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券领域,五类专业投资者有哪几个?

黄瑛湘 2019-12-21 1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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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要求,“双录”的工作将在证券期货行业全面铺开,涉及“双录”的业务范围也更加广泛,要求更加细化和严格。日前,深圳辖区的所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已对部分试点业务正式实行“双录”,深圳证监局还指出已将对机构“双录”实施情况的检查纳入今年辖区机构检查年度工作计划。业内人士表示,协会将制定相关指引细则,进一步细化《办法》的要求。对于“高风险产品”的定义给出最低标准,券商在执行时不可低于该标准。
龚岭梅2019-12-21 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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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以组合的投资对象为标准,世界上美国的种类比较“齐全”。在美国,证券组合可以分为收入型、增长型、混合型收入型和增长型进行混合、货币市场型、国际型及指数化型、避税型等。比较重要的是前面3种。2、证卷投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投资者是收益和本金的可能性损失。另一种是投资者是收益和本金的购买力的可能性损失。3、收入型证券组合追求基本收益即利息、股息收益的最大化。能够带来基本收益的证券有:附息债券、优先股及一些避税债券。4、增长型证券组合以资本升值即未来价格上升带来的价差收益为目标。增长型组合往往选择相对于市场而言属于低风险高收益,或收益与风险成正比的证券。符合增长型证券组合标准的证券一般具有以下特征:收入和股息稳步增长;收入增长率非常稳定;低派息;高预期收益;总收益高,风险低。5、此外,还需对企业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如产品需求、竞争对手的情况、经营特点、公司管理状况等。6、收入和增长混合型证券组合试图在基本收入与资本增长之间达到某种均衡,因此也称为均衡组合。二者的均衡可以通过两种组合方式获得,一种是使组合中的收入型证券和增长型证券达到均衡,另一种是选择那些既能带来收益,又具有增长潜力。7、货币市场型证券组合是由各种货币市场工具构成的,如国库券、高信用等级的商业票据等,安全性极强。国际型证券组合投资于海外不同国家,是组合管理的时代潮流,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这种证券组合的业绩总体上强于只在本土投资的组合。8、指数化证券组合模拟某种市场指数,信奉有效市场理论的机构投资者通常会倾向于这种组合,以求获得市场平均的收益水平。根据模拟指数的不同,指数化型证券组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模拟内涵广大的市场指数,另一类是模拟某种专业化的指数,如道—琼斯公用事业指数。9、避税型证券组合通常投资于市政债券,这种债券免联邦税,也常常免州税和地方税。10、证券市场是有效的。即投资者对于证券市场上每一种证券风险和收益的变动及其产生的因素等信息都是知道的,或者是可以得知的。11、投资者是风险的规避者。也就是说,他们不喜欢风险,如果他们承受较大的风险,必须得到较高的预期收益以资补偿,在两个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证券组合中,他们将选择风险较小的那一个。风险是通过测量收益率的波动程度来度量的。12、投资者对收益是不满足的。就是说,他们对较高的收益率的偏好胜过对较低收益率的偏好,在两个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证券组合中,投资者选择预期收益率较高的那一个。13、所有的投资决策都是依据投资的预期收益率和预期收益的标准差而作出的。这便要求投资收益率及其标准差可以通过计算得知。每种证券之间的收益都是有关联的,也就是说,通过计算可以得知任意两种证券之间的相关系数,这样才能找到风险最小的证券组合。14、证券投资是无限可分的。也就是说,一个具有风险的证券可以以任何数量加入或退出一个证券组合。在每一种证券组合中,投资者总是企图使证券组合收益最大,同时组合风险最小。因此,在给定风险水平下,投资者想得到最大收益;在给定收益水平下,投资者想使投资风险最小。安全性原则是指证券投资组合不要承担过高风险,要保证投资的本金能够按期全部收回,并取得一定的预期投资收益。证券组合追求安全性是由投资的经济属性及其基本职能所决定的。证券组合追求安全性并不是说不能冒任何投资风险。投资的安全性是相对的。
    赵香梅2019-12-21 20:02:09
  • 该了解投资者的信息一般分为两部分:投资者投资资格确认。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针对“专业投资人”的规定,金融机构会通过了解投资者投资经历、资产情况、职业收入能力和风险测评结果来执行。延展阅读:尽职调查的作用:作为一个正规的金融机构,对投资者履行尽职调查的原则,不仅可以防范洗钱、诈骗、金融犯罪等风险,还可以防止高风险产品流入低风险承受能力用户群,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
    连会有2019-12-21 19:43:55

