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儿童信托基金的好处有哪些?

龚家栋 2019-11-05 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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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信托基金有什么好处:
与市场上的交易信托产品不同,儿童信托基金具有的特点都体现在对财富的保值方面,具体特色如下:
1、资产保护
儿童信托基金能有效的对资产进行保护,信托账户内的资金不受债务、破产影响,就算家道中落,孩子在成年之后依旧能享用信托基金中的资产,能够帮助家庭扶持孩子的成长。
2、无需缴税
很多富商喜欢把留给后代的资产先设立成信托,原因则是信托产品具有合理的避税功效,目前国家对于信托获得的收益是否要缴税还没有明确规定,而且信托机构在进行托管时是不会代扣代缴的。
3、合理分配
在一些豪门之中,儿女为了争夺遗产而反目的事件并不少见,为此,信托基金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在制定儿童信托基金的时候,就能够将每笔资产按照统计数额来合理分配,如果家庭中存在多个儿童,这笔信托将会有效的对财产进行保管,等到合适的时机再按要求分配给孩子,避免了手足相残的事情发生。
黄睦凯2019-11-05 22: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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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处:资产保护。儿童信托基金能有效的对资产进行保护,信托账户内的资金不受债务、破产影响,就算家道中落,孩子在成年之后依旧能享用信托基金中的资产,能够帮助家庭扶持孩子的成长。
    biransong2019-11-12 22:00:40
  • 好处:合理分配。 在一些豪门之中,儿女为了争夺遗产而反目的事件并不少见,为此,信托基金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在制定儿童信托基金的时候,就能够将每笔资产按照统计数额来合理分配,如果家庭中存在多个儿童,这笔信托将会有效的对财产进行保管,等到合适的时机再按要求分配给孩子,避免了手足相残的事情发生。
    abianye2019-11-12 22:00:40
  • 好处:无需缴税。
    贾鹏龙2019-11-05 23:00:40

相关问答

李嘉诚艰辛与成功的创业经历李嘉诚统领长江实业、和黄集团、香港电灯、长江基建等集团公司,全球华人首富,全世界华人最成功的企业家。十四岁投身商界,22岁正式创业,半个世纪的奋斗始终以"超越"为主题:从超越平凡起跑;为超越对手努力;达到巅峰,超越巅峰;实现自我,超越自我,于是世人称之为"超人"。李嘉诚不仅是创业精英、商界巨头,而且在其创业发展路上,并购多家公司。可以说,李创业之路就是一条并购之路,其创业和壮大与兼并和收购其它公司企业分不开。李嘉诚的并购之路同其人生经历、创业经历一样倍受世人关注。艰辛与成功的创业经历1928年7月29日,李嘉诚先生诞生于广东省潮州潮安县。1940年,随父母到香港定居。1943年冬其父辞世,至此少年李嘉诚开始了学徒、工人、塑胶厂推销员的生活。1948年,20岁的他就开始在新蒲岗担任了一家塑胶厂的业务经理、总经理。1950年,在筲箕湾创立了长江塑胶厂。1957年,在北角创立了长江工业有限公司,发展塑胶花、玩具生产等。1958年,1960年先后在北角、柴湾建造了两座工业大厦。1972年9月31日,李嘉诚创建了长江实业有限公司,11月1日,"长实"股票在香港证券交易所、远东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相继在伦敦挂牌上市。1974年5月,与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联组恰东财务有限公司。1985年5月15日,李嘉诚出任汇丰银行董事局非执行副董事长。1986年,长实集团名列香港十大财团首富,李嘉诚旗下四大公司上市值占香港上市总值13.57%。1990年4月7日,李嘉诚旗下的"和黄"与"中信"、英国大东电报局合作投资的"亚洲卫星一号",由中国"长征3号"运载火箭,成功地送入东南亚上空的同步轨道。到1991年间,"长实"系财团已发展成为有重要国际地位和重大影响的跨国多元化企业集团,拥有1200多亿港元资产,比1986年增加两倍半。附件1940年日军侵华,李嘉诚随父母从家乡潮州逃难到香港,当时他才14岁。李嘉诚的父亲本为教师,到香港后一时找不到工作,举家投靠家境颇为富裕的舅父庄静庵。可是不久父亲就患上了严重的肺病,临终时,他没有交代什么遗言,反而问李嘉诚有什么愿望。