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资移民有何优势?

黄瑾辉 2019-12-21 1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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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L1签证是跨国公司经理的工作签证,EB1C是第一类优先的绿卡,没有配额的限制。既然是跨国公司,既然是经理,那么所谓的跨国公司和经理就是一个判断标准。一般人眼里的跨国公司,都应该是世界500强之类的企业巨头,但是,法律的要求,却非常简单:只要你国外有公司,在美国成立子公司,那么你就是跨国公司了。于是我们中国人,不管你规模大小,只要有一个自己的公司,就可以在美国注册成立一家子公司,自己摇身一变成为跨国公司经理来到美国。的确是这样的,第一次的L1申请非常容易,绝大多数申请都会得到批准。那么我们中国L1延期被拒绝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绝大多数的理由是移民局认为你不符合“经理”的要求。申请人会纳闷:我都是总经理,怎么还不是“经理”呢?移民法上的经理,不是仅仅从字面上来理解的,它有一套具体的标准。而我们中国人开的“跨国公司”,即使你担任总经理,往往也无法达到那个标准。其实好想想L1签证将来申请的绿卡类别,就会恍然大悟:EB1c是第一类优先的绿卡,没有名额限制。这个绿卡的申请人,是和杰出人才丶知名教授丶世界冠军等相提并论的,是能够为美国带来国家利益的的一类人。那么你一个小小超市的老板,一家几个人的进出口的总经理,一个加油站的所有人,怎么可能是这样一个高标准的绿卡所有人呢。本司加拿大技术移民30万人民币,不成功不收费!。
齐晓冰2019-12-21 19: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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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B1C的要求如下:1.在过去的三年中,受益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工作过至少一年,而且他/她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管理工作;2.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和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提供经常,连续,系统的商品和服务;3.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EB1C对受益人的「经理能力」的要求如下:1.管理公司内部某些组织、部门等;2.管理并控制公司内部其它监督、管理或专业部门的工作;3.有人事任免权力;4.进行日常运营的决策工作。EB1C对受益人的「管理能力」的要求如下:1.指导内部组织或部门的管理工作;2.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规划;3.广泛参与决策工作;4.只接受更高层的管理人员、董事会或股东的一般性的指导。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的优势:1.跨国公司高管移民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别,没有排期,申请周期短。2.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人直接获得正式绿卡,不像投资移民,需要先获得两年有效期的条件绿卡,再转正式绿卡,极大地规避了风险。3.美国移民局对于跨国公司的投资没有具体资金要求,也没有具体雇佣员工人数要求。4.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人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子女都可以随同申请人直接获得美国绿卡,子女可以到美国读书,可以节省高额学费。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明皓2019-12-21 19: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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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从申办绿卡方面来说,用法人还是个人当股东,差别不大,只要母公司控股或中美公司由同一组自然人控股即可。但从中国公司/个人境外投资办理程序和税收来说,两者就有别。虽然法律对于母公司规模没有硬性要求,但实践中,太小的公司不建议做拿绿卡的打算。通常,我们会从公司的营收,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业务等方面做进一步的评估。一般投资30万美元起。因为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公司正常运营的开销,尤其是在开始阶段,开办费,租金,办公设备,人员薪资等,没有足够收入支持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资金不够,岌岌可危将影响到移民申请。从开公司到拿绿卡整个过程分为四部分,每部分时间大约为:1)设立公司:一般1个月左右2新L1签证申请:一般移民局审理时间为5个月左右,有选择加急处理服务,一般1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批准后转到海外领事馆签证,新公司的首次L1签证有效期为一年3L1延期:在有效期截止前申请延期,当前审理时间为5个月,可以加急4EB1C绿卡申请:一般来说,新公司运营一年以上,各方面达到要求就可以开始申请绿卡,需要提交的是I-140和调整身份I-485申请,审理时间一年左右,批准后就可以取得十年正式绿卡。总体来说,由申请到获取绿卡步调加紧的话3年内可以实现申请绿卡对于美国公司员工人数,为了能顺利获取绿卡,我们建议:1美国公司最好运营超过一年,则需要提供公司运营的证据,例如销售合同,税单,银行对账单,员工薪资保险等来综合判断。也出现过这样的判例,美国公司仅仅只和自己的母公司做生意,所有销售合同,发票等都是与母公司之间的,但最终也获得了批准。2申请人需要在美国公司担任高管职位。这一部分和员工是紧密相连的,如果员工只有3-4名,含前台,出纳等,申请人自己包办销售,业务,怎样证明你就是高管呢?所以这个高管定义在10人以下的小公司往往不容易被认可,建议要求至少要达到10名员工,按照之前写好的商业计划循序渐进。因此,商业计划书也是非常重要的。