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部分也是公司承担的如何记账?

黄石登 2019-12-21 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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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应该是都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下的相应明细科目:1、计提单位部分: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2、发工资代扣: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贷:应付职工薪全文。
米国际2019-12-21 1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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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提单位部分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贷:银行存款你提供的数字没法准确计算,各项保险以月初社保窗口打印出来保险明细为准全文。
    黄盛楠2019-12-21 15:20:13
  •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贷:银行存款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3.如果当期未缴纳①当期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贷:银行存款。
    连丽阳2019-12-21 13:56:50
  • 社保应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账务处理如下:单位部分: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各项全文。
    辛国晶2019-12-21 13:39:26
  • 新准则下应该是都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下的相应明细科目:计提单位部分: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贷:银行存款拓展资料:全文。
    齐晓岚2019-12-21 13:22:00

相关问答

对于社保缴费国家是有明确缴纳标准的,具体的缴费是根据参保人员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社工平均工资为参考标准,来确定具体的缴费基数,目前我国的缴费基数最低为60%,最高不超过300%,例如某地的上一年度的社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按照最低缴费标准来缴纳社保,缴费基数就是3000元。以前有部分单位无论员工的实际工资有多少,都是按照当地的最低缴费标准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的,但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保收费将由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掌管着企业发放工资的实际情况,所以对于社保缴费也会更加透明,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将按照员工实际工资缴纳,员工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的,将按最低标准60%缴费,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那么企业将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来进行缴费,最高不缴费基础不超过300%。社保缴费增加有什么影响2019年1月1日由税务部们征收社保,意味着员工工资越高,每月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就越高,员工每个月到手的工资虽然减少了,但是从长远来看,员工的利益反而增大了。因为社保的缴费基数高低会直接影响到退休后员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的高低,也影响着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多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员工个人缴费形成,缴费越高,个人账户的储蓄额就会越多,所以对于工资高的人来说,现在缴纳的社保费用高了,以后领取的养老金就会多一些;除此之外,缴费基数还影响着个人的医保账户金额,失业保险金等。
1.你的第一个问题是可以那样理解的2.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这句话是没有错的。你可能不明白物质的概念,《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够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我来这样给你解释,使用价值是商品的某种属性,它是不是不管你有没有去想它,都是客观存在的呢?因此使用价值是客观存在于商品中,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但是我们一看到商品,就知道它拥有使用价值,所以“商品的使用价值”可以被我们的大脑所反映,从而形成我们对商品的认识所以这样来说,使用价值就是物质啦。物质不仅仅是看得见的东西,看不见的东西也可以算是物质,只要它脱离人的意识客观存在,以后你学哲学就会明白了3.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所以它不能够只充当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所以你要记住,使用价值才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4.物质规定性。就是说如果物质没有一定的规定性,或者一定的规律,人类是无法认识它的,哲学上不是说,世界是有规律的吗,这就是物质规定性的表现你也可以这样想,世界上哪一个东西不是有规律的,如果没有规律,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学科,像地理,化学,物理,都是对世界规律的总结5.社会规定性,是从历史唯物角度说的,也就是社会存在,历史上,存在的一切事物,也都具有一般规律。而且,我们这个社会也存在着规律,才能被称为规定性不知道我这样解释你是否明白还有您所说的唯心主义完全错误,这个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没有物质,哪来我们的意识呢。
一般来说大家认可的全险指: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险等这几项,有条件还可以附加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险等。1、交强险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2、车损险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①碰撞、倾覆、坠落;②火灾、爆炸、自燃。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3、不计免赔不计免赔分为基本险不计免赔和附加险不计免赔两种:一、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计算的,或按照全车盗抢险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基本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彼此独立存在,投保人可选择分别投保,并适用不同的费率。二、附加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附加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附加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作为整体存在,投保人不可选择分别投保。扩展资料:拒赔情况:1、收费停车场丢车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放收费停车场所的车辆,停车场有责任保管车辆而保险公司不必负责。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或者说停车场没有实力给你赔付损失,那么你只有让你的车在别的地方丢失,这个你懂的。因此,遇到这种丢车情况,投保人不必再去找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即使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负责任的,而是应尽快争取时间,让保管车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保管人来负责赔偿。2、驾驶员故意事故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即使发生任何紧急状况,如果是驾驶员的蓄意行为造成事故,保险公司都不会负责赔付。因此车主一定要遵守保险条款,否则还是自己吃亏,当然驾车者也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故意制造事故,这样不仅得不到赔偿,而且还会为自己扣上骗保的帽子。3、车辆内物品丢失根据保险产品中的保险范围规定,盗抢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当前保险公司对车里的物品多数都不承保,只有少数公司的财险产品可以承诺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偿。因此投保人尽量不要将值钱的物品放在自己的汽车里面,应放在比较安全的地方或者随身携带,以免遭受不测,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4、车辆撞了自家人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方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在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比较常见的有10多种情况,比如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拖着没保交强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等等。此外,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付。全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