李嘉诚当即承诺:“日后一定会令家人有好日子过。父亲病逝后,作为长子的李嘉诚为养家糊口放弃学业,去一家钟表公司打工,之后又到一家塑胶厂当推销员。李嘉诚深知,要想成为一个出色的推销员,首要是勤奋,其次是头脑灵活。在日后的推销生涯中,李嘉诚便充分发挥了这等“窍门”。当其他同事每天只工作8小时的时候,李嘉诚就工作16个小时,天天如是。李嘉诚对“打工”的看法是:“对自己的分内工作,我绝对全情投入。从不把它视为赚钱糊口,向老板交差了事,而是将之当作是自己的事业。就这样,李嘉诚只花了一年时间,业绩便超越其他六位同事,成为全厂营业额最高的推销员。他当时的销售成绩,是第二名的7倍。18岁的他受到老板的赏识,被擢升为部门经理。一年后,他当上了销售公司总经理。李嘉诚的快速擢升还有一段插曲:他在厂里当销售员时,再忙也要到夜校进修。他在会考合格后打算去读大学,老板为挽留这个人才,便索性把他提升到总经理的岗位上了。长江”最初的风波经过这短短一役,李嘉诚开始估量自己的实力,他相信若自立门户,成绩可能更好。1950年,22岁的李嘉诚终于辞去总经理一职,尝试创业。当时,李嘉诚的资金十分有限,两年多来的积蓄仅有7000港元,实不足以设厂。他向叔父李奕及堂弟李澍霖借了4万多元,再加上自己的积蓄,总共五万余港元资本,在港岛的皇后大道西,开设了一家生产塑胶玩具及家庭用品的工厂,并取荀子《劝学篇》中“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之意,将厂名定为“长江”。起初,李嘉诚只知不停地接订单及出货,忽略了质量控制,致使产品愈来愈粗劣。结果不是延误了交货时间,就是引起退货并要赔偿,工厂收入顿时急跌。加上原料商纷纷上门要求结账还钱,银行又不断催还贷款,“长江”被逼到破产的边缘。这使李嘉诚明白自己实在是操之过急,低估了当老板的风险。如何才能挽救绝境中的长江塑胶厂?李嘉诚靠的还是“信义”二字——与客户有信,与员工有义。他召集员工大会,坦言自己在经营上的失误,衷心向留在厂里的所有员工道歉,同时还保证,一旦工厂可以度过这段非常时期,随时欢迎被辞退的工人回来上班。之后,李嘉诚穿梭于众多银行、原料供应商及客户之间,逐一赔罪道歉,请求他们放宽还款期限,同时拼尽全力,为货品找寻客户,用蚀本价将次货出售,筹钱来购买塑胶材料和添置生产机器。到1955年,高筑的债台终于拆掉,业务渐入佳境,没多久还开设了分厂。1957年初的一天,李嘉诚阅读新一期的英文版《塑胶》杂志,偶然看到一小段消息,说意大利一家公司利用塑胶原料制造塑胶花,全面倾销欧美市常这给了李嘉诚很大灵感。他敏锐地意识到,这类价廉物美的装饰品有着极大的市场潜力,而香港有大量廉价勤快的劳工正好用来从事塑胶花生产。他预测塑胶花也会在香港流行。李嘉诚抓紧时机,亲自带人赴意大利的塑胶厂去“学艺”,在引入塑胶花生产技术的同时,还特意引入外国的管理方法。返港后,他把“长江塑胶厂”改名为“长江工业有限公司”,积极扩充厂房,争取海外买家的合约。在“长江”的客户中,有个美籍犹太人马素曾订了一批塑胶产品,打算运到美国销售,后来不知何故临时取消合同。李嘉诚并没有要求赔偿,他对马素说:“日后若有其他生意,我们还可以建立更好的关系。马素深感这位宽厚的年轻的创业者,是个可做大事的人,于是不断向美国的行家推销“长江”的产品。自此,美洲订单如雪片般飞来。李嘉诚由此进一步感悟“吃亏是福”的道理。投资房地产业创业五年后,“长江”逐渐成为全世界数一数二的大型塑胶花厂。李嘉诚被行内人士冠以“塑胶花大王”的雅号。而李嘉诚租用的那所厂房的业主也趁机把租金大幅度提高,这反而促成了李嘉诚自建物业的决心。1958年,他投得北角英皇道的地皮,兴建一幢十二层高的工业大厦,留下数层自用,把其余的单位出租。大厦落成后,香港物业价格随即大升。李嘉诚发觉房地产大有可为,于是开始部署把资金投放到地产市场。60年代中期,香港的房地产经历一场狂炒后,一落千丈。李嘉诚独具慧眼,认为土地价格将会有再度回升的一天,决定实行“人弃我缺的策略,用低价大量收购地皮和旧楼,在观塘、柴湾及黄竹坑等地兴建工厂大厦,全部用来出租。不出三年,果然风暴平息,大批当年离港的商家纷纷回流,房产价格随即急涨。李嘉诚趁机将廉价收购来的房产高价抛售获利,并转购具有发展潜力的楼宇及地皮。这次他的策略是只买不卖,全都用来兴建楼宇。70年代初,他已拥有楼宇面积共达630万平方英尺,出租物业超过35万平方英尺,每年单是收租,已达400万港元。1971年6月,李嘉诚正式成立了负责地产业务的“长江置业有限公司”。在“长置”成立大会上,他为日后定下的目标,是超越号称香港“地产业王”的“置地”。置地公司由英国商人保罗·遮打,跟当时“怡和洋行”的香港负责人祈士域联手创立,号称全亚洲最大的发展商,也是全港最大的商业机构。1972年7月,李嘉诚把“长置”易名为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这年11月,“长实”在香港挂牌,在市面公开发售。长实”在香港准备上市期间,李嘉诚遇到不少障碍。在那困难的时刻,他都得到夫人庄月明的鼓励。庄月明是他的表妹,比他小四岁,两人可说是青梅竹马。庄月明的父亲庄静庵是香港著名的钟表商,拥有老字号中南表行。庄月明从香港大学毕业后,曾到日本明治大学深造。