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制度上加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梅雪华 2019-12-21 2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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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是可以开发票的。使用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捐赠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财政票据都是可以开发票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齐本东2019-12-22 0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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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从制度本身的完善着手,将制度条例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的出台相关人员需要执行和遵从;二、在制度实施前需要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制度化但不僵化不失人性化,宣传教育并让相关执行人员认识到制度带来的好处和优势;三、从上到下执行制度,需要相关的领导起带头作用,对制度本身要关注并执行;四、制度执行后需要进行检查和监督,了解制度执行的效果,便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让制度实施的更好。
    龚巧丽2019-12-22 00:21:25
  • 关于办理《财政票据领用证》相关事宜的通知_文库http://wenku.baidu.com/link?url=ET13JgjpK021_XT1Z1klYzmlve15FrP2WwKLrLaKevar4fBlUYv-lV45Xc8yzac6t2DDAM6gwdVzEhL5Qb3k7ID3EcCwX3_NrEbxCu3igQ3民间中心函〔2019〕13号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关于办理《财政票据领用证》相关事宜的通知各全国性社会团体:为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复印件两份。联系电话: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85120196、85120193财政部票据监管中心68589856。
    齐新良2019-12-22 00:10:03
  • 厦门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于2019成立,十年来,始终坚持“敢想敢试,先行先试”的特区精神,积极探索,致力改革,通过“银行代收、票款分离”“联网开票、数据共享”等改革举措,努力架构财政票据改革的“厦门模式”。目前,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在制度建设、信息化水平、风险防控、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作为在全国率先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票款分离、银行代收”的经济特区,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的系列部署为指导,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查找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各项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先后出台了一系管理办法和制度,使非税征管和财政票据管理有章可循。2019年10月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厦门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正式出台;2019年11月26日,出台《厦门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进一步加强了财政票据管理,增强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透明度,从源头上杜绝截留财政资金行为,堵塞了私设小金库、曲线转移财政资金等行为,为“收支两条线”贯彻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加强风险防控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近年来,我们围绕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了行政自律、办事流程、举报投诉、公告和公开评议等一系列监管制度,结合岗位实际查找廉政风险点20个,制定改进、防控措施64条,绘制廉政风险防控图8个,健全了内控机制,使财政票据使用过程和非税收入收缴过程始终处于有效监督管理之中;同时通过梳理业务流程,查找内部管理薄弱环节,不断优化中心工作职责、分工办法,业务操作流程等,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二、依托现代科技手段,改革创新,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2019年4月,王保安副部长到厦门调研时指出:希望厦门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进一步发挥先进带头作用,继续为全国非税收入征缴改革,非税收入规范管理创造出更多好的办法和经验。几年来,我们始终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部领导的重要指示,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从财政票据电子化开票,到财政票据无纸化管理,不断拓展管理视野,完善管理思路,有效实现财政票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2004年,厦门市启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2019年,自主研发交警罚没收缴管理平台,成功破解了单位和银行数据二次录入难题,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财政票据使用实时动态监管。