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无法偿还按揭款,银行可以扣开发商的钱吗?

齐振宏 2020-01-17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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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齐晓向2020-01-17 17: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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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1、首先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
    赵风雷2020-01-17 17:54:42
  • 首先针对一手房来说,你只要提供了材料,银行贷款是根据你和开发商签约后,支付了首付款过后,银行流程启动,贷款金额是打到开发商户头的,和你没关系。其次是二手房,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交易公平公正,控制风险,现在大部分城市都有个房地产交易中心,是政府设立的,就是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的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名称,但是职能都是一样的,二手房你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的时候,买方讲首付款交付到交易中心的资金托管账户,双方签字过户,在这之后银行贷款也会支付到交易中心这个托管账户里面,当所有钱款到账以后,大概要1个月左右吧,这里面包括了审税纳税等过程,然后才是买方领产证土地证,卖方领钱,和你基本没关系的,钱给你手里,你说你不买了,钱也不还了,银行不是傻了。
    齐景国2020-01-17 17:03:45
  • ,为你解答,很多人在购买房产的时候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房屋质量、推迟交房、物业服务等等。除了这些房产纠纷,还有不少人买房时会遇到,银行按揭因为个人信用问题办不下来的情况。当遇到这种情况,买房人该怎么办,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关于这个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手机“现金贷”,寻找最懂你的借钱方式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即使有法律的保护,也有可能在购房环节中因忽视了一些细节问题,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局面。案例:周小姐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总价款110万元;付款方式为周小姐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首付款33万元,剩余房款申请商业贷款。就在该合同签订次日,周小姐便向该公司支付了首付款33万元。但是,按揭贷款却一直没能办下来。按揭银行表示,收到过周小姐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但其信用不良,不符该行政策,因此该笔贷款审批未通过。2019年3月,该公司向周小姐发送《催款通知书》,表示从按揭银行处得知周小姐未能通过按揭贷款资格审查,要求周小姐接通知1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77万元。2019年6月,周小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首付款。周小姐表示,在购房洽谈过程中,该公司的销售人员曾向她承诺办妥相关手续。法院以按揭贷款不能办理系周小姐的自身原因为由,驳回了其诉讼请求。案例分析:本案中,根据银行的说明,可以确认系周小姐的原因未能订立担保贷款合同,不必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周小姐虽然称该公司的销售人员曾向她承诺办妥相关手续,但是无法举证证明,故法院以此驳回其诉讼请求。温馨提示:若明知自己信用存在问题而有贷款资格风险,不能轻信销售人员的承诺,或者在与其洽谈过程中保留相关的证据,防止发生问题后处于被动不利的局面。
    黄白莉2020-01-17 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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