1965年事业有成的李嘉诚跟庄月明成婚。长实”在地产业屡出大手笔。先是拿出6000多万元资金购买物业及地皮,并积极兴建高级住宅与商业楼宇。到1967年,又动用2.3亿港元,买入美资集团、希尔顿酒店及凯悦酒店,开创了华资在港吞并外资机构的先河。而李嘉诚历时两年半之久,全面进军“和黄”的整个过程直如“蛇吞大象”,实为香港开埠以来华资收购英资的经典之作。和黄”是老牌和记洋行及黄埔船坞的合作品。到1980年,“长实”终于持有“和黄”超过百分之四十的股票,李嘉诚当上了“和黄”董事会主席。至此,李嘉诚坐上了香港华资地产龙头的位置,“李超人”的绰号不胫而走。树大招风2000年10月25日,欧洲议会发表报告,点名指责以李嘉诚为首的李氏家族生意,在香港市场占有率太高,可能对香港经济造成支配性影响,甚至会出现垄断情况。报告又关注李嘉诚两名儿子在若干的上市及收购事件中,获得有关当局的优惠,而这种不公平的特权,将不利于外国商人在香港投资。报告声称:“这个家族的业务共占香港股票市场资本估值约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当中包括的行业有电话、移动电话、电力、超级市场及地产等等。报告中还提到,2000年初,李嘉诚次子李泽楷夺得香港最大电讯公司——“香港电讯”的控制权后,香港不少传媒均关注李氏家族日渐增大的影响力。还有未经公开招标的“数码港”,以及tom.com在创业板上市时获多项豁免条件,这些事件都惹来很多争议。报告更认为,香港有需要引入公平竞争法防止垄断。李嘉诚纵横欧亚多年,从未被国际间如此高调抨击,故对欧洲议会的报告,立即作出回应,通过旗下的长实集团发表声明反驳,指出该报告不但计算错误,且指李氏家族影响力巨大的评论更属谬误。长实”发言人称,李嘉诚名下四间公司市值,只占港股市值一成半,连同次子李泽楷的“电讯盈科”,五间公司占股市总市值也不足一成八。香港联交所行政总裁霍广文亦驳斥有关报告,指tom.com在创业板获豁免部分上市条件,当时只是属于弹性安排,非李氏家族享有特权。他更指称,芬兰、加拿大等地也有个别公司在整体上市公司市值中占了颇大比重,不明白为何欧洲议会的报告只提及香港而不提其他地方。港府也强烈否认在“数码港”事件或tom.com上市事件上对李家有任何偏袒。至于市场占有率高是否即等于垄断?身兼港府公平竞争委员会成员的浸会大学经济系教授曾满基指出,高市场占有率不代表一定有垄断。垄断是取决于公司的行为,如业内公司实施限制性行为,共同定价或限制供应等。正当各界争议不休时,事情只相隔一天,李嘉诚再被欧洲委员会警告,指“和黄国际港口”在1999年收购鹿特丹欧洲组合码头时,可能违反欧盟竞争法,并强调如果被裁定属实,有关合并的交易可能要被取消,“和黄”更要面对罚款。据悉,欧委会所持的理由,是这个商业计划未被知会,这宗交易可能违反合并条例。欧委会追查一宗未被通知的商业合并计划,这种情况实属罕见。和黄国际港口”当即发表声明,否认有违反条例。欧洲议会如此高调地把李嘉诚点名,引来了很多猜测。香港著名经济学者曾渊沧在《香港经济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认为欧洲议会突然管起香港的经济,这主要是欧洲商人已经开始对李嘉诚的商业王国进军欧洲感到不安,因为不少欧洲商人已经尝过败在李嘉诚手上的滋味。他在文章中指出:“千千万万的欧洲人已经在使用‘和黄’欧洲提供的电讯服务。和黄’卖英国的Orange英国一移动电话通讯公司,获利1100亿港元。之后,‘和黄’再卖MMN电讯德国最大的移动电话商与沃达丰全球最大的移动电话公司之一的部分股权,不但获得近千亿港元的现金,也轰动了整个欧洲。欧洲商人才真正明白一位来自香港的商人李嘉诚,是一个很强的竞争对手。他们开始惧怕李嘉诚,因为他们不是李嘉诚的对手。看李嘉诚从卖Orange开始,每一仗打得多漂亮。不但不断地增加现金收入,也取得了英国3G牌照、意大利3G牌照。当人人出高价抢德国3G牌照,‘和黄’急流勇退。全球电讯股股价急跌后,拥有大量现金的‘和黄’才来买平货,以低价取得德国的3G牌照。这样出色的商业手法,是应该赞扬的,为什么欧洲议会会反过来抨击李嘉诚呢?”李嘉诚自传[李嘉诚创业发财史:坎坷人生成就惊世财富是非不断,但公道自在人心。在未来的日子里,“李家商业王朝”当然会继续在全世界绵延下去。除了迎接无限的商机外,它还将不可避免地迎接更多国际间的挑战。李嘉诚自传李嘉诚,男,汉族。1928年出生于广东潮州,父亲是小学校长。1940年为躲避日本侵略者的压迫,全家逃难到香港。1942年,父亲病逝。为了养活母亲和三个弟妹,李嘉诚被迫辍学。开始,李嘉诚为一间玩具制造公司当推销员。工作虽然繁忙,失学的李嘉诚仍用工余之暇到夜校进修,补习文化。由于勤奋好学,精明能干,不到20岁,他便升任塑料玩具厂的总经理。两年后,李嘉诚把握时机,用平时省吃俭用积蓄的7000美元创办了自己的塑胶厂,他将它命名为“长江塑胶厂”。1958年,李嘉诚开始投资地产市场。他独到的眼光和精明的开发策略使“长江”很快成为香港的一大地产发展和投资实业公司。当“长江实业”于1972年上市时,其股票被超额认购65倍。到70年代末期,他在同辈大亨中已排众而出。1979年,“长江”购入老牌英资商行——“和记黄埔”,李嘉诚因而成为首位收购英资商行的华人。1984年,“长江”又购入“香港电灯公司”的控制性股权。李嘉诚先生现任“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经理及“和记黄埔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其所管理的企业,于1994年除税后赢利达28亿美元。1995年12月,长江实业集团三家上市公司的市值,总共已超过420亿美元。