2019年10月,自主建设厦门市非税收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目前,市本级用票单位上线使用率达98%,区财政对接使用率也已过半。非税系统”的成功部署,将用票单位、代收银行、财政部门纳入统一的网络平台,进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了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在线、实时、动态监管,取得三方面成效:首先,将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信息有机融合,对执收单位可收取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和可用票据进行预设、锁定,全过程监控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收费、坐收坐支等行为的发生,确保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安全直达国库。其次,实现非税收入自动对账和财政票据网上核销,降低了财政部门、代收银行、用票单位人工操作工作强度,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增强了工作准确度。第三,实现财政票据信息电子化管理,减少票据联数,节约了票据印制、使用及保管成本,为实现财政票据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奠定基础。二是大力推进医疗票据电子化在线管理。医疗机构既是财政票据的用票大户,又是牵连千千万万社会公众的服务机构。近年来,我们依托“卫生云平台”,着力推动“非税系统”向各级医疗机构延伸,通过与医疗机构HIS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对医疗票据实时在线管理,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第一,联网开票,实现票据使用实时监管。医疗机构通过网上开票,实时将收费项目、金额等详细的收费信息上传到财政票据数据中心,确保了每份医疗票据电子数据在医疗机构和票据管理机构上实时同步。第二,优化票据核销、管理流程。通过联网开票、数据同享,实现医疗票据网上核销,保证了核销数据的准确率,也大幅降低了核销工作量,原需耗费几天的核销工作,现在只需短短几分钟即可完成。第三,设置数字指纹,提升票据防伪水平。通过系统生成数字指纹,并打印在票面上,票据真伪一查便知,有效提升了票据防伪水平。第四,实现票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医疗票据从印制、入库、领用、开票、核销等进行全程监管,有效监控医疗收费行为,防止乱收费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三是稳步推进财政票据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试点。2019年7月我市获得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批准,成为全国首个开展财政票据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城市。为保障试点工作稳步推开,我们迅速成立试点工作小组,专门制定出台《厦门市财政票据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暂时办法》,选择市第一医院、中山医院、仙岳医院、交警大队等4家单位进行试点。此次厦门市财政票据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就是要充分运用现在厦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程度高、“非税系统”建设成效突出这一优势,探索一个从印制、发放、使用、核销,直至形成会计档案的财政票据全生命周期电子化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加快会计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会计工作监管成效,最大限度防范财务风险。目前,该系统已列入我市2019年信息化建设计划,工作小组与软件公司正抓紧系统开发,已完成CA测试环境搭建及“厦门市财政票据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财政端、单位端开发工作。下一步将开展对数据加签、文件加签及数据加密等核心功能的测试,同时做好与“非税系统”的对接工作,力争上半年实现试点上线运行。四是积极研发停车场收费管理业务系统。厦门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从不回避社会热点问题。近年来,随着城市车辆日益增多,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备受公众关注。为加强公共停车场收费的规范化、电子化管理,2019年4月,我们在对思明、湖里两个区,共计13个街道8637个车位使用情况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对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停车场收费实行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规定厦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停车场停车费收入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着手研发停车场收费管理业务系统,该系统将与公共停车场车闸系统无缝对接,实现数据交换,联动收费和开票,实现停车费收入从收取、汇缴到入库以及收费票据从领用、开票到核销全过程电子化管理。三、注重社会效益兼顾,便民利民,实现管理与服务共赢秉承“崇德敬业、理财为民”的宗旨,始终坚持将工作着力点放在提升财政服务水平,放在促进社会效益增长中,以构建“收入组织有方、公共保障有力、资源配置有效、监督管理有序”的公共财政为愿景,努力将管理工作与服务社会有机结合,实现共赢。一是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管理。2019年,我们牵头研发的交警罚没收缴管理平台,打通了职能管理部门、执罚单位、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之间无缝业务对接、数据资源共享的通道,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财政票据使用实时动态监管。