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刚性兑付就是不承诺保本保收益吗?

梅铁生 2019-11-05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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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的角度说,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其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合同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法律关系,这就决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如果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业务作出保本保收益的承诺,那么,这笔业务的性质以及合同双方的关系就发生了改变,从理财变成了存款。以理财之名,行存款之实,是一种典型的监管套利,就不能再按照表外理财业务来认定,而应遵循存款业务的规则,包括缴纳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基金等。从“理”的角度说,打破刚性兑付的原因在于它会扰乱市场纪律,加剧道德风险,抬高无风险利率。资产管理业务处于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之外,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常常脱离监管视线,而刚性兑付却使金融机构背负了偿付义务,从而为系统性风险埋下隐患。此外,金融业的基本原则是风险与收益成正比,但在刚性兑付条件下,那些高收益的产品由于保本承诺,同样达到低风险,这就使收益与风险出现背离,抬高无风险收益率,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资金成本,减少了实业发展的资金可获得性。从“情”的角度说,主要是指情感、情绪这样一些因素。对消费者来说,刚性兑付看似“有利”,约定的收益如果不能兑付,则意味着损失,这些因素可能成为打破刚性兑付的阻力。要让打破刚性兑付真正落实、避免“执行难”,就需要让广大金融消费者心理上接受打破刚性兑付的事实,即使因此带来利益损失,也依然能“情绪稳定”。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就要澄清一些模糊认识。
龚小芹2019-11-05 2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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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报道,在征求意见稿发布5个多月后,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将打破刚性兑付,促进提升银行理财质量。报道称,在以往的资管行业中,刚兑较为普遍,造成的结果就是:对于存款性金融机构而言,表外理财成为了商业银行的实际负债,而该部分的信用派生能力无限制扩大,由于不计入广义货币之中,监管当局又无法对其风险进行准确把握,带来了风险隐患。此次资管新规的核心就是打破刚兑。关于刚兑的认定情形,新规明确包括“违反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委托其他机构代偿”等。在打破刚兑后,资管产品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分析人士表示,长期来看,随着投资管理能力的提升和金融服务的精细化,以及投资者的不断成熟,资管行业的未来是值得期待的,只是要经历目前的调整期。文章来源:央广网。
    赵风香2019-11-05 23:02:49
  • 这个应该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因为银行理财打破刚性兑付是硬性要求,就算是银行也没有办法,作为投资者来说显然也只能认清这一趋势,并做好相应准备。虽然现在银行保本理财还没有完全消失,但要来的终究还是要来的,而且也用不了多久。不过,银行理财不再保本是否意味着银行理财不再安全,又需另当别论。怎么判定银行理财是否安全?一般来说,理财产品的安全要看的是资金安全还是本金安全。资金安全主要看的是理财产品到期后能不能按期兑付,即会不会违约。如果不能按期兑付,就算收益再高也没什么用。从这方面来说,银行理财即便不再保本,但资金还是安全的,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听说过哪家银行的理财产品出现过违约的情况。当然,如果只是银行代销的其他机构的理财产品,还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而本金安全,就主要是看买了理财产品之后会不会亏钱。从理论上来看,银行的保本理财具有保本承诺,所以一般本金是不会出现亏损的。在银行理财不再承诺保本之后,显然就存在了亏损的可能,所以投资者的担心也不无道理。不过从实际来看,即使银行理财不再保本,也并不意味着银行理财的本金就不安全了。
    龙宇锋2019-11-05 22:06:21
  • 现在,根据监管要求,都没有承诺保本保息的,包括现在去银行买理财也一样,银行也不再承诺保本保息了,监管的趋势就是要打破刚性兑付。从实际运营情况看,网金社已经安全运营3年多的时间了,而且所有到期的产品都是根据预期收益率兑付的。我觉得还是可以信任的。
    米大丽2019-11-05 22:03:11

相关问答

目前,《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对投资者的资格有要求,并没有规定境内境外资本,但一般信托公司的合同上会有限制境外投资者的要求: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 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