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鼓励员工入股的利弊

童裕丰 2019-12-21 2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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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沙发的建议,除非你们公司上市在即已成定局,要不就不要买,千万别上老板恶意融资的当!这种恶意融资的企业,不待也罢。但如果你有实力拿下超过30%的股权,那你就买下来,并以此为要求来跻身公司董事会。或邀约同事集资买下总股份的49%,然后推举一个股权代表人跻身公司董事会。前者把稳,后者实在,就看你如何考虑了。
齐晓冰2019-12-22 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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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总结了以下4类情况形成法人持股,常见程度依次降低:利弊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视同利润分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自然人股东,涉税,如果是法人股东可以不交,但上市之后仍然要交。其中,上市前,股东交税基本没法交,因为股东在变更过程中未得到现金,无法交税,只能在变更前公司做一次利润分配,但是这会多少影响到公司变更后的股本。法人持股虽然不交税,但是第一次坚持时法人要交20%,之后分红的时候再交25%,等同于纳税额高于自然人直接持股。但是……法人持股可以不分红……多余的我就不解释了;利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允许高管、核心员工股东任意减持。如果是自然人直接持股,锁定期结束后,自然人自由减持,而一般的拟上市公司其实高管也好,员工也好,很多也比较苦逼,工资万八千,房子、车可能都在公司名下,所以基本都没钱,一旦减持哪怕是持有量的25%,也会发达一下,那么离职风险就增加了。一些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了规范股权结构,给高管和核心员工分一些股份,也是给点福利,但是决不允许大范围离职的情况发生,所以要求高管和核心员工不直接持股,而是注资另一个公司,由另一个公司向拟上市公司投资持股。利弊3:持股公司中可能存在委托代持。为降低被代持人的风险,被代持人不允许代持人直接持股,而是以持股公司为屏障,也就是说,代持人即使决定抛售他人股票变现跑路,也拿不到钱。利弊4:内部员工,统一退税,部分省目前在原始股流通转让的所得税方面执行地方留存部分退税的做法,退回部分可由证券公司返还给股东,极少数拟上市公司为内部员工股东统一享受退税而设置法人持股的模式,降低单个股东逐个操作的成本。但这种情况属于极少数。
    赵风莲2019-12-22 00:00:24
  • 公司可以作为股东,投资其他公司,不会出现重复纳税的问题。至于这样做的利弊,很难简单说明。如果是个人控股的公司,一般看发展需要来确定是否需要这样做。公司投资,这类问题建议你在所在地就近聘请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现在比较全面的律师团队型服务,也是比较便宜的。所谓员工入股,系指企业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使员工取得所属企业的股票而成为企业的股东。由于股权代表着损益的负担,员工愿意承担企业经营成败的风险,惟员工入股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扩展资料:农户入股:大路边镇5000多农户享受分红还领工资本报连州讯 通讯员陈楚然报道:村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发展油茶种植,成为公司的股东,除享受股东分红外,还可以为公司种植、管理油茶,领取工资报酬——连州大路边镇的这种“股份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成为当地农业发展的新模式。根据这一模式,公司与村民签订了为期30年的合作联营合同。合同规定,油茶基地的全部生产资金由公司负责筹集投入;公司统一规划、管理入股土地,安排种植。组织购买种苗、肥料;负责油茶产品的加工和营销。农户则以土地入股,享受本份土地所获产品的10%;入股土地上的劳作,优先本股份农户承担完成;合同期满,茶树归农户所有。大路边镇过去一直有种植油茶的习惯,2019年初山马农林发展有限公司进入该镇发展油茶种植。截至2019年,与山马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入股合同的农户有5000多户,面积达五万多亩。入股。
    辛国胜2019-12-21 23: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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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这主要取决于公司奖励的形式,以及你是否有包括资产的想法。公司投资买房,会计属于公司购买固定资产。购买发票和房地产证应显示公司的名称,而不是个人的姓名,否则不能记入账户。如果这是对员工的奖励,他们可以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从公司借款买房,如果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其他应收款-张三贷银行存款员工归还时,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张三如果收付款都是现金,只要把“银行存款”科目改成“现金”科目即可。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 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第十八条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第十九条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第二十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会计法。
一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新举措。若干措施》指出,要通过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幅度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政策措施,要同等适用于内外资企业,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并且同等适用相关的支持政策。支持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与内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若干措施》指出,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中国创业发展,为其依法依规提供出入境管理方面的便利,这将为促进引资和引智引技相结合创造更好条件。二是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的新举措。若干措施》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中国标准化工作,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依法依规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建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落实内外资企业统一注册资本制度等等。三是加大吸引外资力度的新举措。若干措施》提出,各个地区要按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资金双向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融资能力;深化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等等。同时,《若干措施》也重申,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政策,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权益,这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
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的审批程序介绍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9-06-1810:49共2人浏览一、业务概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某些设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规定为:1.1996年3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二十种商品外,都可以免征关税和增值税;2.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批准成立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不予免税的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都可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3.1998年1月1日后批准成立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或限制乙类项目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不予免税的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都可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上设备免税,必须首先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海关向企业签发《征免税证明》,企业在通关环节凭《征免税证明》办理免税验放手续。二、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三、办事机构上海海关关税处上海海关各区、县所在地海关/监管站四、办事准备1、应具备的资格:应为根据国家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2、需要提供的单证资料:第4步:海关审核有关单证出具《征免税证明》。七、办事时限1、办理免税注册登记手续,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2、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手续,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定。4、税收征缴规定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5、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核算要求高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来源:法律快车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拓展资料: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限制:1、再投资的限制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此一限制仅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换言之,一个法人可以投资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法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3、人格混同时的股东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即发生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的混同,进而发生公司人格与股东个人人格的混同,此时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股东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将公司和公司股东作为共同债务人进行追索。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华律网 公司法对一人责任有限公司有什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