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公积金缴存上限来说:
缴存比例-》
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根据南京地区职工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为三种:
机关及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12%;
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缴存比例:10%-12%;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企业:8%-12%。
缴存基数-》
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4年7月1日开始,缴存基数标准下限为1480元,上限为16200元。
缴存额度-》
机关及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额度:177.6≤额度≤1824;
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缴存额度:148≤额度≤1824;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企业:118.4≤额度≤1824。
其次,对于公积金贷款上限来说:
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条件计算后取最小值确定:
1、商品房、自管产、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2、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配偶方为军官的,配偶方则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其贷款额度。
3、借款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分别按照可贷公式进行计算:
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按公式计算采取千位进位的方式,取整至万元)
4、借款人配偶方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华东石油管理部、监狱管理部缴存公积金,则根据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的贷款证明,确定其贷款额度。配偶方为军官的,在出具军官证后,其贷款额度可视为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注意:在同时满足其他可贷额度条件的情况下,取最小值作为最终可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