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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转让缴纳的百分之二十是个人所得税不是遗产税,中国没有遗产税,满五年唯一的房产可以免征。如果你的外婆还有别的房子,原则上是不能免征的,个税只收一次,因此不会重复征收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只征收一次个人所得税。继承的房产属于二手房,若再出售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二手房转让个税计算方法进行个税的缴纳。缴纳方法如下:二手房转让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X20%。其中相关的合理费用指的是: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需要注意的是还有两点:1、转让二手房时,如果转让者不能提供房产原来的登记价格的情况下,所需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税额为二手房的转让交易总额的1%,即二手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二手房的转让交易总额X1%;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如果所出售的二手房满足自用五年以上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的条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房屋遗产税的征收:一、公证继承: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1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缴纳公证费2%;2、房屋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3、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4、领取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二、房权变更:1、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2、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三、对外售房过户:1、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过户材料,按程序测绘、评估,缴纳税费;2、缴纳个税及其他税;3、在税务部门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卖方缴纳;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四、房管部门缴费: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缴纳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领取房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税。
车小霞2019-11-05 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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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从近年来遗产和赠与税的国际发展趋势看,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在调节贫富差距的同时,可能会对一国的经济特别是国外资本流入和国内资本流出产生一定的影响,是否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已逐步成为国家、地区间税收竞争、吸引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部分开征遗产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出现了取消或弱化该税种的趋势。扩展资料:遗产税是一个历史较长的税种,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和地区开征了遗产税。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一直在认真研究相关问题,收集、梳理了部分国家和地区遗产税通行做法,并积极关注相关国家税制发展趋势。从研究情况看,遗产税具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征税范围复杂。遗产形态多种多样,既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也包括银行存款、现金、股票、证券、古玩、字画、珠宝等动产,还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开征遗产税需要全面、准确掌握居民财产信息,以及遗赠、继承等具体情况。二是征管程序复杂。遗产税需要对各类财产进行合理估价,需要大量专业人员从事相关估价工作,征管中极易产生争议,争议解决程序通常也较为复杂。三是征管配套条件要求高。开征遗产税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征管条件,如不同政府部门的紧密配合、对拒不缴税的纳税人在法律中做出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制度安排等。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提案答复的函 。
连一飞2019-11-05 23: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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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需要在公证处缴纳继承额的2%的公证费26000元。父母现在把名下房产赠与给你,在公证处需要缴纳2%的公证费26000元,办理产权证时要缴纳4%的赠与税52000元,受赠获取的房产你将来要处置时需要缴纳20%的个税,所以不建议你这样办。最省钱也对你最有利的办法是父母把房产过户给你,是否产生个税、营业税要看房产证是否满5年,是否父母名下唯一一套生活用房,作为买方你按规定缴纳购房契税即可。扩展资料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房产过户。
齐旭明2019-11-05 2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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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没有遗产税的立法,所以是不开征遗产税的。在我国继承遗产时,假如是动产的,对房屋过户时征收过户所需费用,不征收遗产税。2019年2月5日,中国中央国务院同意并转发《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第四部分第15条,明确表明: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一直以来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委托,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承担的《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举行中期成果发布会。研究称,我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的条件,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国务院此前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曾要求,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北师大《报告》部分摘要:1、我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的条件,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2、遗产税开征后将年收入2000亿元。3、贫富差距将逐年缩小。 遗产税条例草案2004年9月21日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第二条本条例规定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第三条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依照下列顺序确定:有遗嘱执行人的,为遗嘱执行人;无遗嘱执行人的,为继承人及受赠人;无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及受赠人的,为依法选定的遗产管理人。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纳税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履行。第四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遗产,免纳遗产税。第五条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种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须自动申请补税;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四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遗产税和遗产;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和其他遗产。 第六条下列各项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被继承人丧葬费用;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被继承人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常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地无国籍人,不适用本条五至七项规定的扣除项目;本条一至四项规定的扣除项目,也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为限。第七条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第八条遗产税的计税依据为应征税遗产净额。应征税遗产净额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的遗产总额,扣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项目并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免征额后的余额。第九条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第十条遗产税的免征额及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第十一条遗产税依照本条例所附的《遗产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征收。第十二条遗产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遗产以外国货币计价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遗产税。第十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财产与境外的财产,按被继承人死亡时财产的所在地划分。第十四条本条例所称的财产所在地按下列原则确认:不动产以及附于不动产的权利,按不动产所在地确认;车辆、船舶及航空器,按其使用证照发放机关所在地确认;除著作权以外的知识产权,按其登记机关所在地确认。但著作权按其所有人的经常居住地确认;债权,以债务人经常居位地或营业所在地为准;各种股票、公司债券,以其发行机关报所在地为准;其他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以其行政管辖权所在地或营业所在地为准;除上述财产以外的动产,以其所有人的经常居位地为准。第十五条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第十六条遗产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现时计算征收。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有价可依的,按所列价格计算;无价可依或申报明显低于正常价的,按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评估价值计算。赠与财产在赠与时有价可依的,按所列价格计算;无孔不入价可依或申报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价的,按赠与时的评估价值计算。财产价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须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第十七条境外财产依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已缴纳的遗产税,允许在应征遗产税税额中抵扣,且抵扣额不得超过依本条例规定计算中心应征税额。如抵扣额低于依本条例规定计算的应征税额的,应补缴其差额部分的税款。第十八条遗产税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没有户籍的,由被继承人居位地或财产所在地主管部门。第十九条被继承人死亡时遗有财产的,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早二个月内,依前条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遗产税纳税申报。第二十条主管税务机关应于接到遗产税纳税申报表之日起二个月内对遗产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应征税遗产净额及计算。
赵颖虹2019-11-05 2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