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计算机犯罪的案例

黄炳羽 2019-11-05 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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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科技的变化,计算机网络也广为流行,家家户户都在用着计算机网络,但计算机网络究竟是利大还是弊大?这个问题引起了一些小学生和家长的反应,而卧今天,就是要说说自己的观点。我自己认为,计算机弊大。记得那时候,我家有了第一台计算机。我会经常上网,查找资料,还可以利用qq和远方亲人视屏聊天,利用qq邮箱和亲人通信,还会在网上购物,方便而快捷。我还会经常玩玩小游戏,舒缓学习疲劳。不会变成“书呆子”。但是,现在,父母已经控制我的上网时间了。因为我自从迷上电脑,一天就会上网五六个小时,导致视力下降。而且我会经常玩游戏,许多游戏经常会要求玩家充钱,而且有些游戏里的信息,会导致我们走上犯罪道路,荒废学业。现在,我就要对你们说说我与网络的一件使我难忘的事。那一次,爸爸妈妈外出旅行2天,而这两天,我除了吃饭睡觉时间,都坐在电脑前,打着游戏,那时候的我已经被游戏迷住了,如果让我突然从游戏里出来,真有些困难。这个游戏是升级游戏,还是无止境的级,这导致我升了一级又想升一级,就这样,我在网络的世界里无法自拔,甚至我还充了10元钱给这游戏,让它加速升级。在爸爸妈妈发现我的过度行为后,对我的上网时间严格限制,才让我从游戏中自拔。这就是我与网络的故事,大家要记住:上网可以帮助你,但也可以毁灭你,应该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不能让网络这个陷阱把你牢牢抓住。
贾鹤鹏2019-11-05 22: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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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这种例子比比皆是比如有人通过互联网攻击网上银行非法获取大量金钱,这种犯罪现在很多,而且几乎没什么成本。但是如果暴力抢劫银行的话,那成本就很高了哈。
    龙庆云2019-11-05 22:05:43

相关问答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多数与犯罪数额有关。针对不同数额,其立案标准是不同的。另外,不同省市对部分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规定的也是不同。最新的经济犯罪立案标准如下: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应予立案追诉。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有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的相关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