房地产信托面临的风险
1.国家宏观政策影响
当前中国房地产业发展面临复杂多变的宏观政策形势随着央行121号文件和国务院18号文件的出台房地产通过银行融资的难度增大信托公司的竞争优势虽然开始显 现但同时也将风险转移了过来2005年银监会出台了212号文件明确提高了现在贷款类的房地产信托门槛原来占60%以上的房地产信托门槛提高了因此影响到 了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的规模和发展。
2.房地产自身行业风险
房 地产投资增长率与国家经济增长速度相一致国家对房地产政策的调整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信托例如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房地产的繁荣和衰退都是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的 结果如果房产价格上涨幅度超过了居民消费承受能力就可能存在房地产泡沫如果泡沫达到一定程度就必然影响到房地产信托根据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最新发表的调查 报告显示2005年1—12月份我国房地产投资增幅不断降低其直接原因就是国家针对局部地区房地产行业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宏观调控房地产自身行业风险增 加了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产品的风险。
3.项目自身及市场风险
信 托投资公司通过控制抵押率、向项目公司派驻管理人员等控制项目风险但这些风险控制措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即使是投资于成熟物业的房地产信托也需要公司拥有专 业的房地产投资分析和投资管理人员市场风险是由于价格变动而造成信托投资公司固有财产或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主要有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通货膨胀 风险等这种风险可分为系统分险和非系统风险是信托投资公司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因而把握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和走势必须系统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利率调整、消 费文化等因素而相关行业的发展情况、土地供应、建筑材料价格、消费者购买力等诸多因素的变化也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产生较大的波动。
4.产品设计上的缺陷
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主要缺陷是没有引入保险公司的保险概念即一旦项目灭失或者损害基本都是由投资者买单公司的项目推介人员也是承认具有这样的设计缺陷但是如果真的小概率事件出现了那么投资者便会遭受巨大的损失。
5.信息不对称
为 了合作和共同的利益房地产企业和信托投资公司间存在隐瞒事实的问题比如和该公司合作的某房地产企业为了融到资金只证明了自己的经验和实力避讳自己曾经在项 目上出现的诚信和管理事故等问题而信托投资公司也未能深入考察企业的真实情况如企业的过去和现在的内在管理能力、财务风险防范能力等而信托投资者对此风险 的真实程度可能只凭借信托投资公司出据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说明去判断因此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真实的情况往往会被部分掩盖或者忽视。
6.财产流动性风险
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的信托财产多以土地、房屋、股权等形态表现担保措施主要为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抵押如果融资方未能按期偿还本息公司又无法及时变现信托财产或行使抵押权则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