交警罚没收缴管理平台的推开,使违章业务与罚款收缴有机结合,缴款人可直接网上确认违章事实并通过银行柜面、自助终端、网银、手机等便捷渠道进行缴款,实现足不出户解决违章处罚,此举不仅解决了违章当事人往返奔波、排队缴款的难题,而且进一步解放了警力,也使广大市民对“票款分离、银行代收”的模式有了更具体的认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认为此举对破除人们长期对交警部门“乱罚款、作人情、筹奖金”等错误片面认识,有重大的社会意义。2019年,先后推动土地出让金收入收缴、会计考试报名缴款及医疗机构自助打票等改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特别是我市第一医院自助打票机的投入使用,业务流程精减力度大,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大大降低,既减轻了医院收费人员的工作压力,又使广大患者对医疗收费情况一目了然,成功破解了长期困扰该院的群众排长队就医难这一难题,得到了广大就医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二是搭建“非税网”实现阳光行政。2019年,成功搭建“厦门非税网”门户网站,通过开设“最新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政务公开”等重点栏目,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向服务单位、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提供非税收入相关的法律法规、收费政策、项目信息、票据信息等信息,政务信息公开透明,让广大公众能明白缴款。开设“财政票据真伪查询”栏目,公众凭票据号码、数字指纹、验证码等信息即可查验票据真伪;开设“违法举报信箱”栏目,拓宽了公众诉求渠道,健全了财政票据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的社会监管机制。门户网站的设立,进一步加大了社会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代开、转借、串用等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减少违法行为发生,提高了财政票据的监管能力。三是拓宽缴款渠道便民利民。在致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同时,着眼提升财政服务水平、树立财政良好形象。非税系统”的全面推广,实现了执收单位、财政部门、代收银行互联互通,进一步拓宽了非税收入缴款渠道,目前,全市共有12种便捷的缴款通道,缴款人可以在遍布全市的14家代收银行529个营业网点柜面、1041台自助终端办理缴款业务,还可以通过银商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有线电视、e通卡、社区便利店全民付、财政非税自助终端、交通违法微信缴款、厦门非税网等多种渠道进行缴款,便民利民,提升了收缴效率,达到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目的。一系列的改革举措,规范了管理,提高了效率,优化了服务,得到财政管理战线和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为我们赢得了“厦门市群众满意基层单位”荣誉称号,叫响了“阳光非税”党建品牌,我们这支管理团队以改革创新当先锋的精神,开拓进取创佳绩的追求,荣获了“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改革不停步,创新无止境!虽然我们在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与监督方面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信息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纸质票据已不太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因此,我们积极研究和探索将实物票据电子化,也就是财政电子票据以及财政票据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并且迈出了实验性的一步。实践中,还将面临许多需要完善的方面,比如电子票据的合法性、安全性等等,还需要我们不懈努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探索财政票据管理新路子、创出新经验。
    赵馨悦2019-12-21 23: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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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合监督力量,搭建法制监督平台。将整合监督力量,搭建监督平台作为法制工作的着力点。通过建设“三个平台”,克服内部监督利益关联、相互礼让,外部监督主体众多、难成网络的弊端,确保监督公平有效。1、搭建层级监督平台。加强行政复议监督,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受理案件,不拖延、不推诿,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强化复议调解,将依法办案与说服教育相结合。2、搭建民众监督平台。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确认后的行政执法依据、岗位、职责、程序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设立行政执法投诉信箱,搭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启动法定监督程序,实行“受理、批办、回复”一条龙式服务,依法纠正各类违法执法行为。3、搭建媒体监督平台。凡是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吃、拿、卡、要”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均纳入依法行政量化考核中,并将违法违纪人员移交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处理。同时要求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主动接受媒体监督,每个执法单位要与1至2家新闻媒体“结对子”,明确媒体对本单位监督的目标,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二、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法制监督实效。该办着力加强同司法、监察、信访、效能等部门监督力量的有效配合,建立四项联动机制,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发挥有效作用。