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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如果委托人认为委托书事项不能再进行下去,即使委托期限没有到期,也可以发表书面申明提前终止。
齐春峰2019-11-05 2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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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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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曾见过,我们常写“一审终结”“二审终结”“执行终结”。2但是,和委托人的约定优先于法定。
黄石健2019-11-08 17: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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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主自己来收了房租,写了收条,租房人就不用再付钱给委托人。其他的经济纠纷是房主和其委托人之间的事,不管他委托书有没有到期。除非在租房协议上写明,房租只能交给委托人,你才并不能交给房主。
龙定超2019-11-05 23: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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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看是什么情形的委托书。如果以完成具体事项的委托,结束后就无效了。
赵颖茹2019-11-05 22: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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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事后追认,也是允许。1、委托书是有期限的,一般是代理人代理委托事务结束,或委托人明确写明委托期限。见: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2、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3、如果委托人公司不存在了,委托关系一般是自动终止,但是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合同法411、412条。3、委托书的有效期:看委托书内容,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一般委托书表明有效期会是两年,或者是三年。
龚尚芝2019-11-05 22: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