7.财产所有权风险
《信 托法》总则第二条指出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托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 的行为我国的信托业建立在“委托”制度基础上委托行为不需要财产权的转移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只是把信托财产制与可控的位置这样做虽然信托投 资公司可以利用信托制度规避法律法规如逃避债务和税收等从而保护委托人的债权人利益和不知情的第三者的利益但当业务中涉及以所有人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时如 购买股票、银行开户、缴纳税款等信托投资公司由于不是信托财产的所有人在操作中会面临许多困难处理不当会形成所有权风险。
8.信托公司管理不善风险
《信 托法》规定受托人违背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信托投资公司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 着这些行为产生大量的投资风险和财务风险在信托投资业务中信托投资公司追求最高的回报率在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的情况下由于投资项目和合作项目选择不当时投 资的实际收益低于投资成本或没达到预期收益、资金运用不当而形成风险。
十月黄金周刚刚过去,北京的新屋成交量比去年减少67%,上海的房交会尽管有11万人次参加,但成交近200多套,少得可怜。全国其他城市的成交量都比去年大幅减少,楼市房价也出现了松动的迹象,但开发商仍然苦撑着,就是不降价。开发商不降价的背后折射出开发商“不差钱”的雄厚实力。政府楼市调控一年半,先后出台了“限贷令”、“限购令”和“限价令”,成效甚微,就是因为政府始终不肯下狠手,在负利率政策下,社会和银行资金“走后门”,通过“房产信托”和“民间借贷”等渠道,源源不断地流入楼市,尽管提高了开发商的借贷成本,但却维持开发商即将断裂的资金链。在各种形式的“高利贷”重压之下,开发商只有铤而走险一条路,要么挺过这一关,挺来政府救市;要么“跑跑路”,一走了之。现在的问题是:不是开发商挺不住了,而是政府挺不住了。在全国“高利贷”盛行的形势下,政府不得不出手救市,救救所谓的“中小企业”,岂不知这些“中小企业”,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涉足开发房地产产业。放宽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实际上,就是放宽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降低开发商的贷款成本。这样,政府的楼市调控政策就成了一纸空文!政府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楼市调控,助长了中国楼市房价的坚挺。中国楼市到底还能撑多久?这个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了。我们必须面对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楼市房价与政府楼市调控政策关联越来越小,而与中国整体的经济形势关联密切。如果中国实体经济出现危机,楼市房价自然大幅下降,即使政府出台救市措施和放宽房贷政策也无济于事。否则,中国楼市近期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其实,中国实体经济危机迫在眉睫,在某种程度上说,随时可能发生。这是由内外两个方面的原因决定的。就其外部原因来说,中国即将或已经失去了美国和欧洲两大市场,美欧债务危机没有短期解决的迹象,长期市场低迷已成为各界有识之士的共识。最为严重的是美国和欧盟各国在长期经济低迷的现实面前,不得不采取“嫁祸于人”的损人利己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突出的标志就是最近美国参众两院下周就要对“人民币”法案进行表决,并且通过的可能性很大。如果这项有关“人民币”的法案获得通过,成为美国一项国内法,就意味着美国可以随意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其结果就是变相的冻结“中国出口”。美国一旦开了头,欧盟各国必然紧随其后。这样,中国的出口产业必然受到沉重打击。即使这需要一段时间缓冲,但对“人民币”升值的市场预期,全世界的热钱会继续涌进中国内地市场,推高中国的通货膨胀水平,对中国实体经济构成严重威胁。