相关问答

对于普通投资者想成为专业投资者,首先得向证券类协会报名考证,通过后备案相关事项才有执业性的专业者。一级投资人:持有标的股票时,可进行备兑开仓保证金卖出开仓。第二十条个人投资者申请各级别交易权限,应当在相应的知识测试中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并具备相应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第二十一条个人投资者的知识测试成绩、期权模拟交易经历以及金融类资产状况发生变化,满足较高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高其交易权限。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指引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申请符合本指引规定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约定的,可以对其交易权限进行调整。第二十二条个人投资者可以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调低其交易权限,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其要求调至相应级别。第二十三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通过中国、电子邮件、中国络、营业部现场交流等方式,动态跟踪投资者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时提供的基本信息,持续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期权交易参与情况等信息。投资者提供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期权经营机构。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提供的联络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了解并更新。第二十四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对客户情况的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至少每两年对所有已开户的客户的交易情况、诚信记录、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适当性管理以及交易权限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评估结果应当予以记录留存。第二十五条期权经营机构发现客户的实际情况已经不符合其交易权限对应的资格要求的,或者出现期权经纪合同中约定的调低交易权限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第二十六条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的,应当就调整后可能增加的投资风险或者可能丧失的交易权限对客户进行提示,并对相关告知和提示材料予以记录留存。期权经营机构自行调低客户交易权限的,还应当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纸面或者电子形式告知客户并予以记录留存。第二十七条期权经营机构调整客户交易权限级别的,客户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交易权限进行期权交易。第二十八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根据客户交易权限的分级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对客户的期权交易委托指令进行前端控制,对不符合交易权限的交易委托予以拒绝。第二十九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参考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结果,对享有不同交易权限的客户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和管理流程,在期权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引导客户理性投资。第三十条期权经营机构为客户核定或者调整交易权限分级结果后,应当按照本所要求的时间和格式,将客户的名单及分级结果提交本所。第四章投资者教育第三十一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设置期权投资者教育专岗,加强对客户期权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并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对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第三十二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中国站及营业部现场,开设期权投资者教育专栏,并持续利用柜台交易系统、电子邮件、短信等有效方式,全面介绍期权知识,宣传期权法律、法规、规章与业务规则,充分揭示期权交易风险。第三十三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中国站建立与本所投资者教育中国站期权投教专区的链接,并根据需要或本所要求,及时向客户发布本所提供的有关期权投资者教育的相关资料。第三十四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将本所发布的与期权相关的市场通知、风险提示、停复牌公告等重要信息,通过公司中国站、柜台交易系统等有效方式及时向客户发布。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期权经营机构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对相关记录进行留存的,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将证券投资咨询界定为,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证券投资咨询发展初期主要表现为“股评”形式,特别是媒体股评。随着投资者结构的变化和投资者需求的深化,证券投资咨询逐渐演化为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研究报告两种基本形式。这两种基本形式是市场自发探索的结果。一方面,自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起步发展,监管上也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研究实力较强的证券经营机构,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席位”,基金对专业证券研究的需求增强,证券经营机构相继探索独立证券研究,向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发送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包含证券投资价值分析意见,业内将发布研究报告活动俗称为“研究咨询”。研究报告成为证券公司维护和服务机构投资者的基本手段,并且对证券市场定价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另一方面,随着普通投资者咨询服务需求的深化,简单“股评”已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始探索提供面对面的、有针对性的证券投资建议、理财规划等专业咨询顾问服务,建立一支顾问服务队伍,投资顾问服务模式逐渐形成。从境外成熟资本市场情况看,投资顾问服务和独立研究报告是国际投行的两类服务内容。两类业务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则予以规范,由投资顾问和研究分析师两种不同的角色承担。如美国《1940年投资顾问法》及相关规则对投资顾问业务作出规定;《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全美证券商协会《2711规则》对研究报告和研究分析师作出规范。当前境内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投资顾问服务和独立证券研究的探索方向,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证券系2004-8-612:27上海证券期货学院由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合作创办,是我国第一所专门培养证券期货专业人才的高等学院,成立于1994年6月8日,龚浩成教授担任学院董事长兼院长。现任领导:董事长兼院长:龚浩成常务副院长:金德环副院长:骆玉鼎办学宗旨:培养和造就具有献身精神和证券期货职业道德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高素质、复合型、外向型的证券期货金融工程专业人才。以专业人才培养为基础,致力于将上海证券期货学院办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具有较强实力和鲜明特色的金融工程与证券期货专业学院和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并以“勤奋,严谨,求实,创新”为院风。师资队伍:学院建立了以高层次专业人才组成的专职教师队伍,在编教师12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5人,讲师3人。学历构成:博士9人,所占比例达75%.为提升师资水平,学院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多数教师具有国外研究、深造的经历,目前有二位教师分别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进行访问研究。除专职教师外,学院还从高校和学术界聘请了大量优秀的兼职教师,形成了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教学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大批国内外证券期货领域的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作为兼职教授,建立了国内一流的兼职教授队伍。兼职教授机制的建立,提高了学院与证券期货理论与实务界的联系,有助于提高学院在证券期货领域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专业方向及主要课程:学院目前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生的专业是:金融专业有限公司合作举办了美国CFA特许金融分析师一级考试培训班,2002年考试通过率为75%.2003年组织一级和二级培训。合作与交流:学院在立足中国国情的同时强调面向世界,国际化的教学和研究贯穿于学院的日常工作中。学院已与国外多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主要有美国的纽约大学、夏威夷大学、罗得岛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及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等。学院还与香港联交所、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易所建立了资料交换关系,实现资料共享。
 《职责规定》共7章、51条,分别为总则、日常监管、风险防范与处置、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其他职责、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关于日常监管。派出机构负责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开展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对资本市场相关市场主体实施检查,并按照规定接收相关市场主体依法报送的业务、财务等备案、报告材料,进行审阅分析。派出机构实施检查或其他日常监管活动,发现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情形的,或者发现重大风险和问题的,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二是关于风险防范与处置。规定派出机构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开展信息的搜集和分析工作,加强对市场的动态监测监控,督促市场主体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明确派出机构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债券违约、区域性股权市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职责。三是关于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扩展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和协查工作职责,完善案件调查工作机制,明确派出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案件的审理、听证工作等。案件调查过程中,依法采取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负责实施。对于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案件,派出机构将履行相应的移送程序。四是关于投资者教育与保护。规定派出机构负责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组织推动投资者教育相关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投资者意见征求机制,并按照规定开展辖区证券期货投资者调查和权益评估评价。同时,派出机构负责建立健全辖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检查制度以及投诉处理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推动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除上述职责外,派出机构还负责按照规定履行发展创新、统计调查、诚信建设、信访举报事项处理、信息公开、法律事务、舆情监测以及监管协助等职责。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主干课程:主干学科:经济学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一般安排6周。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相近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保险金融工程信用管理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投资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房地产经营与估计统计学国际文化贸易税务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