权的等级与份额享受投资回报)、合伙形式(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用的比较多)等。
  • 具体回到中国。目前我国信托立法相对初级,且主要针对的是单位信托。前几年市场大热时,国内的信托公司主要关注的也是这一块。出于投资者保护的目的,我国信托立法对单位信托投资人设立了很高的门槛。
    而对于基金来说,目前国内法律的情况是,私募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式(但实际有待公司立法的更新)、合伙式等;公募基金目前基本都是信托型/契约型,但一直有声音希望引进公司型等其他组织形式。
  • 据个人了解,目前虽然国内信托公司也有家庭信托(即第3点提到的其他信托)业务,但业务门槛非常高,而且实际业务量也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