就其内部原因来说,中国的政府债务和较高通货膨胀率,制约着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由于现行体制僵化和特权化的原因造成社会资源极大浪费和社会财富两极分化,实体经济的危机已经露出端倪。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日益薄弱,股市和楼市一蹶不振,高利贷满天飞就是最好例证。正是因为中国实体经济在内外不利因素的夹击下,随时可能出现剧烈波动,中国楼市不会撑得长久,估计今年底和明年初就会出现巨大波动,楼市的“崩点”离我们不远了。中国一直有人对政府救市充满幻想,认为楼市关系到国计民生,如果出现崩盘的情况,政府不会袖手旁观的。事实的确如此,现在政府已经开始救市了,但楼市政府是救不起来的,因为这次是中国实体经济的危机,这个危机是世界上任何政府也救不起来的。美国政府如此,欧盟各国政府如此,中国政府也是如此。
1.日本家族信托课征所得税规定。日本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其引进的信托制度在国内发展较为成功,最为重要的原因是日本制定了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作为依据,有效保障其朝着实践需要的方向发展。在日本,如果家族信托的委托人是私人主体,其一般不征所得税,但要是家族信托的委托主体是公司,通常认为所转移的信托财产是在公平市场上销售,是需要对其所得缴纳承担税负。日本针对家族信托课征所得税,按发生时与分配时两种情况分别征收所得税。日本是大陆法系国家,“一物一权”原则是其所遵循的。
日本家族信托适用“导管原则”课征所得税,信托作为信托所得受益流向受益人的导管,所得税的税负主体是受益人。针对双重征税问题,日本通过发生时征税与分配时征税的具体规定,清晰地区分了形式转移带来的纳税义务。家族信托设立阶段,区别委托人是个人还是公司进行区别征税,如果委托人是个人,不用对信托产生的收益征税,如果委托人是公司,需依据企业所得缴纳所得税。家族信托存续阶段,信托所产生的收益受日本的《所得税法》与《法人税法》规制。在存续期间,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受托主体方财产,从税法的角度分析,管理或处分信托所产生收益直接视为受益人所有,理应由受益人承担所得税的税负,且与信托最终的盈亏无关。家族信托终止阶段,一般不涉及信托所得税问题,无论是委托人、受托人还是受益人均不必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但在委托人本人是受益人的情形中,受益人需对所得收益承担赠与税,而受益人以实物方式获得收益时,无须承担消费税缴纳义务,因为信托财产被视为受益人所有。
2.我国台湾地区家族信托课征所得税规定。我国台湾地区家族信托课征所得税发展较为成熟,其遵循了形式转移不课税和实质受益人负税的原则,此项原则贯穿于家族信托的设立、存续与终止各个阶段。台湾地区采取“导管原则”,这个原则要求找到信托财产的真正收益人,并由真正受益人承担所得税缴税义务。这样规定能防范重复征税问题,保障税负公平实现。
家族信托如果最终不能成立、被撤销或宣告无效,针对信托财产转让无需课征所得税。家族信托存续环节,受托人通过管理信托获得收益,将收益移交受益人时,受益人是信托收益的最终受益人,在缴纳所得税时,受益人需要对所享有的信托收益部分纳入当年所得计征所得税。受托人只是形式上获得信托所得,并非真正的受益人,不需要对所得承担税负。家族信托终止阶段,税负主体无需对信托财产再次课征所得税。通过这三个环节,我们很清晰地看到了台湾对形式转移不课税和实质受益人负税的贯彻与坚守。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国内真正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分业管理的要求,已经成功实现信托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从事以下业务(包括本外币):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银行存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贷款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
(十)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一)办理同业拆借;
(十二)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另外,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为下列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