1、建立政府法制与司法机关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和实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政府法制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等制度,会同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沟通信息、移送案件,依法重点打击了一批制售伪劣食品等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行为。2、建立政府法制与监察机关联动机制。通过联合实施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行政执法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通报制度、问责移送等方式,建立完善了政府法制和监察联动机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3、建立政府法制与信访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参与重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合法性审查把关工作,每年审核信访事项均在50件以上,确保信访事项依法合规办理,多数案件做到了人走事结,息诉罢访,有效化解了行政纠纷和社会矛盾。4、建立政府法制与效能纠风部门联动机制。该办将效能建设和行政执法评议情况纳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比重。先后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依法行政情况督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社会测评,提升了法制监督的实效。三、发挥监督作用,履行法制监督职能。1、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创新中履行法制监督职能。在推进城市管理、国土资源、文化市场、海洋渔业、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创新中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依法履行法制监督职能,从法律层面保障了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顺利组建。2、在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中履行法制监督职能。该办积极梳理区级、镇级的职责关系,不断整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职能作用,加大对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及时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在依法向各大功能区赋权中履行法制监督职能。对《关于赋予各大功能区行政审批权限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障各大功能区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进行了审查把关,确保向各大功能区下放的有关产业发展、投资、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行政审批权限合法有效。对委托各大功能区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办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委托协议、行政审批专用章印模等手续的备案工作,确保赋权到位、落实到位、监督到位。
背书不连续是指票据转让的背书形式在背书人签章或被背书人名称填写等项上欠缺及前后顺序的不衔接。背书不连续的主要形式有:首次背书人不是受票人;再次背书人不是前次背书的被背书人;背书人没有签章;未书被背书人名称;持票人不是票据上记载的最后被背书人等。在当前票据操作业务中最常见的是背书人仅仅签章,而不书写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不连续会给票据效力以及持票人票据权利带来何种法律后果,世界各国票据法大都未作具体规定,我国《票据法》亦未明确。在票据法理论上,一般认为,背书不连续不会对票据本身的效力产生影响。因为票据本身的效力主要是从出票行为来判断,只要出票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符合法定条件,票据就属有效。出票以后的行为如背书不连续等一般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在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对背书票据的自身效力基本上是按这一原则判断的。但背书不连续是否导致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这在票据法理论、司法实践和银行业务中颇有争议。有人认为:背书不连续则使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其理论根据有三:1、《票据法》规定了背书应当连续,那么违反规定的不连续自然当属无效背书了。2、《票据法》第31条既然规定“持票人以背书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那么不连续就丧失票据权利。3、《票据法》第57条规定了付款人对背书不连续的过失付款责任自担。所以,对背书不连续的持票人不应付款也即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背书不连续并不绝对使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理由如下:一、我国《票据法》并未作背书不连续则背书无效的明确规定。诚然,我国《票据法》第29条第1款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第30条又规定背书“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这两条结合起来看,反映了我国《票据法》不承认空白背书的规定本来已经有损“流通”这一票据的核心制度且无实际意义。目前,国际统一票据法,大陆法系各国和英美法系国家的票据法都承认空白背书。如《日内瓦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第16条规定:“如以背书之连续而确立其所有权的汇票占有人,即使最后的背书为空白背书,应视为该汇票的合法持票人”。