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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4月份,我通过**地产销售我的一套房产,后面涉及到卖房需还清房贷的问题,当时我记得中介公司说是由担保公司帮我还房贷,最近我再次在深圳买房时,通过银行的银监系统发现我有了两笔购房贷款记录。自始至终我都只买过一次房,所以我想是担保公司在我卖房的时候,以我的名义又进行了一次房贷的贷款,以此还清了我的房贷,并从银行拿出我的房产证进行了赎楼。从而导致我在深圳不能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请问担保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这样操作,是否构成违法,是否可以追究其赔偿。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二套房认定情况: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二、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三、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四、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五、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六、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七、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八、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九、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十、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黄相柏2020-01-17 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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