允许空白背书,有利票据的流通,促进了社会交易,可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从发展趋势看,我国将来也会允许空白背书。我国目前作记名背书的规定,只能起一种规范票据业务的倡导性作用。属于无严格制裁措施的倡导性规范。因此,《票据法》不作“不连续背书无效”的规定是十分恰当的。另《票据法》虽然规定了不应空白背书,但在操作上缺乏有效的限制作用。因为被背书人的名称由背书人写,而各背书人的笔迹并非是票据债务人所能熟悉和识别的,那么,即使出现了多次的空白背书,最后持票人仍可按被背书人的签章填上名称,使不连续变成连续,即使是票据拾得者亦可这样做,可见不允许空白背书并不能有效防范非法持有人行使票据权利。综观利弊,《票据法》不作背书无效的明文规定,是符合票据法原理的。六、人民法院处理背书不连续的票据纠纷案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笔者并不认为,凡背书不连续票据持有人都绝对地享有票据权利。应该承认,背书不连续也可能使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但这只是在持票人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情况下发生,即持票人对其直接前手的票据瑕疵没有发现,不仅所持票据的背书在形式上不连续,而且又无法提供其在实质上连续的证据证明自己为真正合法持票人,则会丧失票据权利。但从根本上讲,在背书不连续,不生票据权利证明效力时,持票人并不绝对丧失票据权利,还可用其它证明方式的证明效力来补救,以最终决定持票人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在审判实践中,应是因案而异,酌情而断,而不能仅仅把背书连续作为判断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唯一尺度。综上所述,背书不连续不属于背书无效,背书不连续的持票人并不因背书形式上的瑕疵绝对或必然的丧失票据权利,如其对背书实质上的连续充分举证,证明自己是票据权利关系的唯一合法主体,其仍可行使票据权利。
审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是随着国民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而逐渐发展的。1998年,中国就出台了《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办法》,使审计机关在利用计算机作为重要辅助工具开展工作时有了执行的法规依据;2001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较为明确地提出了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审计信息化建设,得到了国家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01年3月,审计署提出了《审计信息化建设总体目标和构想》,明确了审计信息化工作的五年目标和基本建设内容,使我国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2003年7月在《审计署2003至2019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加强对审计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管理、组织和协调”,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如“办公系统”和“辅助审计系统”等提出更为详细的要求。审计署在《2004年审计信息化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2004年审计信息化要在“软件应用”上下功夫,用好审计OA管理系统和AO实施系统。一、我国事业单位审计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审计对象配置的不均衡随着大量国有企业的改制以及工商、税务等一些涉及国民经济地位的部门和单位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实行系统垂直管理,脱离了地方的监督。这样就造成了一方面上级审计机关由于受能力的限制,对分布在各地的审计对象无法全部顾及;另一方面,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却在不断减少,尤其是在县级,由于国有企业较少,有些地方几乎已无国有企业,县级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业的审计对象已是凤毛麟角。因此,作为国家审计机关一个整体来讲,既形成了审计监督盲区,又造成了审计资源配置的浪费。另外,从审计机关内部来看,按归口管理设置的审计业务职能部门,由于政府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审计对象的不均衡已日益显现。在审计实践中,审计项目仍然是按各处室职能进行划定的,由于每年审计工作的重点不同,容易形成科室之间苦乐不均的局面,如上述的企业审计科室、县级审计机关的外资审计科等每年几乎没有指令性审计项目。2.缺乏适应审计信息化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和应用软件审计系统利用计算机手段开展审计工作已有十多年,但至今没有得到国家的专项投资,只是依靠财政安排的小额设备购置费和各级审计机关挤一点机关经费来购置计算机设备。现有的一些设备本来不多,又由于计算机技术发展较快,有些设备已濒淘汰,计算机审计的手段严重落后。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是一个完整系统。尽管审计署近几年来制定了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但在审计软件开发过程中,各单位各行其是,开发了一些相互独立的审计软件。由于信息没有共享,缺乏沟通,各单位采用的审计软件没有统一,造成各应用单位自成体系,重复投资开发,设备闲置和紧缺现象并存。因此,开发、购买满足审计需求的计算机审计软件,是当前审计信息化的当务之急。3.现代审计技术和方法的运用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中大多还是运用个人的职业判断和一些传统审计方法为主,内控制度测试以及统计抽样等现代审计技术运用实际的例子尚不多见。但就目前应用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审计项目和审计人员仅仅久留在从查阅手工账跨越到查阅电子账的阶段,能真正利用审计软件的功能模块和数据库查询技术进行审计的只是体现在个别案例中,离计算机辅助审计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另外,尽管审计系统在1996年开通了审计机关远程网和电子邮件系统,但由于各种原因,系统开通率情况不是很好,使得审计系统内部信息不畅通,包括审计机关与审计单位之间、审计机关与派出机构之间、审计机关与派出审计组之间,缺乏有效的快速信息联系;在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没有网络连接,不能快速有效地取得审计所需数据,影响了审计职责的有效履行。目前,审计部门的系统网络仅依靠PSTN通信方式显然是不能满足需求的,应当尽快建设一个连通审计系统及其重点被审计单位的多种通讯方式的快速传输的宽带网络系统。4.缺乏计算机审计骨干和审计专家审计署这几年在对审计人员计算机知识技能培训方面下了较大力量,把计算机知识技能培训达标作为审计人员上岗的必要条件。到2000年底,全国审计人员中已有24000多人通过了计算机达标考试,初步掌握了计算机审计的基本知识技能。但是,光有基本知识技能是不够的,审计信息化建设需要有一支既懂审计业务、又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的复合型审计骨干队伍。计算机审计骨干要达到“五能”:一能打开被审计单位数据库;二能将被审计单位的数据导出到审计人员的计算机中并转换成为审计人员可阅读的数据格式;三能使用具有的查询分析功能的通用软件或审计软件进行查询、分析数据;四能在审计现场搭建临时局域网;五能排除常见的软硬件故障。同时,还要有一批精通计算机系统审计和电子数据审计的专家队伍。二、加强对事业单位审计的信息化工作的建议由于事业单位审计信息化程度严重落后于整个社会的信息化的步伐,笔者认为这与整个行业对这一工作的重视不够有极大的关系。今后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相关的职能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审计信息化的重要性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有:必须提高会计、审计教师的计算机水平,改革审计专业教学中关于计算机审计方面的课程设置:;必须集中一批既懂财会、审计业务、由精通计算机应用技术的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发适合我国现实情况的审计软件。从现在审计信息化的实施难度来看,网络建设及硬件的配备是相对简单的,但审计软件却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就目前市场上的审计软件,存在两大致命问题,一是数据接口不灵活,二是与业务系统无法对接。具体可在审计署设立审计信息化部,积极地进行宣传,使他们深入认识到计算机审计、网络审计的重要性。由该部推进各地方审计机关发展信息化并促进审计机关制定相应的规划。2.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标准规范为促进审计信息化的发展,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标准规范,包括法律规范、业务规范和技术规范。我国已建立了与审计相关的法律规范,然而,由于被审计单位实现了信息化,审计环境发生了变化,在实际审计工作中会出现一些新问题,而现行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导致在审计实践中遇到了法律障碍。因此,必须不断完善法律规范。业务规范是指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业务规范滞后也会影响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审计工作,制约审计信息化的发展,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应考虑信息技术环境和出现的新型审计业务而不断完善。审计信息化不仅要有信息技术的支持,还要开发许多种审计软件,应用于审计工作的各个领域,特别是“金审工程”的实施,要把多种软件开发统一到“金审工程”应用系统平台上。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技术的规范,制定审计应用平台数据交换接口标准、审计软件开发指南等,使审计软件的开发更加系统化、标准化,从而延长软件生命周期,节约开发成本。3.整合内部人力资源,发挥整体效能首先,要建立长效的教育培训机制,在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其次,要落实定期轮岗制度,以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改变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再次,要建立灵活多变的人员调配机制,在提高审计人力资源的利用上下功夫。一是在审计项目安排上要打破科室职能的界限,要从项目实施的全局统筹安排,将全年工作任务进行合理的分配,平衡各处室的工作量,坚决避免业务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个别性安排,导致实施审计作业时的重复劳动,以达到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人员进行统调统配,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如审计项目招投标制,完全打破处室界限,在全局公开招选审计组长,审计组长在全局范围内与审计人员双向选择组成审计组,并确立了奖励机制,大大地调动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可试行审计项目组长处内竞标制度。总之,要通过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选择行之有效的方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来激发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4.加强审计信息、技术的交流,充分实现资源共享首先,要搭建良好的信息交流平台。利用机关内部审计信息进行调研交流,实现局内资源共享;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信息交换网络化,拓宽信息共享渠道,实现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信息的畅通交流和共享。其次,积极推广和应用审计创新的经验和作法,总结审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技术、经验与方法等,加强审计技术与方法的交流,加强对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培训。再次,要搞好审计基础数据库建设,通过审计署的OA办公软件和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通道,努力构建审计对象、审计法规、审计专家库等共享作业平台,为审计人员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取和技术支持。提高其现场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